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配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 组成:

  1.1 组 长:分管院长

  1.2 副组长:财务科长、药剂科长、护理部主任

  1.3成 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各有关科室物价员

  2职责:

  2.1 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

  2.2 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国家、本省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

  2.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4 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5 每季度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

  1 组成:暂由财务科兼管:

  财务科长、审计科长(兼职)

  物价员(兼职)

  2 职责:

  2.1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

  2.2 修正和调整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3 维护医院计算机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库;

  2.4 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

  2.5 核准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

  2.6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2.7 配合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上级物价举报中心和统计局的查询工作;

  2.7 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

  2.8 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计算机需求方案;

  2.9审核病人医疗费用。

  四、各职能部门:

  1 网管中心:

  1.1 编制计算机收费管理程序,修改数据库结构;

  1.2 根据医院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住院收费系统所有程序、药房管理系统、部门收入统计、部门收费、手术与麻醉管理、医生站收费、护士站收费、门急诊收费、收费标准管理(医保比例设置)各查询统计软件、检验系统、病案系统、(触摸屏)费用查询系统、财务统计报表等;

  1.3 负责将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录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

  1.4 负责各科室收费项目模板的建立,并将常用新收费项目设置到里面。

  2 财务科:

  2.1 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

  2.2 依据医院科室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 对新增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标准的测算、审报工作;

  2.3管理和调整收费价格,督促收费制度的执行;

  2.4 参与医院对收费价格的自查. 接待上级检查;

  2.5 督促检查收费处和住院部对收费价格准确性的掌握;

  2.6 每月底编制各类记帐月报表,报上级相关部门。

  3 设备科:

  3.1 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条例;

  3.2 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

  4 药剂科:

  4.1 根据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

  4.2 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

  4.2 对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

  五、各收费科室:

  5.1各科设兼职收费管理员;

  5.2 严格按照20**版《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

  5.3 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

  5.4 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

  5.5 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财务科联系;

  六、价格责任追究制:

  发现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作如下处理:

  6.1 多收病人费用:对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退回病人违规多收部分;

  6.2 少收病人费用: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医院损失;

  6.3 严重违规收费:报医院奖惩委员会,按奖惩条例执行,扣除直接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绩效工资;

  6.4 同时参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有关“价格违规行为处理”政策执行。

  费用查询电话:XXX财务科:8XXX 药剂科:XXX2 护理部:XXXX 网管中心:XXX

篇2:医院医疗收费制度

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篇3: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二)

  收费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 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稽核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堵绝漏洞, 防患于未然,特对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收费票据的管理

  1. 收费票据由财务科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2.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 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

  3.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 每月编报《票据库存分类总表》和《票据购领明细表》,《票据库存分类总表》按规定存档。

  4.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 发现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 应及时向票据保管员报告, 由票据保管员负责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印刷厂反映, 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二)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

  1、收费票据的购置

  (1)往来款收款收据、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凭《票据准购证》,向区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购买。

  (2)其他如住院预交款收据、救护车收据、病历卡等由医院通过招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印刷。

  (3)购入收费票据后, 须由财务科票据保管员验收入库, 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 并注明购入和印刷渠道。

  2、 收费票据的领用

  (1)出纳、门诊、住院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必须填写《领用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在收费系统输入票据起讫号码之后方可使用。票据保管员按领用人设明细帐、按票据种类分别登记《票据库存分类总帐》和《票据购领明细帐》。

  (2)门诊收费员凭病历收费领用单直接到票据保管员处领取等额病历卡。

  (3)其他人员需领用病历,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

  (4)病历卡的作废报损由票据保管员验证把关。

  3、收费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

  (1)退费、作废票据,要求同时收回一式二联(收据联、核算联),并经医生和药房确认。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 先按上述操作流程,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 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3)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 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

  (4)一月终了,所有的退费、作废票据分别按收费人员统计,上缴财务科,由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手续是否规范,并与电脑收费系统显示的退费、作废记录核对,杜绝漏洞,防患于未然。

  4、 收费票据的核销

  (1)门诊、住院收费票据启用必须输入号码,用完后自动销号,主要靠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来加以监督。

  (2)往来款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逐张核对、销号。

  (3)凡领用收费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领用人必须按收据顺序号启用收费票据,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的现象,票据保管员要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