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主办会计职责
1、拟订或修订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送总公司审批后负责执行;
2、代表总公司监督、管理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并及时如实地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监督分公司出纳、终端收银员工作,并采用定时与不定时方式监盘出纳、收银员的货币资金,并在货币资金盘点表上签字;
4、按照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审核报销、付款单据、工资表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对不符合规定予以退回;对于有疑义的,要求当事人做出合理的解释;
5、每月10日前编制上月的月份资产负债表、月份利润表、年度现金流量表、月份大类产品销售报表、销售收入与成本核算明细表(电子表)、月份产品跌价准备明细表(电子表)、月份各区域销售报表、月份营业费用、月份管理费用明细表等,并上报给总公司财务中心;
6、不定时到各营业终端监督库存商品、现金盘点工作;
7、完成总公司财务中心下达的或分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
篇2:银行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银行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会计全面工作,协助主管行长做好本专业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会计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财会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负责会计业务分工和劳动组合,合理设置岗位,落实会计内控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五.负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并定期考核评价。
六.负责会计人员业务交接的监督。
七.负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八.负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提出有关意见。
九.负责组织会计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