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物业管理规定

房产公司物业管理规定

  (一)、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即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对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水电空调、保安消防、办公通讯、绿化环保、楼宇管理、配套设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基于自身的物业管理经验对大楼物业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人员培训计划、管理计划、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工作设施方式

  自房产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参与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物业公司负责组织专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广场项目的具体问题提出有关的服务计划,并按双方认可的计划书进行实施,定期派人员参加房产公司的重要工程会议,必要时应常驻房产公司。物业公司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一般以文字材料为准,并要求有较强的时效性,合作双方共同建立前期物业管理档案。

(三)、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

  1、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和周边楼宇的比较,提出广场功能设计定位的建议。

  2、按照广场的市场定位,提出标准层楼面布局、不同结构楼层的分配比例、管理用户位置、设备安置位置设计建议和依据。

  3、对整幢从结构构造,到材料选购、装饰、装修、设备的安装,从大楼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角度提出建议。

  4、从实际出发,对原设计中可能存在的缺项、漏项和最优化处理及有碍整体协调的部分,提出补充建议和改进建议。

  5、对大堂、商场、餐厅、设备层、控制室、管理办公室的分布和布置等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

  6、对广场的配套部分,包括客户的进出通道和车道、工具间等设置提出建议。

  7、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经验、对XX广场订购的设施设备的型号、质量、性能等提出参考意见,并配合房产公司进行验收、包括;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有无质检合格证;配件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平整;是否便于维修;各种仪器、仪表是否灵活、灵敏、安全、精确;运转是否正常;辅机和工具是否安全。

  8对工程后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隐蔽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9、从实用性的角度对智能化设计提出补充和修正性建议。

  10、协助业主做好验收和接管工作,制定验收表格,清点物品数量,检查施工质量。例如验收工作内容主要有;

  (1)主体结构;地基沉降不得超过规定要求允许的变形值,裂缝不能超过国际标准,外墙不得渗水;

  (2)屋面和楼地面;各类屋面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表准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注意检查裂缝、脱皮、起起砂现象。卫生间和阳台、厨房的地面不允许倒流水和渗漏;

  (3)装修;对门窗、玻璃、开门进行检查;

  (4)电气:线路要求平整、顺直、牢固,过强和联接符合要求,支架和悬挂牢固,接触良好,避雷装置符合国家标准,各种电器运转正常,噪声振动不能超标,图纸资料和记录档案材料一应齐全;

  (5)水、卫、消防、采暖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跑、冒现象。卫生间、厨房间排水管应分设,出入采用陶管、塑料管;地漏、排水管接口不渗漏,管道排水流畅。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证;

  (6)附属工程及其他:如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窖井的设置,管道坡度、管位,化粪池等必须符合要求。另外,还包括场地清除、临时设施与过渡房拆除清理完毕,相应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也应达到质量要求。

  11、自工程竣工前三个月起,物业公司即派出专门的管理班子着手为大楼的正式开业做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管理的财务预算,进行运营成本的测算和管理成本的测算;

  (2)设计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制定人员编制、管理人员和部门设置;

  (3)提交全套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员工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条例、福利制度、奖惩条例、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4)提交各岗位的制作范围和责任制度,及工作流程;例如:总经理、部门经理、办公室、后勤、保安消防、楼层管理、大堂服务、卫生、绿化、工程维护等等;

  (5)建立值班制度和检查制度,设计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6)设计开办费用计划,协助房产公司落实采购任务,确保开业所需各类物资到位;

  (7)协助房产公司组织开业庆典。

  12、协助房产公司制定《租赁合同》、《管理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书条例,为住户办理入住手续。

  13、代理房产公司办理大楼保险,按房产公司要求代理协调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

(四)、房产公司应尽的义务

  1、房产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配合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进行,及时为物业公司提供有关材料并清洗地表述其要求,尽最可能为物业公司工作提供方便。

  2、房产公司在工程遇到具体问题或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问题,理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

