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生产设备维修与保养

  3C生产设备维修与保养

  1、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非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工装设备部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验收、建档、检修和报废等。

  3.2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工装设备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的配置申请,于"设施(工具)购置申请单"上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负责采购(在设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备件提供、配套性、维修性、环保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检部制图,经双方共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组织加工制造。

  4.1.3 设备配件的采购由工装设备部汇总各部门需求,按计划执行,经验收合格后,由工装设备部在入库单据中签字确认,直接办理入库手续,由使用部门开单领用。

  4.2 设备的验收、建卡及出入库

  4.2.1 所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生产经营部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于"设施(工具)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工装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由工装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验收由工装设备部联络市劳动局有关人员参加)。

  4.2.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经营部与制造单位协商处理,并于《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 工装设备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生产设施管理卡",并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4.2.4 物保部根据合格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经工装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向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4.2.5 对于低值易损耗的工装夹具、辅具等,可直接由工装设备部验收合格后入库,不需要建卡及登录于一览表。

  4.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3.1 工装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对于大型、精密,稀有或关键(工序)设备,由工装设备部在操作规程或一览表中明确,该类设备需指定专人操作,经工装设备部组织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应设备的运行和交接班记录。

  4.3.2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工装设备部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发放至使用部门执行,工装设备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定期收集《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整理汇总作为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4.3.3 大型、精密、稀有或关键(工序)设备,必须填写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4.3.4 操作者要正确使用、维护好相关设备。附件和工具,防止损坏和遗失。禁止设备超负荷作业或使用精密机械设备做粗加工。

  4.3.5 作业现场使用的状态良好的设备,可不再另行标识。

  4.4 设备的检修和技术改造

  4.4.1 工装设备部每年一月份编制本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工装设备部检修。在检修中的设备需挂红色检修牌,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工装设备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4.4.2 工装设备部应按市劳动局规定,对压力容器、空气压缩机、起重设备及各类安全阀等(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查或调校控制。

  4.4.3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4.5 设备的封存

  4.5.1 闲置或长期不使用的生产设备,可作封存保管,加封存标识,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净油箱中的油,擦拭干净,导轨表面涂油防锈,随机装置、附件、专用工具同时封存,并做好防锈工作。

  4.5.2 设备启封使用时,要做好维护保养,试运转正常,经使用部门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封存和启封的情况需在《设备管理卡》中记录,封存期间可不做日常维护保养。

  4.6 设备的报废

  4.6.1 对于不能通过修复、改造达到使用要求,或修复改造费用不如更新经济时,由设备科填写《设备报废单》,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工装设备部于《设备管理卡》及《生产设备一览表》中注明报废情况。

  4.6.2 对于低值易损耗的工装夹具、辅具等,由使用部门以《设备报废单》提出申请,经工装设备部批准后,即可报废。

  4.6.3 报废的设备需挂黑色报废牌。

  4.7 设备事故的处理

  4.7.1 设备因非正常磨损而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影响使用寿命,使设备损失价值达到规定数额者称为设备事故。

  4.7.2 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持现场,由工装设备部会同发生部门进行原因调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妥善处理,工装设备部将调查及处理的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交公司主管领导。

  4.8 有关摸具的管理见《模具管理制度》,有关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的管理见《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管理标准》。

  4.9 以下内容可作为确定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制定检修计划、管理指标的参考:

  4.9.1 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参考如下分类规定:

  a)每班维护:要求操作者班前对设备各部位检查,按规定加润滑油,确认正常后才能使用,设备运行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前清扫、擦拭设备、填写相关记录。

  b)周末维护:要求操作者在周末和节假日前,对设备进行较彻底的清扫、擦拭和涂油维护。

  c)定期维护:一般需要工装设备部的辅导和配合,内容如下:

  --按使用说明书拆卸指定的部件、箱、盖、防护罩等,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内外。

  --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件,

  --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滤油器、油毡、油线、油标,更换冷却液和清冼冷却液箱。

