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工作职能及人员分工制度
一、工作职能
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能是:负责全校的财务工作,依照财务法规,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财务制度,严把财务关。负责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帐目,财产购置与发放的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学校“三包”经费与事业经费。
二、人员分工
(一)岗位名称:后勤副校长
岗位责任人:
(1)负责组织学校财务人员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
(2)负责提出有关学校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学校“三包”及事业经费管理及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积极争取财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名称:会计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学校的审计工作;
(3)负责学校预算及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三)岗位名称:出纳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财务内务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财务报销工作;
(3)负责对学校各项经费开支拨款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四)岗位名称:仓库保管员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仓库总体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仓库出入库登记工作;
(3)配合后勤副校长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及检查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及后勤工作。
篇2:有限公司财务部职能
某有限公司财务部职能:
公司:
1.经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预算的拟订、编制和财务预算的管理,并对各分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制定全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主持公司的资产管理和盘点工作并对各分公司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接受授权办理投融资事务并负责全公司的投融资日常财务管理;
4.负责全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包括资产负债风险、信用风险等);
5.负责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并汇总各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形成公司的汇总财务报表;
6.负责全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
7.负责编制、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8.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税收分析工作;
9.根据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公司资金调度事宜;
10.参与制定公司的工程成本定额;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公司:
1.组织分公司财务预算的制定,负责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管理;
2.负责分公司资产的管理并定期进行各类实物资产的盘点;
3.负责分公司资金的管理,根据资金的盈缺状况与公司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进行资金的调剂;
4.负责分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
5.指导和管理工程项目内勤会计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6.负责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
7.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8.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学院(学校)财务处机构职能
学院(学校)财务处机构职能
财务处作为学校的行政部门,在党委、院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实行财务监督。其中,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财务处岗位职责如下:
一、年末负责编制下一年度的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提供党委会议讨论。
二、执行党委会通过的预算,将预算切块到部门包干,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监督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按照国家和院部规定的财务制度处理各个校区的报销业务。
四、现金出纳岗位每天结账、盘库;银行出纳按月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五、按照规定的会计循环进行账务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及时入账,每日报销业务及时输入计算机,月末结出科目余额,编制会计报表,年终编制会计决算。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年报。
六、财务处内部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运行机制,加强基础工作管理,进行规范化操作,树立文明窗口形象。
七、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组织学校各项收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八、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负责管理各个部门的各项计划内外的收入,实行财务监督。
九、根据有关规定在账面上反映各个部门的收、支、余情况并进行结余分配。
十、负责全校资产的价值核算,定期与实物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十一、负责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实物保管及其安全工作,设专人保管各项图章印鉴。
十二、推进会计委派制,按规定定期与校办产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各项款项往来结算,并对校办产业及其他学校相关部门实行财务监督,最大限度地防止舞弊。
十三、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热情服务,按规定提供各项咨询及相关业务。
十四、积极组织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宣传财经政策法规,对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工作指导,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十五、组织调度好资金,保证各项开支资金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十六、每年编写9月末及年末的财务状况说明书并向党委、院部汇报,协助党委、院部做好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
十七、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校内财务管理工作。
十八、按照税法规定交纳各项税金。
十九、认真执行各项责任协议书。
二十、定期做好医疗、税务、物价、资产等专项报表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各项计划及申请。
二十一、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定期归档。
二十二、完成党委、院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
二○XX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