(五)、付款方式

  本规定所涉及的付款及其方式按双方备忘录承诺的形式支付。

篇2:师范学院基建工作管理规定

师范学院基建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曲靖师范学院基建工作的开展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标准规范文件的要求。

  2、曲靖师范学院基建工作是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安排、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原则进行工作的。

  4、曲靖师范学院基建工作是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业务的技术人员实施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二、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

  1、根据学院基本建设长远规划要求,按年度分解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做出总体计划及立项分析报告。

  2、新建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草拟方案,汇同立项分析报告一起交由学院基建领导小组进行讨论、研究,并确定试行方案。

  3、试行方案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投资结算,并形成书面请示报学院党委或行政办公会议审批,并做出决定。

  4、根据学院审批要求,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办事人员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立项手续。

  5、零星工程项目可按学院规定的分管领导职责范围进行立项审批,请示经领导签署后可组织实施。

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

  1、曲靖师范学院基建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需通过招投标活动确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大型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招标以公开招标和内部议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工程项目投资达到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定底限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组织工作。

  工程项目投资达不到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定公开招标低限要求的,由学院邀请信誉好,有实力的单位进行内部议标,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进行议标组织工作。

  3、公开招标由学院基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监督整个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基建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作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专家组成员由基建领导小组推荐1/3,评标专家库中抽取2/3;内部议标由基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监督邀请投标、开标、评标过程,基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作为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4、公开招标应设置拦标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内部议标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从最低价依次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5、经评标委员会复议并确认的中标人,由学院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办事人员根据招、投标文件与中标人商谈合同签订事项,并就合同主要条款报基建领导小组审核。

  7、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四、工程项目建设实施

  1、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发布开工通知。

  2、项目负责人随时了解工程建设的动态情况,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组织实施工作。

  3、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图的审核工作,尤其是建筑功能的可行性与准确性审核,力求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4、项目负责人须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标准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请示,经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后报请基建领导小组讨论,讨论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内部议标项目设计变更必须经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会议研究。

  5、项目负责人办理基建工程增减工程量签证工作,签证需附样图或工作内容说明,按审批权限逐级报后勤管理处相关领导签字,不便于复验,较大的工程签证,须报基建领导小组商议签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控制材料按照预算价格标准选用,对于批量大、价格高、装饰观感突出的材料,需抽取样品报基建领导小组及主管领导确认。

  7、项目负责人须建立详细施工日记,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8、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监理工程师尽职尽责做好监理工作,并定期召开协调会。

  9、项目负责人须定期向领导汇报施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10、项目负责人须督促、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工程项目的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参与,配合监理工程师共同组织办理隐蔽工程记录和签署验收单。

  2、公部工程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参与进行。

  3、主体工程验收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组织协调,基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进行。

  4、单位工程验收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组织协调,基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进行,项目负责人须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作总结发言。

  5、工程交付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接受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6、承包人与学院签订质量保修书,履行并承担保修责任。

六、工程项目的结算、决算及审计

  1、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完善签证手续备查。

  2、项目负责人负责初步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提出审核意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把整改的结算书报请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及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学院监审处进行审核。

  4、由学院监审处负责把审核后的工程项目结算书报市重点办进行审计。

  5、审计结果由监审处返还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投资控制分析总结并向基建领导小组汇报。

  6、办理工程项目决算手续。

七、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

  1、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发生的图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特别是会议决议、重大变更、经济签证等。

  2、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数据、文字、图像等资料,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有用性。

  3、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资料归档、组卷是否满足规范文本要求。

  4、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到市质检站进行备案登记。

  5、项目负责人把施工、监理单位送交的完整工程资料移交市档案馆归档。

八、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1、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支付。

  2、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确认,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字后送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才能送到财务拨付资金。

  3、工程量变更增减项目经项目负责人报请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

  4、资金拨付原则上不得超过控制造价的80%。

  5、决算尾款的拨付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办理。

  6、保修款的拨付须经后勤管理处组织对工程进行复验,确定无质量保修责任后报基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

  曲靖师范学院后勤管理

篇3:员工绩效考核规定

员工绩效考核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级能够及时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力以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二)业绩考核:对员工分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品德考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品性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五)学识考核:对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

