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工作制度
一.维修回访由经理、主管、维修负责人担任。其中:经理回访率不低于10%;主管回访率不低于30%;维修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60%。
二. 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三. 回访内容:
1. 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 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 征询改进意见。
4. 核对收费情况。
5. 请被回访人签名。
四.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牧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篇2:工程回访和工程保修制度
工程回访和工程保修制度
为更好的执行公司"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及时排除用户在使用中的各种通病,更好的为用户服务;同时还应及时收集各种质量情报,分析原因,以制订措施,总结教训,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再度发生,特制订本回访维修规定。
一、回访维修组织
公司建立回访维修小组,由公司质技副总经理担任回访维修小组组长,质量经理,技术经理及项目部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具体事务,维修小组零时配备瓦工2人,木工2人,水工、电工各l人。
二、回访维修小组的任务
回访维修小组的任务是根据公司回访维修计划,对公司承建的竣工工程进行定期回访和日常维修,对用户的维修要求及时满足,使住户满意;同时,总结工程中出现的质量情况,为搞好以后的建筑工程质量服务。公司回访维修计划由质量科根据公司历年竣工工程情况篇写。
三、回访维修方式
(一)、定期回访
1、工程竣工:竣工交付使用六个月后,回访维修小组进户回访,了解住户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及时将回访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以防类似情况在后继工程中发生。
2、一年后:回访小组重点对水电设备、屋面、室内地坪、外墙的质量情况进行回访,了解层面细部结构是否渗漏,并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及时处理,总结教训。
3、三年后:回访小组对房屋的耐久性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刚性屋面有无起砂、裂缝,柔性防水油毡收头是否张口,油毡是否脆裂,保护豆砂是否完好。外墙涂料情况,面砖有无脱落,回访小组应处理好这些问题,制定预防措施,供后续工程参考。
(二)、日常维修
为更好的解决用户在日常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维修小组与顾客之间通过电话等手段保持长期联系,对用户日常提出的各类维修要求及时派人上门查看解决,做到小问题不超过1天,大问题不超过3天解决,尽量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产生活,按时保质完成维修任务,直到用户满意为止。同时将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以作今后工程参考。
四、验证效果及服务报告
对于经过回访维修的工程,由质量科、技术科组织验收,用户填写意见,及时完成验收手续。
工程回访和维修结算后,由工程质量回访记录表和服务报告,对回访维修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以作今后工作的参考。
篇3:市总工会审计回访制度
市总工会审计回访制度
第一条 为加大工会内部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效力,提高审计质量,运用好审计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全总经审会《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区(市)县工会及基层工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审计回访,是指市总经审会及其工作机构(经审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到被审计单位就市总经审会及其工作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第四条 审计回访工作在市总经审会领导下,由其工作机构经审办组成回访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 审计回访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对《审计法》、工会经审工作制度以及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组织并实施对已完成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回访。
3、协调市总经审委员参与审计回访工作,每年安排市总经审委员参与审计回访工作,充分发挥经审委员作用,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4、组织开展审计回访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撰写工作信息。
5、负责对审计回访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落实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 审计回访主要内容:
1、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增强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的意识,抓好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和审计决定的贯彻执行,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权威。审计回访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有关账册进行核查,也可以对有关www.aishibei.com人员进行询问,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
2、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有关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3、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召集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了解经审干部在执行审计纪律方面的情况,把审计回访工作与经审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第七条 审计回访中,对已经纠正或正加以纠正的,及时给予肯定,对整改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审计意见,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将给予批评;对拒不整改的将按工会相关规定,追究内部审计责任。
第八条 审计回访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底前对审计回访结果进行归类、汇总并形成文字总结。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