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三)

  1、园内一切财产均为国家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保管好财产,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园内固定资产建立财产总帐、分类帐,财产管理员每学期期末要核对帐目一次。

  3、园内固定资产实行班级和各部门托管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必须认真执行财产保管细则。

  4、因无视规章制度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填写财产损坏,丢失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处分。

  5、园内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特殊情况应由主管园长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与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6、凡是出园的物品,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拒绝出门或扣留物品。

  7、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8、不论单位或个人借物或归还物品都要当面点清数目,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时,如有借物,必须如数归还,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10、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数,物品有帐,新购入的物品凭发票入帐。成品改造或原料加工成品,要及时报销入帐,每年清查帐物一次。

  11、保管物品做到不风吹日晒、雨淋、发霉、虫咬等,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备下月用品,开学前一周,采购下学期物品,做到有计划供应。

  12、发放日用物品到各班级,实行每学期包干制,必须收物人签字,各班自行支配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计划领用。

  13、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大型玩具、场地设备、屋舍家俱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填单申请更换、修理。

篇2: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篇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一、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

  服务。

  二、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三、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四、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五、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六、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七、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八、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十、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十四、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十五、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