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1.目的

  确保合格的产品才投入使用、转序、出厂。

  2.适应范围

  原辅材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及生产工具的监视和测量。

  3.职责

  3.1开发部负责编制进货、过程、最终检验的检验规程,品管部实施。

  3.2 鞋底车间负责硫化鞋底模具的检验及大底的验收。

  3.3各车间按生产工艺单/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并以"首检、自检、互检、巡检"的形式检查。

  3.5品管部经理与客人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和填写放行文件。

  4.方法和措施

  4.1进货检验

  4.1.1原材料进厂后,原材料仓管员要及时作"待检"标识,然后通知品管人员进行检验。

  4.1.2品管部专职检验员接到通知,对购进原材料按色卡、确认样、客人确认小样、《检验内控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由专职检验员记录于"进货检验记录表".合格后通知仓库入库,如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3对皮料和革料,如顾客有要求要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则品管部应按客人要求提供材料送顾客自检。品管部应追踪检验结果,并将结果通知生管课。

  4.2过程检验

  4.2.1检验方法有如下几种:

  4.2.1.1首检:每个新款产品或间隔一个月未生产的老款产品,每个部门、车间、班组、个人必须进行首件外观检验,并做好记录。

  4.2.1.2操作人员自检:操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自检,检查所加工的产品是否要求,必要时核对指令单、确认样、生产工艺单。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4.2.1.3工序之间互检:操作人员在接到上道工序的产品时,要检查该产品是否符合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上道工序重新加工。

  4.2.1.4巡检:车间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该班组进行一次巡检,每次至少抽检每部门件四双(半成品或成品),并作好记录,对易发生问题的工序和个人应重点检查,并指导作业必要时调整人员进行作业。

  4.2.1.5专职专检

  1)品管部在产品形成各生产车间的不同阶段,设立专检人员,具体分布如下:

  原材料仓库鞋底车间冲裁车间帮面车间成型车间

  原辅材料鞋底电绣、高频 印刷帮面半成品成品

  专职检验点专职检验点专职检验点专职检验点专职检验点

  2)专职检验员根据《检验内控指标》进行检验,对检验的常规范围内的不合格,由品检员直接处置,要求操作工直接返工,不作记录;对超常规的不合格,应其不合格情况记录于《品检日报表》,该检验记录由制造课管理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最终检验

  4.3.1产品包装后,由品检员按《检验内控指标》规定的比例对产品的包装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抽检,并记录于《成品鞋抽检记录》,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2如顾客有要求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品管部应按客人要求的送样交顾客自检,品管部应追踪检验结果。

  4.3.3品管部经理为最终检验产品放行责任人,只有最终检测结果合格后,品

  管部经理在《成品鞋抽检记录》上签字。

  4.3.4顾客或其代表在发货前应在成品仓库对产品进行验收,形成《验货报告》,检验报告由检验人员和品管部经理确认。合格后产品方可发出。

  4.3.5 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不得发出。

  4.3.6产品经最终检验合格后,业务部负责与商检部门联络,报送《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口鞋类厂检合格单》,经商检部门回复《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后方可交付、出货。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生产工艺单》

  《作业指导书》

  《检验内控指标》

  6.质量记录 保管部门 保管时间

  6.1品检日报表 品管部/生产部 1年

  6.2巡检记录表 责任车间 1年

  6.3首检记录表 生产部/品管部 1年

  6.4进货检验记录 品管部 1年

  6.5成品鞋抽检记录 品管部 1年

  6.6验货报告 品管部 1年

  6.7出境货物报检单 业务部 1年

  6.8出口鞋类厂检合格单 业务部/品管部 1年

篇2:质量体系: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质量体系: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7.6.1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主要适用于公司的房屋销售面积测量、工程施工建设,并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监督检查。工程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归口管理工作,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供方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7.6.2工程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提出配置申请,由工程部审查后,报经公司经营副总经理批准,统一采购,根据采购合同和相应产品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装置,登记"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建立相应的装置档案,包括装置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7.6.3工程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外委检定工作,委托具备相应检定资格的单位进行检定,索取保存检定的有关资料。并根据装置的检定周期,及时进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检。经检定校准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工程部进行检定合格标识,一般采用检定单位的标识方法。

  7.6.4 现场必须使用检定合格并有合格标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未经检验或超出有效期的不能使用,并确保在规定的操作环境和使用条件下使用,严格遵守使用操作规程。

  7.6.5对供方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要提供进场设备的明细及出厂合格证、前次周检合格证,由项目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项目部质量安全员要对供方现场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抽查,登记"监视和测量装置抽查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a.装置的校准资料,是否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b.选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是否满足监视和测量的要求。

  7.6.6监视和测量装置要定期维护保养,不使用时应贮存在适宜的条件下,以保持其准确度和适用性。

  7.6.7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损坏或失准后,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检定,并将修理情况在台帐中进行备注。同时,工程部应组织对以往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予以记录。

篇3:质量体系: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质量体系: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8.2.4.1为验证交付的产品、融资贷款利息和本金偿还情况满足规定要求,公司对项目的开发、资金运作过程以及房屋的建筑质量实施连续的监视和测量。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对采购材料和设备、施工质量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的稽查小组负责对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包括:前期调研、投资决策、前期运作、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市场营销、前期物业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4.2进货检验和试验

  a)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是否对进货按规定进行了检验和试验进行监督;

  b)对施工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重点监督控制,对大宗物资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

  c)材料设备的监视和测量,具体执行Q/TZH-WI-015《材料设备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条款。

  8.2.4.3过程检验和试验

  a)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和检查,对重要过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重点控制,具体要求执行Q/TZH-WI-022《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情况,执行本手册第七章节的《工程施工控制程序》和《工程监理控制程序》。

  b)公司的稽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和项目运作中的综合协调组织能力,对项目部的控制检查是否到位、项目的前期运作、资金调度、工期进度、市场营销等项目运作的重点环节,进行阶段性地把关验收。检查的方式主要通过现场检查、专项检查和周例会、月度经营计划会的形式进行。

  8.2.4.4最终检验和试验

  a)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遵照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法规要求,组织质监部门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的最终实物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具体执行《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和Q/TZH-WI-022《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

  b)在项目开发建设结束后的适当时机,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编写《项目运作报告》,根据各部门提供的以下有关资料,对项目的整体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提供执行《项目运作方案》的情况;

  b)工程部和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实物质量的控制和状况;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提供资金的运作状况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8.2.4.5 对所有检验和试验的结果,都应进行记录,并有相应授权人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