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流程与内部控制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资金收付、费用报销的业务流程,严格票据审核、资金收付、费用报销、账目处理的程序,确保公司财务资产的安全。现将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办法如下:
一、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它具有业务数量大、发生范围广的特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要求:
1、实现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和银行对账单的调整.
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员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3、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立即记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记账情况并进行账务核对。
4、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
5、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并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编制或审核银行调节表。
6、库存现金除日常周转需用外都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内。
7、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发票(银行票据)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
8、支票签发必须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两个以上负责并签字,并应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9、所有付款业务只有经过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办理)。
10、一切收付款必须凭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收讫和(或)付仡(讫)的印章。
11、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12、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主管部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
收入货币资金的途径,一是通过银行,二是直接收取现金。由于通过银行收款的业务,受到了银行的直接监督,起到了外部控制的作用,客观上能够有效地减少和堵塞货币资金收入业务中的漏洞,是保护货币资金安全的一个有力措施。因此,货币资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主要针对现金收入业务。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现金收入主要有销售货物取得现金和回收欠款,取得现金。
1、销售货物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主要采用填制“销货单”的方式。它是“原始凭证控制方式”在现金收入业务中的具体应用。要求在产品销售或顾客购货时,由销售部门开具销货单,注明所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顾客持销货单向财会部门交付现金,然后持出纳员盖“收讫”章后的销货单向保管员提货。
2、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销售业务是围绕推销(销售)产品、商品或劳务等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销售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业务和其他销售业务。一般要经过签订销售合同、填写发货单通知仓库发货、办理发货、办理货款结算四个环节。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要求:
1)销售合同、发票和发货单,必须经审核批准方能生效。
2)发票和发货单应顺序编号,如有缺号须经批准方可注销。
3)要按规定价格销售,未经授权不得改变售价。
4)收款时必须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有销售合同的必须与合同核对。
5)销售退回必须按一般销售同样处理。
6)开单、发货、收款必须分工负责。
7)应收账款明细账应与总账核对相符。
3、其现金收款具体的业务流程是:
根据销售内勤开具的收据(产品销货单)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会计审核凭证----→出纳收款-----→在收据(发票)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结算章—→将收据第②联(或发票联)给交款人—→凭记账联登记现金流水账—→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将记账联连同票据登记本传相应成本会计签收制证----→按科目入账---→销售核算(货款)。
注:(1)原则上只有收到现金才能开具收据,在收到银行存款或下账时需开具收据的,核实收据上已写有“转账”字样,后加盖“转账”图章和财务结算章,并登记票据传递登记本后传给相应主管会计。
(2)随工资发放时代收代扣的款项,由记账会计开具收据,可以没有交款人签字。
4、回收欠款收入现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办理回收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的业务时,应尽可能通过开户银行。如果采用收取现金的方式:
⑴ 出纳员直接向交款人收取现金时,必须由出纳员开具事先印有连续编号的“现金收据”,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张。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章以及交款人签章后,将其中一张给交款人作为交款凭证,一张送交财务部门作为记账依据,一张留作存根。为保证现金收据的规范使用,应重点检查其编号是否连续,如有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即使是作废的收据,也应将三张收据加盖“作废”字样后一并送交会计部门检查后归档保管。
“现金收据”也可以由记账员开具,然后交给出纳员加盖公章和出纳章,同时收取现金。这种方式下,由于票据、印章两人分管,使开票和收款工作分离,可以进一步强化现金收入业务的内部控制。
不论什么情况、采用什么方式收取现金,除前述重点加强记录工作,即强调原始凭证的作用外,还必须充分利用账簿的功能,按规定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分类账户,并加强二者之间的核对工作。
三、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支出业务与收入业务相比,其相同之处在于支出途径也是两条,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和由出纳人员直接支付现金,不同之处在于支出用途多样、业务内容繁杂、牵涉范围广、涉及人员多。
当通过银行支出货币资金时,要求采用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填制银行统一的结算凭证,客观上受到银行的外部控制,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错消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业务实施内部控制,重点应放在结算凭证的管理上。基本要求是:建立严密完善的结算凭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尤其是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严把各种凭证的使用关,出纳员开具支票时,财务主管应当审查批准,而不能让其独自办理;对已用和未用凭证应当由非保管人员定期检查;严格限制签发空白支票;随时与开户银行对账等。
现金支出业务是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内容控制的重点。该类业务按支出用途不同大致可分为采购物品支出现金、发放工资支付现金和支付各种借款使用现金等。具体控制方式:
(一)采购物品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对采购材料、商品等支出现金的业务实施内部控制,关键是在付出现金之前,先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如支付购货款须取得销货单位的发票,支付货物运费须取得运输单位的收费单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由财会主管审核批准后,交给出纳员支付现金。
1、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部门购买回的各种材料物品,都应及时送交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货票和购货定单等,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正确、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或收料单)。“入库单”是证明材料或商品已经验收入库的会计凭证,由仓库验收人员填制,并取得采购人员的签字后,一张登记仓库台账,一张退给采购部门进行业务核算,一张送交财务。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部门与仓库之间的经济责任,保证入库物资的准确性、安全性。
