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一)资产审计

  1、货币资金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货币资金余额的存在性、完整性、收付业务的合法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查验签发支票登记簿与签发支票存根——→抽验资金收付款凭证——→核实收入货币资金收款收据——→检查日记账,抽查银行存款调节表与库存现金盘点表——→检查不相容职务划分情况——→检查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管理——→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库存现金审查

  首先出纳员将现金全部放入保险柜暂作封存,要求出纳员将全部凭证入账,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余额,填写“现金出纳报告书”。在会计主管人员和内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清点现金,并作记录。填制“库存现金清点表”,该表由出纳员、会计人员共同签字,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库存现金清点表应反映实际库存现金清点数,当日现金日记账结余数,账实是否相符。即有无溢缺。

  ②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查

  抽查现金日记账记录,至少抽查1至2个月的现金日记账,审查原始凭证。

  ③银行存款的审查

  审核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核证银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日期,抽查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

  2、存货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存货的存在性、完整性、所有权归属、计价的正确性、采购与销售的合法性、分类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企业存货内部控制系统——→抽查部分采购业务文件,追踪其业务系统——→抽查部分存货出库业务,追踪其业务处理系统——→审查存货管理制度——→抽查盘点记录——→评价存货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材料的审查

  材料采购的审查:审查订货合同——→审查材料的验收入库情况——→审查材料采购成本,查看采购成本的构成项目是否正确,采购费用分配比例是否合理,采购成本是否合法、正确。采购成本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查在途材料——→审查材料采购的账务处理

  ②库存材料审查

  盘点库存材料,时间安排在结账日或接近结账日

  ③材料出库的审查

  对生产领用材料应核实生产计划,核查发出材料的计价,揭露弄虚作假的行为

  3、应收账款审计

  (1)审计目标

  ①证实应收款项的存在性、正确性、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的合法性、截止日期的正确性、坏账损失的真实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并描述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系统——→检查不相容职责的划分——→验证期末余额的合理性——→抽查客户账龄分析表——→审查销货折扣与收款的合理性——→审核坏账损失的账簿记录及相应的手续——→评价应收款项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应收账款的审查

  取得应收款明细表——→发出询证应收账款——→分析询证函及应收账款余额——→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审查坏账准备金的提取与使用

  ②应收票据的审查

  取得应收票据分析表——→清点库存应收票据——→询证应收票据——→对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的审查——→对票据贴现的审查——→分析评价应收票据的可兑现程度

  4、固定资产审计

  (1)审计目标

  ①证实固定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分类的正确性、所有权的归属、计价的正确性、折旧方法的选用及其计算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深入了解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系统——→验证固定资产的新增手续——→验证固定资产的退废手续——→抽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检查固定资产账、卡的设置情况——→评价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系统

  (2)实质性审查

  ①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审查

  ②固定资产增加与减少的审查

  ③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查

  ④固定资产结存的审查

  ⑤在建工程审查

(二)、收入、成本与费用审计

  1、主营业务收入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分类的合理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了解并描述内部控制系统——→测试销售计划——→审查销货合同——→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测试销货制度的执行——→评价主营业务收入的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分析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将企业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该年度计划数对比了解计划完成程度,与上年度相比了解其变动趋势。根据存在的异常现象进一步确定审查范围,以查明有无故意隐瞒或虚增利润的现象。

  ②验证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索取产品出库单存根、销货发票副本和有关明细账,相互核对——→审阅一定数量的产品发运单、销货发票副本、结算凭证、有关明细账,根据生产经营和结算方式,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③核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发票和销货合同的审查——→审查发票和销货合同,采取重点抽查。审查销售收入计算是否正确——→审查根据结算方式选用不同的方法与相关账户进行对比,查明收入的入账金额是否正确。核实主营业务收入的截止期——→一般可对决算日前后一周有关收入的记录进行检查、核实,核对有关的发票、运单及其他单据,确认收入截止期是否正确无误

  ④销售退回、折让及折扣的审查

  销货退回的审查——→销货退回的合理性——→退回批准手续的性——→退回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折扣和折让的审查——→折扣和折让的合理性——→折扣和折让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进而影响利润,因此折扣和折让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情况应重点审查。折扣和折让的真实性——→折扣和折让必须经过销售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按规定程序例行手续。

  2、产品成本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成本形成的真实性、合规性、成本会计处理的正确性、计算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调查了解并描述产品成本的内部控制系统——→审查产品成本计划——→审查产品成本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审查成本基础工作——→评价产品成本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①产品成本开支范围合规性的审查

  ②直接材料费的审查

  直接材料耗用量的审查——→直接材料计价的审查——→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的审查

  ③直接人工费的审查

  审查直接人工费的真实性——→审查工资结算的正确性——→审查工资分配的正确性——→审查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分配的正确性——→审查直接人工费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④制造费用的真实性

  审查制造费用的真实性——→审查制造费用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制造费用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⑤辅助生产费用的审查

  审查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审查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⑥在产品成本的审查