  --清洗导轨及滑动面,清除毛刺及划伤。

  --由维修电工负责清扫、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装置。

  --设备通过定期维护保养后,必须达到:内外清洁,呈现本色。油路畅通,油标明亮。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定期维护的部分内容可纳入《设备检修计划》。

  d)一级保养(简称一保):以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配合,它以定期检查为主,辅以维护性检修,目的是减少设备有形磨损,消除臆患,为完成生产任务提供保障。

  e)二级保养(简称二保):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者参加,是设备磨损的一种补偿形式,是以维持设备的技术状态为主的检修形式。

  f)三级保养制中的日常维护保养(简称日保),包括每班维护和周末维护。

  4.9.2 设备的检修可参考如下分类规定:

  a)设备小修:针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拆卸有关的零部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以恢复设备的正常功能:

  b)设备项修。是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进行针对性的项目修理,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从而恢复所修部件的性能和精度。

  c)设备中修:针对故障较多、复杂,且具有一定维修难度的设备所进行的维修。

  d)设备大修,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修理,整机拆卸,根据技术要求更换或修复所有磨损件,校正和调整整个设备及电气系统,修复设备的附件、翻新外观等,以恢复设备的规定精度和性能。

  4.9.3 设备管理考核指标。

  a)主要设备完好宰:机械设备90%以上,动力设备95%以上,

  b)设备可利用率。要求达到95%以上。

  c)设备故障停机率。要求控制在l%以内,

  d)大修理设备返修率。要求控制在1%以内。

  5 相关文件

  5.1 Q/DQ·RH-SC-06-20**模具管理制度

  5.2 Q/DQ·RH-SC-07-20**工艺装备工位器具管理制度

  6 记录

  6.1 Q/DQ·RH-QR08-01设施(工具)购置申请单

  6.2 Q/DQ·RH-QR08-02设施(工具)验收单

  6.3 Q/DQ·RH-QR08-03生产设备管理卡

  6.4 Q/DQ·RH-QR08-04生产设施一览表

  6.5 Q/DQ·RH-QR08-05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

  6.6 Q/DQ·RH-QR08-06生产设施检修计划

  6.7 Q/DQ·RH-QR08-07生产设施检修单

  6.8 Q/DQ·RH-QR08-08生产设施报废(封存)单

  6.9 Q/DQ·RH-QR08-09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9.10 Q/DQ·RH-QR08-10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计划

  9.11 Q/DQ·RH-QR08-11工艺装备台帐

  9.12 Q/DQ·RH-QR08-12过程确认设备认可记录

篇2:机电维修班设备巡检制度

  设备巡检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提前消除隐患;做好设备预防检修工作,制订《设备巡检制度》。

  2.范围

  鑫城锰业机电维修班

  3.内容

  3.1确认设备维修人员巡视现场生产设备。

  3.2制订巡检路线、巡视时间。

  3.3制订巡检检查表格,规定应记录的数据和状况,这些数据和状况的获得必须是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均发生作用。

  3.4要对经常对巡检情况进行抽检,如发现有误填、误报、造假者,应进行严肃处理。

  3.5巡查后迅速回到值班室,登记巡检时间,汇报巡检结果。

  3.6因故不能按规定巡检的向上级申报。

  3.7电气设备巡检

  3.7.1检查高、低压配电室主电源三相电压是否正常,整流设备保护元件、电流、电压、水温是否正常。各电气运转设备的电压、电流是否正常,设备有无异响,检查设备保护元件工作是否正常,

  3.7.2电工巡视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离开时必须落锁。

  3.8机械设备巡检

  3.8.1检查设备的润滑状况、清洁卫生。

  3.8.2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判断有无缺陷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8.3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8.4检查通道、过道、人行跨道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3.9巡视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参数、安全措施、及对防火防爆。

  3.10值班人员除正常巡视检查外,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恶劣气候;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的设备重新投入运行;运行设备有异常迹象。

  3.11巡视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设备及人身安全。

  3.12设备巡检完毕,巡检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抹、勾画,并迅速上报车间存档。

  3.13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详细在记录册上进行登记。对重大缺陷或严重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3.14巡检人员要不断提高对设备隐患的判别能力和巡视检查的质量,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