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派单员管理制度

房地产派单员管理细则

一、派单员招聘

  负责人××

二、派单员培训

  负责人××

三、派单员管理制度

  1、派单员质量管理; 2、派单员工作进度管理

  1、派单员质量管理

  (1)案场内制定派单业绩表记录派单员当天工作业绩。

  (2)每天中午考勤了解当天情况以及所遇问题。

  (3)对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4)及时做好当天工作记录。

  (5)定时进行工作成绩评定及鼓励。

  (1)指标制度

  派单员是案场的一支主力军,为了培养派单员团队协作精神,指标制度是针对个人综合能力的一个杠杆。分业务面和自身面两个方面。

  业务面:业务面主要以单项指标的综合得分为准。单项指标分为留有的电话组数,有效来电量,带单来人量,带客来人量四种。其中留有有效电话组数2分;有效来电量2分;带单来人量4分,带客来人量6分,每日设定及格分数线,月终进行统一审核,及格分为60分。

  自身面:需较强团队合作能力,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工作踏实、自律性强。

  (2)奖惩制度

  奖励:

  1、完成当月指标工作积极努力予以全额发放工资。

  2、超指标5-10分者,奖励20元,超标10-15分者,奖励50元,超标25分以上者奖励100元。

  3、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能力提高较快者予以晋级。

  惩罚

  1、无故旷工者有事为请假者一次罚款10元,累计三次予以除名。

  2、派单员脱岗、串岗一次扣十元,累计三次予以除名。

  3、在岗位上被发现打闹及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款5元,3次除名。

  4、凡事假、迟到、早退扣除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扣除全勤奖并扣除当日工资50%

  5、浪费单页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6、一周内未达到十分者予以除名

  2、派单员工作进度管理

  为确保派单员按公司规定时间完成派单任务,对派单员工作时间所进行的控制。

  (1)每日工作前准备以及时间节点:上午8:00上班DM签到及工作安排,8:30分每位派单员准时到派单现场,下午工作时间14:00-18:00每周安排派单员休班一天。

  (2)派单员所收集得来人来电进行统计、上报并隔日公告。

  (3)派单员一天两次考勤(早8:30分,(来自:)晚18:00分)

  (4)案场值班业务员对派单人员进行不定时考勤。

  监督机制:

  (1)根据每日工作计划表对照检查工作执行情况及是否有延误状况并说明延误原因。

  (2)做好日常工作纪录,每周、每日写好进度报告。

  (3)督促业务员按时并准确汇报派单员每日业绩情况。

  (4)其他工作协调

四 薪资体系

  详见《售楼处佣金制度》

五 派单预算(略)

六 派单计划细则

  1、派单员培训

  熟悉产品培训、信心技巧、着装打扮

  销售部

篇2: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3:营销薪酬管理制度

营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1为了规范营销人员薪酬管理;

  1.2保障薪酬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1.3维护公司的组织利益和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第三条 引用文件

第四条 定义

  4.1员工介绍客户:员工使客户认知"幸福e家",并促使客户第一次到访。

  4.2开盘:项目初始销售至销售率达到40%阶段。

  4.3中盘:项目销售率40%---70%阶段。

  4.4尾盘:项目销售率70%--100%阶段。

  4.5大客户:同一单位或同一单位的在职人员一次性购买10套(含)住宅以上的客户,同一顾客(含直系亲属)一次性购买3套(含)住宅以上的。

  4.6待岗:在工作岗位仅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月),时限一个月。

  4.7离岗:离开原工作岗位,(来自:)由办公室予以考虑除原工作岗位外的其他工作岗位,如均不适用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8营销人员:营销部内从事具体的房屋销售工作,负责客户的接待、讲解、带看施工现场、客户回访等。

  4.9非营销人员:指营销部以外的公司员工及除主管营销总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人员以外的营销部其他员工。

  4.10目标:指本制度所确保实现的销售收入指标,即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4.11首席营销员: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绩效评估综合排名第一者为首席营销员。

第五条 颁布和执行

  本制度自200 年 月 日颁布执行。

第六条 职责

  6.1董事长

  6.1.1批准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6.1.2批准营销部激励标准

  6.1.3批准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6.2总经理

  6.2.1确定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6.2.2确定营销部激励标准

  6.2.3确定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6.2.4对营销部整体绩效进行评估

  6.3营销部

  6.3.1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人员不同岗位的设置;

  6.3.2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薪酬体系;

  6.3.3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激励标准;

  6.3.4负责对营销人员各岗位绩效的评估。

  6.4财务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5人力资源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6成本审计部

  监督营销部激励的执行

第七条 流程

  7.1薪酬设计的的基本原则

  7.1.1有利于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

  7.1.2在保证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前提下,全面贯彻绩效评估制度。

  7.2营销部薪酬的设置

  7.2.1根据不同的项目,营销部设计不同的岗位设置,基本结构为营销经理、置业顾问、销售内业三类岗位,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删;

  7.2.2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绩效评估;

  7.2.3薪酬的标准以公司薪酬体系为基础,根据公司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衡量的依据。

  7.3营销部激励标准的设置

  7.3.1营销部根据项目及销售周期等各种因素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激励标准;

  7.3.2营销激励标准制定后报送总经理进行审核;

  7.3.3营销激励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

  7.4营销薪酬的执行

  7.4.1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结合绩效评估制度执行;

  7.4.2人力资源部、(来自:)财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的审核;

  7.4.3成本审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标准的监督;

  7.4.4经审核的薪酬报总经理签批后报董事长最终确认。

  7.5营销激励标准的执行

  7.5.1经董事长批准后的激励标准作为营销不执行的依据;

  7.5.2营销部按月制定激励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董事长最终确认;

  7.5.3确认后的激励明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 激励

  8.1正激励

  首席营销员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500元;连续三个月为首席营销员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首席营销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营销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

  8.2负激励

  8.2.1待岗

  8.2.1.1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8.2.1.2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8.2.2 离岗

  8.2.2.1营销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且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8.2.2.2营销人员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均未完成任务的;

  8.2.2.3营销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营销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

第九条 支持性文件

  9.1销售佣金统计表

  9.2销售佣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