  (七)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八)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综合部、计财人事部]

  第三条 为了使绩效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牢记以下几点:

  (一) 绩效考核是大家的事,既为你自己,也为你的部下,更为整个公司。

  (二) 被考核者期望自己的工作能力能得到承认,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三) 被考核者期望得到公正的待遇,考核者必须清除对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公正的评价。

  (四) 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五) 公司对考核者寄以厚望并充分信赖,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副总经理级(含)以下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的分类:

  第五条 绩效考核分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 季度绩效考核是对被考核者每季度内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是被考核者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每季度绩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 第一季度绩效考核:04月1日—10日;

  (二) 第二季度绩效考核:07月1日—10日;

  (三) 第三季度绩效考核:10月1日—10日;

  (四) 第四季度绩效考核:01月1日—10日。

  各部门的具体绩效考核的时间安排由人事部负责通知和组织。

  第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是人事部根据被考核者在本年度内的奖惩记录情况给予评价,并统计、汇总各季度绩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的被考核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

第三章 季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及实施

  第八条 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各条:

  第九条 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包括目标达成,季度绩效考核由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及考核执行机构人员共同参与。其中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对被考核人的季度考核与被考核人的定期述职同时进行,考核执行机构仅派员记录、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详细过程见“员工绩效考核程序”。

  第十条 季度绩效考核中,被考核人直接上级与隔级上级所占的评分比例为7:3,即季度绩效考核满分100分,直接上级评分点70分,隔级上级评分点30分。

  第十一条 公司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考核的侧重点不同,因此考核的评分标准也不同,考核必须依据被考核者的级别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高级管理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种评分标准。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各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分别为20%,35%,20%,25%,工作品质、工作方法和进度检查四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达成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落后1分。

  2、工作品质:是指所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管理统率能力、企划创新能力、判断决断能力、洞察交际能力,培训鼓励能力、指导协调能力和应变表达能力七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统率能力:是否具有把握部下性格、才干,培养下属的能力,进面组织全体人员统一行动的能力5分;稍强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创新能力:是指把握问题所在,提出有效的切合实际的规划、方案的能力。若极强5分;稍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判断决断能力:是指立足全局把握关键、迅速而全面地做出判断的能力,若极佳5分;正确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4、洞察交际能力:让对手了解本公司或本人意图,圆满妥善处理事务的能力。若运作自如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培训、激励能力;合格的管理者即是合格的培训者,同时能够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使下属主动地接受并完成任务的能力。若水平极佳5分;稍高一些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三)品性: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包括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和受员工尊重度4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分标准如下:

  (四)学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技能、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行业知识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技能:包括管理的基本常识和管理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

  2、专业知识:指所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指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4、行业知识: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相关知识,无论是行政管理人员还是业务管理人员,均需要掌握一定的本行业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5、发展潜力:极富潜力5分;有潜力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二条 上一条讲的高级管理人员(被考核者)包括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公司各部经理,此外还包括各二级单位经理。

  第十三条 普通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业绩、能力、品性和学识四项,每项所占的百分比例均为2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业绩:

  1、目标达成度:是指所辖区域季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若超过目标5分;达到目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工作品质:是指管辖区域的办公秩序是否良好,处理事务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进行,要求归档的文件、表单、资料的管理是否完全,齐整、有序。若上乘5分,良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3、工作方法:是指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进度检查:是指所辖区域的政令下达、督办和复命是否及时有序地进行,各种检查体制的建立是否齐全,各种检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的结果是否都能得到及时处理。若追根究底5分;较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5、绩效增加率:是指管理人员领导责任的执行情况,下属绩效的进步情况。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二)、能力:

  对普通管理人员的能力考核包括领导能力,企划能力,应变能力、执行能力和判断力五个考评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领导能力:合理组织下属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若领导能力强5分;稍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企划能力:正确把握问题的客观有效计划方案的能力,若可行且富有创意5分;客观可行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愿用头脑1分。