2、其现金付款业务的流程是:
(1)采购付款
采购人员凭原辅料入库验收单据(含仓库保管员、质检员签字)------→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送记账会计审核凭证-----→报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会计付款----→客户收款----→记现金流水账----→订制传票。
强化审查制度,严格审核购货业务的各种凭证
记录采购业务、支付货款之前,应对各有关部门送来的各种原始凭证,包括发货票、运费收据、入库单以及定货单等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不仅审查每一凭证的购货数量、金额计算的正确性,还要检查各种凭证之间是否内容一致、时间统一、责任明确、手续清楚等。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合理解决。在此基础上,编制付款凭证,由出纳员结算支付货款,并按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和方式实施内部控制,使两种业务的内部控制统一起来。
(2)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人持费用报销单据请部门主管审核确认----→交记账会计审核凭证---→查验现金付款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检查并督促领款人签名—→报销人送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主管会计审查凭证----送出纳员按记账凭证金额付款—→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图章—→登记现金流水账—→将记账凭证及时传主管会计复核;
为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还可采取根据付款凭证而不是原始凭证支付现金的方式。即:财务部门在接到发票等原始凭证后,先由财会负责人审核批准,再由记账人员根据其编制付款凭证,注明会计科目、款项用途及金额等,交给出纳员由其根据付款凭证列示的金额支付现金,并登记现金日记账。然后将付款凭证退交会计部门,以便登记总账。这样,出纳人员应当付出多少现金,会计部门已经记录在案,更有利于形成控制关系。
(二)发放工资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对发放工资支出现金的业务实施内部控制,主要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合理划分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会部门的职责,使工资发放业务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供员工考勤记录、生产统计、记账会计、出纳会计分工协作完成。具体是: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并根据职工名单和考勤记录、工资标准,生产统计进行产量计件核算、记账会计核算工资、编制工资发放表,出纳会计负责提取现金发放工资并分配工资费用等。
其具体的业务流程是:
(2)一般员工工资核算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员工考勤表、生产统计出具的生产工人产量计件核算表---→记账会计做上月的工资表----→送总经理审批----→开具的付款审批单(经财务部长签字)开具现金支票—→出纳会计填写进账单—→连同工资表送公司开户行—→主管会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出纳员按科目记账。
(3)业务员绩效工资兑现
根据销售内勤送来的当月业务员销售业绩统计表---→营销部门主管审核---→与记账会计的产品销售统计数据对账、并制作工资表----→经主管会计审核----→由出纳员填制付款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部长签字、主管会计开具支票—→出纳会计填写进账单—→交记账会计送公司开户行—→主管会计登记支票使用登记本—→将支票存根粘贴到付款审批单上—→加盖“转账”图章—→登记单据传递登记本—→出纳员按科目记账。
(4) 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考勤制度。要求:
工资表上的人名须经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审查,临时工须有合格的证明,以防虚设人名,冒领工资;调动工作和变更工www.aishibei.com资标准须有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的正式批准文件,以防多计工资总额,侵吞余额;考勤记录,工人工资核算须有生产厂长签字的工人产量计件统计核算表,以防多记工时产量等现象;离职人员应及时从工资表中除去,以防继续领发工资,等等。
(5化审查手续。由于工资的构成内容复杂,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绩效奖金等,而计算手续又相当繁琐,不仅要计算应发工资,还要计算代扣款项、实发工资等。所以,即使不发生作弊行为,但差错则在所难免。为此,必须强化审查复核工作。要求:重复计算每一张工资表,至少计算两遍;每一张工资表都应经过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人员)、财会部门多环节的复查等。
(三)借款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一般情况下,发生出差借款和其他公务性借款业务时,需要支付现金。该类业务相对较简单,对其实施内部控制,应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
⑴ 借款人需要预支现金时,首先应填制“借款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财务主管审核、公司准,出纳员据以支付出现金;
⑵ 会计部门应当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注销明细账上的有关记录;
⑶ 严格禁止非公务性借款行为,不得以便条作为借款手续,更上不能搞口头承诺,君子协定。
篇2: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发现和纠正工程项目业务实施和管理中的各种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建造、安装和修护,以便形成新的固定资产或维护、提升既有固定资产性能的活动。工程项目不包括小额(一般为100,000元以下)车辆修理、房屋维修、设备维修等。
第三条 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工程项目的下列风险:
1、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工程项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3、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4、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不当和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工程项目建造成本的增加。
5、工程项目成本失控,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和效率低下。
6、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7、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8、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2、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科学规范。
3、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标准应明确规范。
4、委托其他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时,相关的招标程序和合同协议的签订、管理程序应明确。
5、价款支付的方式、金额、时间进度应明确。
6、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应科学严密,竣工清理范围、竣工决算依据、决算审计要求、竣工验收程序、资产移交手续等应明确。
7、工程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
第五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
1、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人员与项目决策人员分离;
2、概预算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分离;
3、项目实施人员与价款支付人员分离;
4、竣工决算人员与审计人员分离。
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
1、公司的工程项目组织与实施由工程部归口办理;
2、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由公司财务部归口办理;
3、财务部设置工程项目核算岗位,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
第七条经办和核算工程项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八条 相关部门职责
1、工程部
(1)受理项目申请和项目建议;
(2)组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
(3)组织或委托招标;
(4)办理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
(5)组织编制概、预算;
