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做到每班查对。每日总对并在登记本上签名。护士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2)各项医嘱处理后,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开。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集反应。
(3)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申请输血量。
(4)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短期内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按要求摆好体位。
(2)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达到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篇2: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2、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二)、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⑴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三)、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等治疗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注射剂安瓿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凡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使用。
(3)药品备后,要有第二个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5)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6)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向病人解释。
(四)、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清点纱布、纱垫、棉球、器械、缝针和线轴数目是否与手术前相符。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篇3:护理制度: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过医嘱时应做到及时、准确,需2人核对,同时做到每天查对医嘱二次,并记录。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重复一遍,经二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执行,并保留使用过的空安瓿,医师补开医嘱后,方可弃去。
4、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一次,并记录。
(二)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查对原则: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时要查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药瓶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以及瓶中有无杂质。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皮试阴性者方可使用。
5、毒、麻、限剧药品使用前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空安瓿,以便核对,并做好记录。
6、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给药或治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 取血时的查对: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2.输血时前的查对: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3.输血时的查对: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5.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每天查对医嘱病人饮食种类,并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
2.送餐员分发饮食时,护士应查对特殊病人饮食种类、数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3.特殊病人的家属送来的饮食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给病人食用,护士应给予监督。
4.禁食的病人护士要做好交班,并告诉病人及家属禁食的目的和时间,配挂禁食标记。
5.护士应根据医嘱及病情对病人的饮食给予指导。
(五)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时,应查对患者的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术前严格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术前用药、病历、患者禁食等情况,手术前护士、麻醉医生、手术医生再次核对以上有关内容,无误后开始手术。
3.检查无菌手术包名称、灭菌日期、化学指示胶带及包内无菌指示剂是否符合要求,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完好,评价灭菌效果,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
4.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要在术前、缝合前、缝合后经两人核对所使用的敷料和器械数,做好记录并签名,防止异物遗留在体内。
5.手术中的各项治疗、护理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查对制度。
6.手术取下的标本,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能送检。
(
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包装以及化学指示胶带。
3、收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4、发无菌包时,查对名称、灭菌日期、包装、化学指示胶带;发一次性物品时,查对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包装,不符合要求不能发放。
(七)急、门诊输液室护理查对制度
1、护士接收处方后须与门诊针剂药房核对治疗药物名称、剂量、本次治疗的天数、药物总量,并根据注射单、处方与患者或家属一起核实患者姓名及治疗用药。
2、护士配药前,认真查对药名、剂量,注射药物质量,有无药物配伍禁忌。
3、护士配药后与注射单内容再次查对,确认无误后在输液瓶及注射单上签全名。
4、护士注射前查对药液无误后方可注射。
5、连续静脉输入2~3瓶液体,护士要告诉病人输入瓶数,避免自行拔针造成漏用药物。并在输液瓶上写明输液剂量标记,以便核对。
6、对输液病人进行用药指导:①交代病人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②用药时间,明确告诉病人按时来治疗,尤其嘱病人做过敏试验药物的用药间隔时间不得延误。③后续治疗,告诉病人治疗期间每天需带医嘱治疗单,以便于治疗。
7、拔针前护士必须查对输液瓶上标注的液体瓶数,确认无液体后方可拔针。拔针后教病人正确按压血管穿刺点。
8、凡是属于必须做皮试的抗生素类药, 查对过敏试验结果并在注射单和处方与病
历上注明阴性。同时在液体瓶签上有醒目标志或用红色中性笔书写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及剂量。
(八)产房查对制度
1、 产妇分娩后,助产士将新生儿给母亲辨认性别。
2、 助产士写好新生儿手圈带,包括床号、姓名、出生时间,经产妇辨认无误后系在新生儿手腕上。
3、 助产士在新生儿病历上盖上新生儿脚印和母亲手指印,在婴儿包被外别上鉴别牌,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体重、分娩方式。
4、 助产士与病房护士做好交接班查对制度,交待产妇分娩情况、新生儿出生情况,并共同查看新生儿鉴别牌、手圈带、性别及一般情况。
(九) 新生儿查对制度
1、给新生儿注射、用药时除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查对原则外,还必须查对新生儿胸牌(母亲床号、姓名、新生儿性别、出生日期、时间、出生体重)、手腕标识(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别),两处查对无误后方可实施操作。
2、新生儿沐浴、抚触、游泳后回病房时,须核对母亲床头卡,新生儿胸牌、手腕标识上的床号、母亲姓名。母婴核对无误后再入母婴同室。
3、在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更衣时或母婴出院更衣时,须核对新生儿床头卡、胸牌中的母亲床号与姓名,新生儿性别与手腕标识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