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定产品及产品状态的标识,实现质量问题的可追逆性,保证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全厂产品标识的设计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品质状况的标示;
3.2前准备部
3.2.1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3.2.2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3.2.3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3.3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3.4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标识
4.1.1布料的标识
4.1.1.1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4.1.1.2IQC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红箭头标签加以标识。
4.1.1.3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1.1.4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2辅料的标识
4.1.2.1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4.1.2.2 IQC检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4.1.2.3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1.3所有原材料应做到物料、帐目、存货卡三符合。
4.1.4布、辅料若为特采须于每批材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允收"标签。
4.2半成品的标识
4.2.1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便于车缝时对号。
4.2.2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4.2.2.1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4.2.2.2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红箭头标签,合格在半成品、品则无须贴标签。
4.2.2.3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桶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箭头标签后,放于"不合格品"桶内。
4.2.3成品的标识
4.2.3.1成品检验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摆放在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加以区分。
4.2.3.2成品交货时发货单上应标明款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发货日期等。
4.2.4品质责任追溯 4.2.4.1原材料每批进厂由IQC质检员记录品质状况,当工序检验或成品检验发现由于材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该批原料的影响范围,能及时加以控制。
4.2.4.2裁床的裁片由分包员在布条上印注:款号、扎号、床次、码数、件数,收发员领料时须详细记录,便于查找。具体按《裁床操作指导书》执行。
4.2.4.3车缝组员工在生产半成品时,按流水作业,每包的包号带、衣片的编号必须核对清楚后生产,工序完成后,凭包号数量上报产量,同时便于返工时查找返工人员。
4.2.4.4 如果检验员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材料的领用记录以及产量结算表可以追查责任者,将质量问题影响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5.相关文件
5.1《裁床操作指导书》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进料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6.1各种标识牌
6.2《存货卡》
篇2:服装公司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产品及产品状态的标识,实现质量问题的可追逆性,保证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全厂产品标识的设计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品质状况的标示;
3.2前准备部
3.2.1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3.2.2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3.2.3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3.3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3.4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标识
4.1.1布料的标识
4.1.1.1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4.1.1.2IQC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红箭头标签加以标识。
4.1.1.3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1.1.4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2辅料的标识
4.1.2.1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4.1.2.2 IQC检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4.1.2.3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1.3所有原材料应做到物料、帐目、存货卡三符合。
4.1.4布、辅料若为特采须于每批材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允收"标签。
4.2半成品的标识
4.2.1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便于车缝时对号。
4.2.2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4.2.2.1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4.2.2.2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红箭头标签,合格在半成品、品则无须贴标签。