  审查在产品结存量——→审查在产品的计价方法

  ⑦产成品成本的审查

  审查产成品数量——→审查产品成本的计算

  3、费用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费用分类的合规性、正确性、开支的合理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了解并描述费用内部控制系统——→索取并审查费用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抽取有关凭证、检查费用审批手续——→检查费用账户的设置、登记及凭证保管——→评价费用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分析主要费用的变动趋势——→审查费用开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核查期间费用的截止日期——→审查费用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三)、利润审计

  1、审计目标

  证实利润形成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处理的正确

  2、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

  了解描述利润的内部控制系统——→审查利润计划——→审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查验会计处理程序——→评价利润内部控制系统

  3、实质性审查

  (1)产品销售利润的审查

  审查产品销售利润的合规性——→产品销售内容应符合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严格分清与其他业务利润的界限,计算方法符合规定

  审查产品销售利润组成项目的真实性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①产品销售成本计价是否正确:审阅“产成品明细账”、“发出商品明细账”、“委托代销明细账”等。查核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前后一致,应注意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结转成本的同时是否同时结转已售产品应负担产品成本差异,有无为调节利润而人为多转、少转成本的现象。②销售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审阅“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账”并与“产成品明细账”、“发出商品明细账”、“委托代销商品明细账”相核对,检查实现销售收入与结转销售成本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及入账时间的一致性,确认是否遵循了收入与成本、费用相互配比的原则,如发现有多转、少转成本的现象,应扩大审计范围。

  (2)其他销售利润的审查

  ①审查材料销售收入

  审查材料销售的合法性——→审查材料销售手续的合规性——→审查材料销售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②审查技术转让收入

  审查技术转让双方是否签有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审查企业转让的技术商品是否经过国家有关机构的确认——→审查技术转让收入是否属实,成本、费用是否真实。

  ③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的审查

  审查固定资产出租业务是否有完备的审批手续、是否订有合同——→审查 固定资产出租业务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审查固定资产出租收费是否合理,租金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入账——→审查固定资产出租合同的执行情况

  ④审查其他业务支出的真实性

  ⑤审查其他业务支出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3)投资净收益的审查

  审查投资收益的真实性——→审查投资收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4)营业外收支的审查

  ①营业外收入的审查

  审查营业外收入的合法性——→审查营业外收入数额的正确性——→审核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②营业外支出的审查

  审查营业外支出的合规性——→审查营业外支出数额的正确性——→审查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5)利润总额的审查

  在完成利润形成各组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审查的基础上,审阅“本年利润”账户并核对其与相关账户记录的一致性、复算利润形成,证实其正确性。

  (6)净利润的审查

  审查所得税征收范围——→审查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审查所得税率和税额的计算——→审查所得税的减免——→审查所得税会计处理

(四)管理性工作

  1、定期组织对集团所属公司进行常规审计和不定期专项审计,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为集团对分子公司的考核提供相关资料。

  2、参与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统一集团财务核算管理。

(五)工作要求

  1、熟悉公司各类财务管理制度,熟悉现行各种税法。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篇2: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某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合法依规经营,保证典当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的经营目标、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帐务收支、资金营运、会计核算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 公司审计工作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会计、现金出纳业务;

  (二)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业务;

  (五)当金利率、综合费率的合规性;

  (六)当票、当物管理的严密性;

  (七)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内有关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文件、资料及规章制度等。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门的主要职权是:

  (一)审查与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稽审事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包括各类账册、凭证、合同、计划、报表、业务文件等。

  (二)参加公司有关部门的业务会议。

  (三)对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审计部门进行稽审,不提供有关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对稽审结论、意见、建议,不按要求及时改正,屡查屡犯的部门或有关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给予必要的批评和处理。

  (五)对严格管理,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无重大经济案件或工作事故,经营效果显着的单位或有关人员,要帮助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加以推广。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可以根据授权,建立必要的处罚制度,处罚的方式包括:

  (一)书面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经济制裁。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定稽核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执行董事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稽审项目时,一般应当事先通知被稽审部门。必要时,也可不予通知。

  (三)对稽核审www.aishibei.com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稽审终结,提出稽审报告,征求被稽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的稽审结论或决定,被稽审部门必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稽审部门。必要时,稽审部门应进行后续稽审。

  (四)被稽审部门对稽核审计结论或决定如有异议,可提请公司董事长进行复审和裁决。

  第九条 审计部门对办理的稽核审计事项,必须建立稽核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十条 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本人情况,审计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如有违反,应依法论处。

  第十三条 对在审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稽审人员,可给予表彰。对违反本规定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如与上级颁发的审计法规相抵触的,应以上级审计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

  股东签字盖章:

篇3: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医院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是医院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与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医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七条 医院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和支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审计人员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医院要求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履行职责:

  (一) 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医院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 医院的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委托有工程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进行审计,内部审计机构配合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 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五) 对医院及所属部门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六) 对医院及所属部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 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八) 医院专项基金合理使用;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 审核会计凭证www.aishibei.com、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抽查有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进行现场核查实物;查阅有关的资料;

  (二) 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督促改正。

  第十二条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医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科室;被审计科室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科室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情况与问题,可以随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交换意见和提出建议。

  (五)审计终结时,由内部审计机构写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科室的意见,并报送医院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应及时送达被审计科室,被审计科室必须执行。

  (六) 被审计科室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内审机构提出。

  (七)审计事项结束后,要建立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