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篇2:检验科消毒和废弃物处理制度
检验科消毒及废弃物处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服一般每周更换2次;
(2)试验室接触标本均为可疑污染物,操作前均应戴好乳胶手套,手套破损要及时更换,工作后脱手套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用流动水洗净;
(3)做血常规检查的操作者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消毒液为0.5%醋酸洗必泰酒精;
(4)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脱掉手套;不能穿工作服到院外活动。
2.病人手指消毒
(1)做血常规检查应选取病人无红肿,破损,伤痕的手指部位;
(2)用75%酒精消毒针刺部位,干后针刺取血,做到一人一针一消毒一吸管;
(3)推片不得直接接触创口皮肤取血。
3.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
(1)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黑色垃圾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用垃圾;
(2)装盛垃圾的垃圾桶应用脚踏式,或加盖儿。
(3)固体医疗垃圾套双层垃圾袋,防止泄露,,定时或在装满3/4时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焚烧,转运时应有防止锋利物刺破垃圾袋遗洒的防护措施。
(4)液体垃圾如病人尿液、胸腹水、呕吐物 按8片/L健之素消毒片投放,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作用30分钟,到入医用下水道;
(5)锐利物应及时投入专用锐器盒,在装满前或48小时之内及时更换。
(6)一般的化学废弃物可直接排入下水道;血球分析仪废液含氰化物,应放入健之素消毒片,30分钟后到入下水道。
4.重复使用检验器材处理
(1) 重复使用的器材用后应浸入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4小时,再清洗干净;
(2)浸入重络酸钾(50克溶于100毫升水)浓硫酸(1000毫升)溶液,24小时;
(3)取出,蒸馏水冲洗10遍以上;
(4)烘干,备用。
5.各种物面及地面消毒
(1)各种物表及台面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时,灯管离台面不宜超过1米,消毒有效区域为灯管周围1.5-2.0米,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地面用浸有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的拖把拖地
6.空气消毒
(1)实验室应开窗通风,保证持空气流通、清新;
(2) 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次时间均应大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1小时;
(3)有条件的实验室可采用静电吸附式空气净化器持续消毒。
7.化验单消毒
(1)要保持化验单干净,避免被检验材料污染;
(2)不等取的化验报告单,在每日工作结束时,用微波炉中火消毒2分钟后发出;
(3)门急诊未被污染的化验单,可随时发出。凡有可能被污染的化验单,均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
8.消毒液配制及监测
(1)正在使用的消毒液应有标识
(2)四环牌清洗消毒剂含有效氯5%,配比:1:19有效氯≧2000mg/l;1:99有效氯≧500mg/l; 1:199有效氯≧250mg/l;
(3)健之素消毒片含有效氯250mg/片
(4)消毒液浓度监测用G-1型试纸
9.紫外线强度监测
(1)开启紫外线灯管5分钟后,将指示卡置于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1米处,有图案的一面朝上,照射1分钟,图案中光敏色块由乳白色变成不同程度的淡紫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μW/cm2为合格;每季度检测一次;
(2)做好紫外线消毒记录,每季度检测一次紫外线强度,检测结果贴于记录本上,灯照强度<70μW/cm2应及时更换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