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策划概念的生成
1建筑策划概念
传统的建设程序逻辑性差,经济性差,没有一定的科学性,保证不了按这个程序设计出的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好,不能保证产品内容符合实际需 要,这是传统建筑程序的弊病。因此我们希望这个环节加入一个研究层面,也就是研究设计依据的问题。这个层面的插入就是建筑策划研究。这是建筑师与房地产商 双方职能的拓展。规划主项设计是有断层的,建筑策划的引出就是这个断层的填补。
建筑策划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相关关系,这是完整的理论框架,他们同时相提并论的是统称建筑学。
2 建筑策划的定义
什么叫建筑策划:总体规划目标确定后,根据定量得出的设计依据,其实建筑策划强调有依据,根据科学办法和定量结果。(这个定义不完全,不能当作定义)
(1) 运用建筑学的原理;
(2) 需要经验和规范,但不仅依赖经验和规范;
(3) 以实态调查为基础,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目标进行研究。
3 建筑师职能的扩展
实际上是与开发商交流,同时也需要业主知识更新,而不能简单的用建筑师传统的语言去描绘,而要去量化的实实在在的,只有建筑师明确了这点就要有开发商共同 研究策划,其结果就是下一步建筑设计依据,有可能这些建筑师作好下一步建筑设计的承担者,因为这种策划是客观的,有依据的,把这个结果交给任何下一阶段的 设计师都是可行的,可参照的。建筑师的研究领域从传统的仅研究空间尺度,比例,造型,拓展到了对人类、社会、环境、生态、经济等方面是历史使然的,在这个 环节里,这个时代里你要成为优秀建筑设计师,成为成功的房地产发展商,这是必须要研究的。
4 建筑策划的位置及建设程序的全过程
建筑策划应该由发展商参与承担,只有建筑师做是不全面的,这里需要建筑学理论和原理,所以要建筑师和发展商共同完成较好,现在社会发展越来越精细化,包括 现在的中介机构形成,咨询机构的形成,这些机构令有专职人员专门研究建筑策划的,所以我预言会出现建筑策划师。因为建筑有建筑测量师,建筑评估师,专职人 员的出现将会为时不远。
建筑本身是最能吸引广大民众谈说的话题,例如,西客站现明,它完全超出建筑策划的范围,它的委托竟林书当时有七家单位参加,当然还是的失败告终,后来专家 的结论:标书本身制定有问题,由此得出结论,不进行策划设计研究造成设计依据先天不足。记得作家刘心武写过一篇文章《我眼中的北京建筑》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但作家的思考肯定不是定量的。
5 建筑策划的现状
日本六十年代,欧洲在二战后,战争破坏严重,城市建设面临重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花最少的钱以达到最高的效益,当时并不是建筑师的职能,而是发展商起的作用,他们立了很大的功绩,所以那时有一大批人专门研究建筑策划,也叫基本建设程序,以保证这个程序科学有依据。
七十年代我们也有一揽子计划,民众参与菜单式组合,其实建筑策划的研究在我国乃至世界只是刚刚开始,建筑师,发展商头脑有这个意识的,业内人士是有前瞻性的,提到这个高度说明它太重要了。
有几本书前面已推荐过,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因建筑策划是有方法的,日本是领先的,它有很多数理统计办法,时态调查办法等等,可以拿来就用。
6 建筑策划与可行性研究
它等于建筑策划吗?有区别吗?能相互代替吗?
(1)二者的操作主体不同,可行性研究是投资顾问公司经济师发展商来做的,而建筑策划是由建筑师承担或由建筑师在发展商的协作下承担的,也就是操作主体不同。
(2)二者研究的领域不同,前者是对项目的投资(投资损益,回报率)进行论证分析,后者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依据进行论证。
(3)二者结论对象不同,前者的结论对象做决策用,后者委托建筑师做设计用的,所以从以上三点看:可行性研究不可替代建筑策划研究。(不敢苟同)
(博主认为建筑策划研究应该属于可行性研究范畴:不是替代不替代的关系,而是如何在可行性研究这个需要有各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通力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中, 建筑师该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和责任,建筑策划的研究根本上只是弥补了建筑学学科的学术研究断层,把本该由建筑师具备的建造和经济、项目管理等知识结合规划、 建筑学来提供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确定,是对建筑学的完善、更是对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决策的补充,怎么能把建筑策划研究生生的剥离可行性研究、而谈论替代不 替代、区别不区别的问题,只能说我们的可行性研究中缺少建筑师的参与、建筑师在设计初期缺少经济、成本、环境、技术、法律等的专业考虑,缺少造价师、咨询 师、建造师的参与罢了!一个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在各层次各阶段时刻给决策提供依据、事前控制越来越要求各专业融合、跨专业合作,建筑策划由 于影响设计阶段,是整个项目的龙头,以建筑师为主、更多专业的参与将给项目成本控制和运营管理、发挥社会作用有积极、深远的影响!)
