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0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1.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1.1.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1.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1.1.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1.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3 公司密级的确定

  1.3.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1.3.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3.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0 保密措施

  2.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2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 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3 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2.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5.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5.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5.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0 责任与处罚

  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1.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2.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篇2: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的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允许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与合作渠道。

  6、公司未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

  四、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文件、资料对外使用规定

  1、因公需要对外使用公司的文件、资料,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2、公司的所有与项目、工程、物业管理、商场租赁等有关的文件、资料,如需复制刻录时,必须先申请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外使用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公司行政部备案。各部门的业务资料,由各部门登记归档自行管理。

  4、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使用公司文件或资料,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篇3: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