4.2.2.3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桶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箭头标签后,放于"不合格品"桶内。
4.2.3成品的标识
4.2.3.1成品检验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摆放在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加以区分。
4.2.3.2成品交货时发货单上应标明款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发货日期等。
4.2.4品质责任追溯 4.2.4.1原材料每批进厂由IQC质检员记录品质状况,当工序检验或成品检验发现由于材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该批原料的影响范围,能及时加以控制。
4.2.4.2裁床的裁片由分包员在布条上印注:款号、扎号、床次、码数、件数,收发员领料时须详细记录,便于查找。具体按《裁床操作指导书》执行。
4.2.4.3车缝组员工在生产半成品时,按流水作业,每包的包号带、衣片的编号必须核对清楚后生产,工序完成后,凭包号数量上报产量,同时便于返工时查找返工人员。
4.2.4.4 如果检验员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材料的领用记录以及产量结算表可以追查责任者,将质量问题影响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5.相关文件
5.1《裁床操作指导书》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进料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6.1各种标识牌
6.2《存货卡》
篇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
1.目的
确保产品的可识别和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现追溯,同时确保合格的产品才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产品(包含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接收、生产设备及其配件)的标识和追溯。
2.2适用于需进行检验的产品的合格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的归口管理,负责进货、生产过程、成品的标识控制。
3.2品管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追溯要求时,实行追溯,对测量和监视状态进行标识、管理。
3.3原材料进厂入库后的标识由仓库进行标识。
3.4产品生产、转序过程的标识,由各责任车间进行标识。
3.5成型车间负责成品的标识。
4措施和方法
4.1标识方法
1)标签
2)作业流水单
3)作工号
4)划区域
5)成品标识按顾客要求的包装进行区分
4.2原材料的标识
4.2.1原辅材料进库时,供方应提供材料名称、颜色、规格、供方名称、数量。外购鞋底外箱应明确型号、颜色、号码、数量、供方名称。
4.2.2仓管员经核对、检查后,以标签形式作为标识,明确其指令号,工厂型体,客人名称(订单号)、数量,以及待检、已检待定、待处理等标识,分类存放在固定场所或规定货架上。公司生产的鞋底经检验后,也应做好标识,内容为型号、指令号、颜色、号码、数量等。
4.2.3不合格的材料由品管部作标识,经测量合格的一律进入固定场所或规定的货架上。
4.2.4外购鞋底经品检员拆箱检验后,重新包装时应对外箱进行标识。
4.2.5对标识不齐全或错误的,仓管员应及时补充及更正。
4.3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
4.3.1冲裁车间
1)领料时,领料员应根据指令单、确认样核对原材料标识与实物是否相符,对标识错误的原材料拒绝领料;
2)作业前,各员工应根据"作业分配单"核对原始材料标识与实物是否相符,核对正确后方可作业;
3)作业后,各员工应根据"作业分配单"以标签形式对完成的半成品进行标识,标识应明确部件名称、指令号、工厂型体、颜色、数量。冲裁车间工序之间产品追溯以作业分配单进行新标识。明确部件名称、指令号、工厂型体、颜色、数量。
4.3.2外协件(电绣、高频、印刷)
1)领料时,应根据冲裁车间开出的"作业分配单"核对需领取的材料与其标识是否正确;对有疑问的及时向分管的外协厂管理人员反映并予解决。
2)作业时,应保护好我司的产品标识,作业后包装时应根据作业分配单,原始标识须进行重新标
识。明确部件名称、指令号、工厂型体、颜色、数量。
4.3.3帮面车间
1)帮面各组领料员在接到课长所开具的领料单时,应依指令单、确认样为准,按冲裁裁片标识进行逐至一对点领收。
2)操作过程中,以"帮面车间流水表"各道鉴单形式追溯各作业过程,流程表由帮面课回收并分单装订保管。
3)检验员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测量,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对合格产品进行每10双一捆打包及对其号码标识。
4)经验收合格半成品由领料员直接入帮面中仓,并由中仓员与成型中仓管理员进行对点交接,并开具转交单签字生效。
4.3.4成型车间
1)成型中仓管理员对帮面中转仓移交的半成品进行点验,核对标识是否正确,再放入规定的货架上。(货架应标识工厂型体、颜色、指令号)
2)操作中上、下工序转序过程中以"分左右脚"形式追溯各作业过程。
3)在测量和监视过程中,对不合格品由检验员放入不合格品筐内,标识隔离,合格品直接流入下一道工序。
4.4成品标识
4.4.1成型车间的成品一律按不同顾客的要求进行包装,以不同的外箱、纸盒、塑料袋作为标识。
4.4.2成品仓库对成品进行"区域"标识,将成品按不同顾客、不同工厂型号、颜色进行堆码存放。
4.4.3对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区域",次品和待处理品另行放置,做好标识、隔离。
4.5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日期和生产班组
4.5.1可追溯性要求
1)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标识及相关记录,在必要时可实现追溯。
2)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进货时应追溯到供方,半成品、成品追溯到每一过程。
4.5.2标识的管理
1)标识不可以随意更改,与被标识品不能分离; 当标识被转移时,(如仓库以区域作标识,领出时)必须添加标识;
2)当接收、生产、周转、交付过程中遇到有产品标识损坏或丢失时,由生产部负责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增补。
3)当标识模糊或破损严重辨认不清时, 停止流转,必须由原标识人或管理人员重新进行标识。 必要时由检验员重新检验后再行标识。
4)任何员工对标识都必须做好维护管理。各部门及操作人员负责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标识维护和保持,不得随意更动。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保管部门 保管时间
6.1贴标 制造课 使用时
6.2作业分配单 制造课 1年
6.3作业分配单 制造课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