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村酒店资产管理制度

度假村(酒店)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及执行程序

  目的:为了保证酒店资产物资不受损失,确保酒店资产物资有专人管理,加强酒店所有员工的责任心,特制订此资产管理制度。

  执行程序:为了落实责任,各部门应设兼职的资产管理员(通常为本部门主管或文员)负责本部门内各项物资的管理工作,此项工作通常由各部门负责人指派。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对发至本部门、或由本部门购进的物品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单价、数量、质量、规格、对于固定资产还要登记购置的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必要的技术参数、物品的存放位置等。财务部成本控制人员将定期对各部门的物品进行盘查,如发现丢失、损坏,将追究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责任。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固定资产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类别、数量、规格、型号等,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固定资产经验收核对无误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使用部门留存,并据以填写本部门的资产清单,第二联为实体财务联,第三联为公司财务联,第四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办理报销手续。使用部门验收固定资后,由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及时签定财产管理责任书。

第二节低值易耗品标准与分类

  (一)低值易耗品标准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在经营活动中新使用的家具类、办公及管理用具类、工器具类、仪器、仪表及构不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等。

  (二)低值易耗品分类

  1.家具类:各种桌、椅、凳、床、沙发、茶几、卷柜等。

  2.办公及管理用具类:计算器、收录机、电风扇、钟表、自行车等。

  3.工器具类:万用表、摇表、电流表、电压表、测绘仪器等。

  4.玻璃器皿:各种量杯、玻璃杯、酒杯、扎壶等。

  5.瓷器:各种瓷杯、骨碟、烟灰盅、汤煲等。

  6.金银器类:各种金银器或镀金、镀银餐具或用具等。

  7.布草类:各种口布、台布、毛巾、床单等。

  (三)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

  1、不锈钢类;2年

  2、陶瓷类;1.5年

  3、玻璃制品;0.5年

  4、专用工具;1.5年

  5、毛毯;2年

  6、布草类;1.5年

  7、铁制品、铝制品;1年

  8、其它1年

第三节低值易耗品管理与分工

  财务部成本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低值易耗品帐、卡、物三相符。

  各部门经理对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负全面责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确保卡、物、相符。

第四节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增加

  低值易耗品增加时,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对发至本部门、或由本部门购进的物品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单价、数量、质量、规格、物品的存放位置或交至相应岗位保管等。

(二)低值易耗品减少

  低值易耗品出现报废、毁损,使用部门应填制《报损单》,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财务部成本控制、工程部进行鉴定,交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单项或批次低于500元的由财务部按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帐务处理,登记帐卡。单项或批次超出500元的,须上报总公司审批。

(三)低值易耗品的内部转移

  低值易耗品发生内部转移时,由转入的部门提出申请,经转出的分部门和财务部核批后,由转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填制《内部调拨单》,转入转出部门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并签字后,报财务部进行帐务和卡片调整,卡随物走。

(四)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对单位价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下及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一次摊入成本费用。对单位价值或批次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次摊销法”,按受益年限分次摊销。

(五)低值易耗品清查

  财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每半年对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清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各部门经营特点以及低值易耗品性质的不同,对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损耗标准规定如下:

  1.餐饮部

  1)瓷器玻璃器皿的月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月度餐饮收入的千分之五。2)不锈钢金银器的月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月度餐饮收入的千分之一。3)餐饮布草的月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月度餐饮收入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个月度,损耗比例增加0.25个千分点(从每年第一个月度起计算,两年为一个周期)。

  2.客房部

  1)客房用品的季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600元。

  2)客房用品指客房以及公共区域范围内提供给客人使用的瓷器、玻璃及其他器皿、衣架、雨伞、电筒、装饰品等。不包括固定资产、一次性用品和布草。

  3)客房布草的月度损耗标准:季度损耗流失金额不超过该季度客房收入的万分之一,以后每增加一个季度,损耗比例增加0.5个万分点(从每年第一个月度起计算,两年为一个周期)

  3.备注

  1)不列入损耗流失核算的项目:不按规程操作造成损耗流失,可视情节的轻重,由当事人负责按进货价格赔偿。客人损坏的,按照酒店制定的价格由当事人赔偿。

  2)损耗标准只适用于当期,不可累计至下一期使用。

  3)洗衣房洗烂损坏已赔偿的项目不列入损耗核算。

  4)特别批准免于赔偿的项目可不列入损耗核算。

  5)已赔偿的项目不列入损耗核算。

  6)各部门需及时填写各种物料报损单或赔偿通知单。

  7)损耗流失超出标准部分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按超标金额(原价)赔偿。赔偿方式:超标当期的下一个月工资中扣除。

  4、制定以上制度的目的:

  1)杜绝低值易耗品非正常的损耗流失。

  2)督促各部门完善本部门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从而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特别是完善因洗衣房洗烂、损坏、丢失需要赔偿部分的追缴制度。

  3)给予部门适当的权限应付突发事件。

  4)做到赏罚分明。

篇2: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第1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的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2条 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3条 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

  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4条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来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5条 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篇3:医院净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净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存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