(6)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7)监督工程质量进度;
(8)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量);
(9)组织项目后评价;
(10)其他职责。
2、财务部门
(1)参与工程项目的可研论证与评估、决算事项;
(2)工程项目核算;
(3)工程价款支付;
(4)参与工程概预算、结算审核;
(5)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3、审计部门
(1)工程审计和委托工程审计;
(2)合同审计;
(3)参与工程项目的可研论证与评估、决算事项;
(4)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第九条 授权审批和权责划分
1、授权方式
(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决议;
(3)总经理对下属的授权以年度授权书。
2、权限
项目 | 审批人 | 审批权限 |
一、工程立项 | 董事长 | 单项工程500万元以上 |
总经理 | 单项工程500万元以下 | |
二、工程审批 | 股东大会 | (1)一个工程项目或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多项工程的工程造价达到或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 (2)工程项目建成使公司的主业或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 | (1)单项200万元以上至净资产10%以下; (2)对报股东大会审批的工程项目事前提出预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
|
董事长 | 预算外单项50万元至200万元,年预算外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 |
总经理 | (1)年度预算内工程项目; (2)预算外单项50万元以下,年预算外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
|
三、工程项目外包合同签署 | 董事长 | (1)签署(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 (2)授权总经理签署(一般项目)。 |
总经理 | (1)按授权签署。 | |
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事务 | 授权审批人 | (1)按公司授权范围审批。 |
3、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工程项目决策控制
第十条 工程项目决策控制程序图
项目建议 |
项目立项 |
是否立项 |
NO
YES
可行分析、项目评估 |
是否合理 |
NO
YES
项目审批 |
是否通过 |
NO
YES
项目实施 |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决策控制程序要求
业务操作 | 操作人 | 控制要求 |
1、项目立项 | 董事长或总经理 | (1)项目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项目应是必要和可行的; (2)项目立项前已进行了初步调查研究,并由相关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无项目建议书一般不予立项。 |
2、可行性研究 | 由工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 (1)可行性分析应由基建、营销、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派员参加; (2)对项目的必须性和可行性进一步进行研究和分析: ①市场研究分析; ②技术分析; ③财务经济分析等。 (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3、项目评估 | 由工程部门组织相关专家 | (1)评估人员应由工程、技术、财会等相关专家参加; (2)对可研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 (3)出具评审意见。 |
4、项目审批 |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长 总经理 |
(1)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风险进行再评估; (2)对项目是否审批进行发言表决; (3)项目通过必须符合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4)对项目审批过程和结果记录并存入档案; (5)项目决策改变,必须按项目审批的程序执行,不得由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决策。 |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控制
第十二条招标范围
公司除下列情形外,所有工程项目均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自营项目;
(2)小型项目,且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可不招标的项目。
第十三条招标机构
(1)除小型项目外由公司委托或招标确定招标代理公司办理;
(2)小型项目由公司工程、技术、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招标小组招标。
第十四条 招投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3)合理设定中标条件;
(4)保密。
第十五条 工程概算
(1)工程概算,是公司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基础而编制的,是考核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的重要经济指标,是确定工程规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资金筹措的重要依据。
(2)工程概算是由工程设计人员,依据工程概算定额和各种费用标准编制。
第十六条工程预算
(1)工程预算是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编制的,是公司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和设备、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竣工决算、编制资本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的重要依据。
(2)工程预算由工程部门的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
第十七条概、预算审核
工程概、预算由公司审计部门采用下列方式组织审核:
(1)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2)配备专业人员审核。
(3)委托中介机构审核。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
(1)公司委托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
(2)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财务部事先必须对合同中的经济利益、财务结算等有关条款进行审查。
(4)在合同签署前,审计部门事前对合同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 合约审批。
按公司内部授权文件规定审批,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二十条 合同分发与存档
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与采购合同)的正本存入工程档案,副本或复印件至少分送到审计、财务、基建(包括预、结算)、采购等部门。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跟踪
合同履行部门实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合同损失。
第二十二条 价款支付控制
(1)公司办理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按公司《内控6号——资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司办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参照公司采购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 | 工程监理人员 | 公司 | |||||||||||
预算人员 | 基建部门负责人 | 工程价款支付审批人 | 财务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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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工程完工形象进度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进度表,根据累计完成进度和已付款情况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
(2)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进度上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进行审核。
(3)工程预算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根据预算单价核实工程进度。
(4)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进度表进行审批。
