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仪器设备的界定
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具体规定如下:
㈠ 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的;
㈡ 使用年限较长,严重磨损,精度和性能严重下降,已属不能正常运转并无修复价值的;
㈢ 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
㈣ 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机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二、废旧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有关规定
㈠ 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z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四份,由院、系(部)主管实验室的主任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教师、使用维修人员、实验设备科人员成立鉴定小组(五人以上),对准备报废的仪器设备逐台进行鉴定,认真负责地写出鉴定意见,说明报废理由,并在鉴定表上签名,报资产管理处。
㈡ 经专家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批;原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㈢ 对于单台(件)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学校组织鉴定和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台(件)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教育部组织鉴定和审查。
㈣ 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三、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
㈠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㈡ 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确需拆除有用部件,须经资产管理处同意,对所拆零部件,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说明用途。
㈢ 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账手续。用于贫困地区的仪器设备,可无偿调拨,但需办理销账手续。
㈣ 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四、废旧仪器设备处置收入
废旧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一律上交学校财务,为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学校财务可将处置收入按有关财务规定分配(分配办法另定)。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篇2:公司废物(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公司关于废物(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处置的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收发工作,节约劳保用品费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
1、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
2、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
3、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
4、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员工劳保配制
1、员工工作服分冬夏两季各一套,更换时间为每一年一次。
2、员工佩带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换一次,更换方式以以旧换新。
二、使用规定
1、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下发时间以旧换新。
2、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须佩带手套。
3、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
4、就以上几点规定,违规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三、劳保用品的回收、处置
1、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每月下发时间以旧换新。
2、生产管理部每月统一回收后,用编织袋打包整理好,贴上危废标签,交至库房统一管理。库房将做好每月的台账,并做好危废的"三防"工作。
3、需处置转移时、申报相关资料到区环保局备案,通过正规手续,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四、检查监督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EE有限公司
20**年7月
篇3:大学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办法
大学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仪器设备的界定
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具体规定如下:
㈠ 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的;
㈡ 使用年限较长,严重磨损,精度和性能严重下降,已属不能正常运转并无修复价值的;
㈢ 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
㈣ 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机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二、废旧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有关规定
㈠ 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z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四份,由院、系(部)主管实验室的主任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教师、使用维修人员、实验设备科人员成立鉴定小组(五人以上),对准备报废的仪器设备逐台进行鉴定,认真负责地写出鉴定意见,说明报废理由,并在鉴定表上签名,报资产管理处。
㈡ 经专家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批;原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㈢ 对于单台(件)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学校组织鉴定和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台(件)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教育部组织鉴定和审查。
㈣ 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三、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
㈠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㈡ 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确需拆除有用部件,须经资产管理处同意,对所拆零部件,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说明用途。
㈢ 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账手续。用于贫困地区的仪器设备,可无偿调拨,但需办理销账手续。
㈣ 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四、废旧仪器设备处置收入
废旧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一律上交学校财务,为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学校财务可将处置收入按有关财务规定分配(分配办法另定)。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