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工作人员守则

  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大思想和**大理论和"****"重要思想。贯彻落实*****,遵守国家颁布的经济法律和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三、领导成员精诚团结,互相协作,步调一致。

  四、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和工作能力。

  五、一切从学校的整体利益出发,热情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效率。

  七、严格遵守纪律,坚持上班签到,有事请假,急事事后补假制度。

  八、廉洁奉公,不接受服务对象的晏请、礼品礼金等。

  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护国家资财的安全与完整。

  十、讲文明、讲礼貌,仪态大方,言谈得当,保持良好形象。

篇2:学院(学校)财务处机构职能

  学院(学校)财务处机构职能

  财务处作为学校的行政部门,在党委、院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实行财务监督。其中,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财务处岗位职责如下:

  一、年末负责编制下一年度的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提供党委会议讨论。

  二、执行党委会通过的预算,将预算切块到部门包干,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监督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按照国家和院部规定的财务制度处理各个校区的报销业务。

  四、现金出纳岗位每天结账、盘库;银行出纳按月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五、按照规定的会计循环进行账务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及时入账,每日报销业务及时输入计算机,月末结出科目余额,编制会计报表,年终编制会计决算。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年报。

  六、财务处内部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运行机制,加强基础工作管理,进行规范化操作,树立文明窗口形象。

  七、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组织学校各项收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八、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负责管理各个部门的各项计划内外的收入,实行财务监督。

  九、根据有关规定在账面上反映各个部门的收、支、余情况并进行结余分配。

  十、负责全校资产的价值核算,定期与实物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十一、负责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实物保管及其安全工作,设专人保管各项图章印鉴。

  十二、推进会计委派制,按规定定期与校办产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各项款项往来结算,并对校办产业及其他学校相关部门实行财务监督,最大限度地防止舞弊。

  十三、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热情服务,按规定提供各项咨询及相关业务。

  十四、积极组织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宣传财经政策法规,对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工作指导,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十五、组织调度好资金,保证各项开支资金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十六、每年编写9月末及年末的财务状况说明书并向党委、院部汇报,协助党委、院部做好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

  十七、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校内财务管理工作。

  十八、按照税法规定交纳各项税金。

  十九、认真执行各项责任协议书。

  二十、定期做好医疗、税务、物价、资产等专项报表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各项计划及申请。

  二十一、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定期归档。

  二十二、完成党委、院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

  二○XX年九月

篇3: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职责范围

  z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纪律,以《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为行动准则,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全校的财会工作。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编制并执行综合财务预算,按期编报有关财务报表和年度经费决算。

  3、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学校财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制度。

  4、按照上级及学校规定,做好创收分成和支出监督管理工作。

  5、积极开拓筹措渠道,严格遵守各项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学校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6、做好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努力争取提高校办产业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7、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做好校内结算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做好各类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9、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定期考察使用效果。

  10、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和各项财务收支状况,揭示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11、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严格岗位考核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坚决杜绝优亲后友,徇私枉法,损公肥私。

  12、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3、负责全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助人事部门搞好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和评聘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