  3、应变能力:机敏灵活,处乱不惊,从容自若的能力,若机敏过人5分;机敏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三)品性: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品性考核包括人际关系、协作性、个人修养、受员工尊重度和对公司态度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评分标准如下:

  1、人际关系:很受欢迎5分;受欢迎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2、个人修养: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团队协作性: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受员工尊重度:很受敬重5分;受敬重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受尊重1分。

  5、对公司态度:相当忠诚5分;忠诚4分;尚可3分;欠佳2分;较差1分。

  (四)学识:对普通管理人员的学识考核包括管理常识、专业知识、一般知识、进取心和发展潜力五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常识: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一般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专业知识:指管理的基础知识和一般技巧,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一般知识;指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的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通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第十四条 十一条所讲的普通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二级单位副经理、公司各部门副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普通员工的考核项目分工作能力、品德和常识三项,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50%、35%、15%,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工作能力:对普通员工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出勤情况、工作勤惰、执行力、理解力、学习能力和判断力,共10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工作质量:是指所承担的生产、工作、服务季度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若超过5分;完成指标4分;尚可3分;勉强2分;太差1分。

  2、工作数量:是指所承担的生产、工作、服务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若超过5分;完成指标4分;尚可3分;勉强2分;太差1分。

  3、工作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若很高5分;较高4分;尚可3分;较低:2分;太低:1分。

  4、工作方法:是指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合法和规范。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二)品德:对普通员工品德的考核包括学习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服务性、协作性、个人修养和集体荣誉感共7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学习精神:是指学习政治、技术、专业知识、规章制度的兴趣和自觉程度。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低1分。

  2、工作态度:是指对完成目标所持有的态度。若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责任感:是指对完成目标的责任感。若很强,5分;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三)学识:对普通员工学识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一般知识和学识应用本职工作程度共3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专业知识:是指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遍,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一般知识:是指一些常识性的基本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遍,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3、学识应用度:是指专业知识和一般知识在工作中应用的深度、广度。若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好,1分。

  第十六条 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考核者为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分给予评分后,由人事部负责算出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

  员工本季度绩晓考核得分=直接上级评分70%+隔级上级评分*30%

  第十七条 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分成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负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称职,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第十八条 由人事部负责按部门分别统计填写“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各部门负责人,一份转递财务部执行结果。一份留存,年终汇总后存档。

  第十九条 依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浮动工资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则发浮动工资200元/月;

  (二)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则发浮动工资100元/月;

  (三)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发浮动工资50元/月;

  (四)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不发浮动工资;

  (五)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底薪下浮10%;

  (六)若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F,则底薪下浮30%

  第二十条 第十九条上浮或下浮的浮动工资只维持一个季度,下一季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按照新的等级评定浮动工资和底薪。

第四章 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实施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绩效考核是建立在季度绩效考核基础上的。年度绩效考核的的评分包括四个季度的总得分和人事部奖惩记录的评分两部分,所占的分值分别为80分和20分。

  第二十二条 人事部将员工本年度内的所有奖惩记录汇总后给予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本年度内若无任何奖惩记录,则得10分。

  (二)奖励:嘉次一次加3分;记功一次加5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惩戒:警告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15分;记大过一次减20分。

  (四)功过相抵:嘉奖一次抵警告一次;记功一次抵记过一次;记大功一次抵记大过一次。

  即:人事部评分(满分20分)=10+奖励分—惩戒分

  第二十三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计算分工如下:

  总得分=本年度内四个季度绩效考核得分之和×20%+人事部奖惩评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的划分。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分成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超群级):90(含)—100分,相当出色,无可挑剔

  B(优良级):80(含)—90分,出色,不负众望

  C(较好级):70(含)—80分,满意,可以塑造

  D(尚可级):60(含)—70分,称职,令人安心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不称职,应被淘汰

  第二十五条 依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A(超群级):奖励1000元;

  B(优良级):奖励500元;

  C(较好级):奖励200元;

  E(稍差级):罚款500元;

  F(很差级):管理人员降职或撤职,员工给予辞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报董事长审阅、职代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20**年01月0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