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经营管理方面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财务室是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科学合理地组织本公司的各项财务活动,包括本公司日常财务收支、资金的筹集和调配、业务效益分析等。
2.财务收支管理
2.1日常性财务收支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资标准、福利发放、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用等经常性支出,由财务、生产和办公室月初作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临时大额开支和特殊情况,由科室(项目)负责人申请,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2.2报销的各类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且字迹清晰,用途清楚,日期签章齐全,数量、金额一致。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
2.3本公司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经办人签明事由、会计审核,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4当月末发生的经济业务,次月上旬以前须报财务室,特殊情况须说明事由;拖欠达一个月以上的,财务室不予报销。
3.员工借支管理
3.1员工私事借支,原则上不予办理;如特殊原因,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2员工因公借支,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3.3借支员工应严格按还款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单上注明还款日期,一般情况,出差以15天为限,特殊情况需跨时的申请总经理审批)否则,财务室有权扣发其工资、奖金和补助等。
3.4严禁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借款,并严禁本公司职工在外以本公司的名义借款,如发生此类问题,公司概不负责。
3.5无论公事或私事借款,上次借款未还清的,下次借款一律不再办理。
4、差旅费管理
4.1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票和标准保险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
4.2在北京市范围开会、办公事不得填报出差补助和住宿费,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4.3符合探亲政策规定的员工探亲或因病经批准赴外地就诊,只报往返车船费,不得填报住宿费等。
4.4食宿、交通补助的报销标准:
4.4.1食宿补助:每人每天伙食补助25元,住宿费60—100元;特殊地区每人每天伙食补助50元,住宿费80—120元。
4.4.2交通费:在北京市外城市出差(不含司机)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8元。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享受交通补助。
4.4.3经本公司批准到各级党校、干校、高等院校和其他长期工作并集中食宿的人员,学习期间伙食补助每人每天标准为:1个月以内15元;3个月以内10元;3个月以上5元(寒暑假期间不补)并报每学期往返车船费一次。
4.5包车费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
5、办公费管理
5.1办公用纸张、笔记本等文具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和发放,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发。
5.2部门(项目)需到外打印文件或材料,须经办公室审稿批准,月末由办公室统一审核结算。不经批准,擅自到外打印费用自负。
5.3公费订阅报刊、杂志、书籍。由各部门(项目)根据需要列出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征订并收发。
5.4各部门(项目)因工作需要对外发送信函、邮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5.5本公司水电费由办公室按月计数向有关部门交纳。
6、职工教育培训费管理
6.1本公司每月按应付职工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供职工教育培训用。
6.2为培养本公司所需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由公司办公会研究选送学习、培训的员工,其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6.3对未经本公司批准参加学习的员工,其所有学习费用一切自理。
6.4员工自费培训期间未经懂事长(总经理)批准占用工作时间的,作旷工处理。
篇2: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统一由公司请假行政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7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四)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
篇3: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 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 特殊情况规定:
A、 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 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 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 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 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