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后勤物资验收抽检制度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物资验收抽检制度

  第一条 大宗物资为每批送货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物品。

  第二条 所购材料、物资到货后,采购中心负责通知物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第三条 参加物资验收的人员应包含采购人员、处质量管理人员、食堂主管、饮食服务中心质量办、食堂库管各一人。

  第四条 先验收、后入库。保管员凭物和凭证验收入库,并对所采购大宗物资分类分批次照相留凭,每一类别物资按批次留影2-5张(数码像机记录,标记当天时间),所有相关人员应和入库实物共同照相留凭。

  第五条 每次验收核查所送物资与应送数是否相符,过磅数量与报送数量是否相符。

  第六条 保管员验收入库时,应清点物品数量,看清物品规格及检查质量。

  第七条 验收时发现价格不符、损坏或缺少,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赔或退货。

  第八条 物品入库后,应分类堆放整齐。

  第九条 物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核对卡片上数字,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十条 每年对到货大宗物资送相关检验机构检验两次。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送货资格。

  第十二条 验收人员验收完毕后,应及时将照片、验收表交至质量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采购组应提前一天通知当班验收人员。

  第十四条 当班验收人员确有事不能参加当次验收的,可调班,但应通知采购人员;如果无人可换,应及时通知办公室主任。

篇2:医院财产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制度

人民医院财产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制度

  1、按照定额管理、计划采购、储备及周转次数合理的原则,编制请购计划,并按计划采购。物资入库后及时验收,不合格物资不准入库。

  2、库存物资按照物资分类,准确分类保管,按品名、性质、类别分类存放,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3、做好定量库存工作,办公用品、消耗品、五金、交电、其它材料的库存量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禁止长期积压。

  4、库房物资之间的距离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品受潮、发霉损坏、鼠咬、虫害,定期做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5、库房物资的进出,必须通过物资管理电脑化网络系统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

  6、定期清查库存物资,每季盘库1次,每年终由财产清查小组大清查1次,做到帐物相符。

  7、库房重地严禁吸烟,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8、下班关好门窗和所有电路开关,以防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