(5)按照公司授权,价款支付审批人,根据工程进度款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审批支付金额。
(6)财务部门进一步核实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对工程进度表、工程价款结算单、发票复核对无误后,办理支付。
第二十四条财务审核和支付
(1)会计人员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高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2)会计人员在办理支付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报告。
(3)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由相关部门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
第二十五条工程质保金
(1)任何工程完工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后,按合同规定预留质保金。
(2)质保金,按合同规定到期后,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基建部门、工程使用部门、审计部门签署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后方能支付。
(3)质保金不得提前支付。
第二十六条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由基建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审计、财务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
(1)工程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等编制竣工决算书。
(2)工程竣工结算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后,由审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未经审计的竣工结算,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工程结算款。
(4)工程结算审计书,施工单位和审计人员必须签字认可。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决算
(1)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从筹建开始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竣工工程概况,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前,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
(3)竣工决算由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4)审计部门应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
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验收入库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的,工程部门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入库手续(参照《内控11号——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工程项目核算与记录
公司财务部门按公司《会计核算手册》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会计核算和记录。
第五章项目后评价
第三十条工程项目竣工交付生产二至三年后,公司应由基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生产运营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估,通过评价对项目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从已完成项目中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改善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等目的。
第三十一条评价的基本内容
(1)项目效益评价
(2)项目影响评价包括经济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项目过程评价;项目持续性评价。
第三十二条评价报告
对项目评估后,应编写项目后评估报告,包括结果与问题、成功度评价、建议、经验教训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监督检查主体
(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2)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财务监督。
(4)上级对下级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工程项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工程项目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概预算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5)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1)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2)公司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监督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篇3:公司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三)
1.会计内部控制定义: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
3.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会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会计内部控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会计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5.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6.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7.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8.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9.公司建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10.公司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11.公司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12.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13.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4.公司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5.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16.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17.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18.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19.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制度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20.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21.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22.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3.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24.公司重视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会计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1)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对执行会计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会计内部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5.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委托公司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26.财务中心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