篇2:建筑企业管理体系策划
建筑企业管理体系策划
5.4.1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目标与指标
5.4.1.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形成文件的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并确保在公司的相关部门和层次建立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
5.4.1.2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建立在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方针的基础上,在方针给定的框架内展开,目标应具体、可测量,同时考虑产品要求、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和风险、法律法规要素、可选择的技术方案、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目标中要包括污染预防承诺,且经过努力后可实现。
5.4.1.3目标、指标的制定、检查与修订
a.每年年初,由部室、项目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控制措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各部室、项目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进行收集、汇总。提交管理评审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公司通过分发专文、内部会议等方式,对公司各层次人员进行目标、指标的宣贯,确保全体员工清楚了解公司及本部门和岗位的目标、指标,并付诸实施。
b.各部门每半度将本部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管理者代表审阅。办公室每半年对各部室、项目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者代表。
c.在每次管理评审时,应对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当需要修订时, 经总经理确认后,由办公室组织修订。
d.当公司的活动、工程、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各部室更新调整目标和指标。
5.4.2整合型管理体系策划
总经理组织公司管理层对管理体系进行策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管理体系,确保实施并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及《手册》4.1条款的要求。
当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现有体系文件需做重大更改时,总经理及时组织对管理体系进行更改的策划,以保持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4.3环境因素和危险源
对公司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采确立该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危险源,并得到有效控制:
a.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b.公司生产安全处分别负责组织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登记、评价工作,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c.公司制定《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对能够控制及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并确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组织各部门和项目部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登记、评价工作,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d.识别环境和危险源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包括相关方活动以及对环境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产生的影响。
e.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危险源辩识还应考虑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
5.4.3.1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
(1) 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a.向大气的排放;b.向水体的排放;c.土壤的污染;d.废物管理:e.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f.水、电、煤气、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g.对周围社区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2) 危险源辨识要考虑下列因素: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机械伤害; d.触电: e.烫伤; f.火灾;
g.高处坠落; h.化学爆炸; i.物理爆炸; j.中毒和窒息; k.其他需要识别的危险源。
5.4.3.2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评价
a.生产安全处组织成立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评价小组。
b.评价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时应考虑对环境影响和风险的规模、性质、范围、发生频次、社会关注程度、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资源消耗等。
c.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评价小组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评价,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下发各部门。山责任部门制定控制措施加以控制。
d.当施工过程的活动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以及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更新及新开发工程或相关方要求等情况时,应适时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补充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e.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各部室、项目部定期(每年一次)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补充识别并评价确定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并及时更新。
5.4.3.3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控制
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需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控制或制定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进行控制,对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控制计划。
5.4.3.4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5.4.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公司生产安全处编制并监督执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管理程序》,建立获得最新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确保公司范围内及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4.4.1生产安全处确定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
5.4.4.2公司各部室应随时关注国家、地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传达给生产安全处。
5.4.4.3生产安全处负责收集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进行选择,确认其适用性,建立《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各部室和项目部。生产安全处保存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原件。当上述外来文件更新或追加时,应及时更新或补充《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内容,将新内容发至相关部门和各项目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标识、处理,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4.4.4各项目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施对各种环境和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控制,生产安全处负责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各办公区、项目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5.4.4.5相关文件: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5.4.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为保证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形成文件的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1)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a.当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在一段时间内需要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控制时要制定目标、指标并编制管理方案。
b.公司管理方案须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c.各有关部室和项目部依据公司管理方案具体实施。
(2)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检查与修订:
a.各责任部门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b.公司在每年进行管理评审时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在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发生变化或制定的措施不适应及新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出现等情况需更改管理方案时,生产安全处要及时组织各部门和项目部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c.修订后的管理方案要经原审批人审批,特殊情况下可由经授权的人员进行审批。
(3)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涉及与实现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资源及其措施。主要包括:
a.整合型管理体系目标和指标。
b.具体方法或技术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c.明确责任单位或人员及其职责。
d.预算资金。
e.明确完成的时间、进度及实施计划等。
5.4.5.1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文件控制程序》
篇3:建筑企业管理体系:产品实现的策划
建筑企业管理体系产品实现的策划
7.1.1基本要求
公司根据GB/T19001-20** idt IS09001:20**、GB/T24001-20** idtIS014001:20**和GB/T28001-20**标准建立并保持整合型管理体系,编制整合型管理体系手册和有关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为使手册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所确定的要求能在具体的生产运作中得到具体实现并能有效运行,公司针对每一建筑施工项目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策划,并形成文件,文件形式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整合型管理体系管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等。
7.1.2产品实现策划的总体要求是:与公司管理体系的其他要求相一致,其策划的结果应适于公司的运作方式。
7.1.3在策划产品实现过程中,公司应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要求。
(2) 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和子过程,确定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及针对 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
(3) 过程实施的各阶段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及所需的资源和设施。
(4) 产品实现所依据的程序、方法和作业指导文件。
(5) 确定需开展的验证、确认、监视和测量活动及相应的验收准则。
(6) 明确有关的记录要求,对建筑工程的符合性提供证据。
(7) 需采取的其他措施和方法。
7.l.4项目部针对本工程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将方案分别上报生产安全处备案。
7.1.5在每项工程开工前,质量技术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策划工程实现的有关过程,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 编制依据; (2)引用标准; (3)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4)工程概况; (5) 施工部署; (6)施工平面布置图; (7)施工进度计划、劳力计划、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8)施工准备; (9)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0)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及各种节约措施: (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2)工程项目验收方法及准则; (13)安全尘产、文明施工: (14)环境要求: (15)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7.1.8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与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其他要求相一致,并适合于公司施工管理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