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考试制度
1、凡宁波二中学生不得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学生若无法参加考试的,须向班主任请假(急事可事后补假),班主任须报教务处。
2、考试前由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教室打扫,并将教室内的桌、凳按学校规定摆放。
3、学生按学校指定座位进行考试。
4、学校的期中、期末考试由教研组长落实交换命题。
5、高三年级实施月考制度,其试题由高三各学科的备课组落实。
6、监考老师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到场,若须调换监考的须经教务处同意。
7、考试结束监考老师应收齐所有试卷交考务办公室验。
8、考试后相应学科的备课组应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9、各备课组长应负责好评卷工作,并将成绩以文稿和电子稿的形式及时送交的教务处。
10、各备课组领取考试成绩后,应组织备课组内教师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11、各任课教师根据考试情况进行试卷分析。
篇2:产科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1.依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为提高我院助产人员临床技术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我院组织助产人员定期考试,考核由我院领导及妇幼保健负责人共同组织。
3.考试对象为所有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的助产人员。
4.每次助产人员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试。
5.考试结果纳入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日常工作。
篇3:检测考试质量分析制度
检测考试质量分析制度
1、每次检测考试结束后,必须对学生成绩进行质量分析
2、教务处每学期一次全校综合性的质量分析、其内容包括本校成绩、各班成绩、各学科成绩在兄弟学校排名;包括优势学科劣势学科通报、包括教学成功经验总结和失败学科反思教学质量奖惩及学优生表彰新学期工作展望
3、年级组每次考试后进行全组综合性质量分析。内容包括学生成绩汇总、学生学情分析、下一步工作举措及教师学生活动组织。
4、科任教师每次考试后书面完成质量分析,内容包括:
(1)学生成绩分析
(2)学生双基掌握情况回顾
(3)存在问题
(4)弥补措施及改进意见。分析要客观认真,帮助学生总结优点及奋斗方向,促进学生成绩上升。杜绝用分数作为评价学业的唯一标准。
5、成绩分析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学人员岗责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