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业务人员流动过快,使公司不得不支付高额的培训费用;而且辞职后的人员往往到了竞争对手公司,给我们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请问用哪些办法可以合理约束职工的行为?
您公司遇到的情况比较常见,特别是在技术开发、销售领域等智力密集型产业和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更是屡见不鲜,涉及到了如何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防止不正当竞争问题。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条赋予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实现,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在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价值,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际惯例的。
在确定劳动者辞职权的同时,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稳定和履行,保护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利,《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还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对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面,国家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条款以法律效力,在赔偿时应当遵守这些约定条款。
故此,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条款应当比较详细;在维护公司合法的经济权益和合理保护公司商业、技术机密,预防可能的不正当竞争方面,用人单位更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费用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数额、约定服务期和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培训费用的计算方法。
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劳动者竞业避止和保密条款。
其中以竞业避止和保密条款最为重要,用人单位应当与知悉本单位商业、技术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保密期限通常以某类产品或者服务的寿命周期为限,一般为一到三年;应当详细约定违反竞业避止和保密条款的赔偿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由于竞业避止肯定会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凡有这种约定的用人单位也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以上只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待人才流动中的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防止不正当竞争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预防制度和保密制度,采用保密技术以及其他合理的保密办法来保护商业秘密。从积极的角度上来看,用人单位还需用心去营造一种和谐的企业氛围,培养员工家庭式的亲密感情,给员工以强烈的归属感和团体意识;并且充分给予员工发展的机会。
篇2:竞业避止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我公司是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业务人员流动过快,使公司不得不支付高额的培训费用;而且辞职后的人员往往到了竞争对手公司,给我们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请问用哪些办法可以合理约束职工的行为?
您公司遇到的情况比较常见,特别是在技术开发、销售领域等智力密集型产业和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更是屡见不鲜,涉及到了如何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防止不正当竞争问题。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条赋予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项权利的实现,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在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价值,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际惯例的。
在确定劳动者辞职权的同时,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稳定和履行,保护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利,《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还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对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面,国家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条款以法律效力,在赔偿时应当遵守这些约定条款。
故此,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条款应当比较详细;在维护公司合法的经济权益和合理保护公司商业、技术机密,预防可能的不正当竞争方面,用人单位更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费用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数额、约定服务期和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培训费用的计算方法。
劳动者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劳动者竞业避止和保密条款。
其中以竞业避止和保密条款最为重要,用人单位应当与知悉本单位商业、技术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不能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保密期限通常以某类产品或者服务的寿命周期为限,一般为一到三年;应当详细约定违反竞业避止和保密条款的赔偿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由于竞业避止肯定会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凡有这种约定的用人单位也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以上只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待人才流动中的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防止不正当竞争问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预防制度和保密制度,采用保密技术以及其他合理的保密办法来保护商业秘密。从积极的角度上来看,用人单位还需用心去营造一种和谐的企业氛围,培养员工家庭式的亲密感情,给员工以强烈的归属感和团体意识;并且充分给予员工发展的机会。
篇3:钢筋混凝土构件保护层施工
钢筋混凝土构件保护层施工
一、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工作原理
钢筋混凝土构件由钢筋和混凝土组成。从原材料的力学性能而言,钢筋有较强的抗拉、抗压强度,但混凝土只有较高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却很低。然而两者的弹性模量比较接近,还有较好的化学胶合力、机械咬合力和销栓力,这样既发挥了各自的受力性能,又能很好地协调工作,共同承担结构构件所承受的外部荷载。、在结构计算时,钢筋混凝土构件是作为一个整体来承受外力的;又由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很低,为简化计算,一般混凝土只考虑承受压应力,而拉应力则全部由钢筋来承担。
二、钢筋混凝土构件保护层厚度的确定
对于受力钢筋混凝土构件截面设计来讲,受拉的钢筋离受压区越远,其单位面积的钢筋所能承受的外部弯矩也越大,这样钢筋发挥的力学效能也就越高。所以一般来讲钢筋混凝土构件受拉钢筋总是应尽量靠近受拉一侧混凝土构件的边缘。如果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位置放置错误或者钢筋的保护层过大,轻则降低了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承载能力,重则会发生重大事故。然而当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受拉钢筋越靠近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边缘时:
1、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的主要成分铁在常温下很容易被氧化,尤其在高温或潮湿的环境中。
2、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保护层过小容易在施工时造成钢筋露筋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受力时表面混凝土剥落。
3、随着时间的推移,钢筋混凝土构件表面的混凝土将逐渐碳化,在钢筋混凝土构件工作寿命内保护层混凝土失去了保护作用,从而导致钢筋锈蚀,有效截面减小,力学效能降低,钢筋与混凝土之间失去粘结力。这样构件整体性会受到破坏,甚至还会导致整个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三、楼板及墙柱保护层控制措施
1、楼板保护层控制措施
钢筋在楼面混凝土板中主要起抗拉受力作用,用来抵抗荷载所产生的弯矩,防止混凝土板面收缩和温差裂缝的发生,而这一个作用均需钢筋在上下设置合理的保护层前提下才能发挥。在实际施工中,楼板底筋的保护层比较容易正确控制。但当楼板底筋的保护层间距放大到1米以上时,局部楼板底筋的保护层厚度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纵横向的保护层间距控制在1米左右为宜。
楼板面层钢筋的保护层一直是施工中的一大难题。其中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人员行走频繁,无处落脚后难免被大量踩踏;上层钢筋网的钢筋支撑设置间距过大,甚至不设(仅依靠楼面梁上部钢筋搁置和分离式配筋的拐脚支撑)。在上述原因中,对于第2个原因,建议楼面双层双向钢筋(包括分离式配置的负弯矩短筋)必须设置卡槽式混凝土垫块,其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700毫米(即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只),特别是对于Ф8一类细小钢筋,卡槽式混凝土垫块的间距应控制在600毫米以内(即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只),才能取得较良好的效果。对于第1个原因,可采取下列措施加以解决:
A、尽可能合理和科学地安排好各工种交叉作业时间,在板底钢筋绑扎后,线管预埋和模板封镶收头应及时穿插并争取全面完成,做到不留或少留尾巴,以减少板面钢筋绑扎后的作业人员数量。
B、在楼梯、通道等频繁和必须的通行处应搭设(或铺设)临时的简易通道,以供必要的施工人员通行。
C、加强教育和管理,使全体操作人员重视保护板面上层负筋的正确位置;必须行走时应自觉沿钢筋支撑点通行,不得随意踩踏中间架空部位钢筋。
D、安排足够数量的钢筋工(一般应不少于3-4人或以上),在砼浇筑前及浇筑中及时进行整修。
E、砼工在浇筑时对裂缝的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挑板,扩大接触面,分散应力,尽力避免上层钢筋受到重新踩踏变形。
2、墙柱保护层控制措施
墙柱保护层一般比较容易控制,主要措施:
A、墙柱保护层纵横向间距一般控制在1米左右(且不少于2列),切忌数量太少。
B、墙、柱拉钩的加工尺寸准确。
C、墙、柱水平筋或箍筋的加工尺寸准确。
D、尽量采用新工艺、新产品,如采用塑料垫块或使用卡撑式定位件等。
E、模板施工时切忌破坏墙柱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