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室工作纪律规定
为使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账目清楚,并随时向学校领导提供资金运行的准确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所有经费必须建立相应的账目,会计每月结算时,必须对所有账目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发观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二、学校预算内经费、国拨的基建经费、自筹基建经费、预算外经费,以及政策性规定学生有关的经费要求分类列入专户管理。
三、学校的所有经费存入银行时,必须经校长同意后存入指定的银行,不得擅自存入其它银行。
四、会计发出的收据发票,出纳人员或其它人员每用完一本,必须主动交会计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领取另一本。
五、出纳人员私人的现金严禁与学校的经费混用,财务人员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公款给他人。
六、每收支以后有剩余较多的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存入银行;剩余有少量的观金,出纳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妥善保存。晚上或节假日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或存折。
七、在办理报销发票手续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必须对其所报销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财经审批制度、手续不全的发票,出纳人员应拒绝报销。总务主任对当月的所有发票应进行严格的复查,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向校长汇报。
八、财务人员必须对所管理的账本、发票或有关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便放在显目的地方。
九、财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不准随便带其他外来人员进入财务室。
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准将学校的经费运行情况泄露给他人。
十一、相关人员在造工资发放清册或发放补助清册等过程中,对有关政策、金额持不准时,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不得自行处理。
十二、财务人员在登账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按时交月报表。
十三、没有特殊情况,每月的14--16日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每月20日左右按时交纳水电费,每月28日左右按时交纳电话费。
十四、财务人员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必须对学生一学期中的一切费用结算清楚。
篇2:财务人员工作纪律
财务人员工作纪律
第1条 自觉学习:
1、财务人员应当主动收集、学习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不断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技能。
2、财务人员应当自觉学习和领会《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在企业的适应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3、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定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
第2条 树立形象:
1、财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属地单位的劳动纪律(指考勤管理、后勤管理),参与各项活动,主动积极配各部门开展工作,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待人诚恳,树立良好的财务形象。
2、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3条 协调沟通:
1、财务负责人应该主动、积极配合属地行政负责人做好对外(包括财政、税务、工商、统计部门等)协调、沟通工作。
2、财务人员应该按照《内控信息人员岗位描述》的要求,明确分工,找准位置,服从领导,主动配合。
3、财务人员应该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财务部反馈不良现象。
4、财务人员尤其是主办会计以上人员应当敞开胸怀,主动倾听同事的意见和建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沟通环境,为财务团队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第4条 职业品德:
1、财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内控(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财务人员应当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财务人员应当遵守企业《保密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和财务部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