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是维护北京城印城市规划与建筑计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和职称平定、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城印公司要求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给予高视度重。为确保城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城印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若干规定如下:

  1.1、关于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的规定

  (1)、城印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工作日上午九时上班,下班六时下班,中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一时三十分为午休时间。

  (2)、城印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办公室负责员工考勤和汇总;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工归口办公室管理),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每月底汇总后向总经理回报并在办公室存档备查。

  (3)、职工应自觉遵守上述工作时间,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对迟到和早退的职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且全月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四小时的,作旷工半天处理。

  (4)、工作时间外出公务,应写外出登记表。对无故外出办私事或借公外出办私事,一经核实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对承办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上班时间禁止大声喧哗或在电脑上打游戏。

  1.2、关于请假的规定

  (1)、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同意后有效。

  ①请假时间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②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同意;

  (2)、员工因病请病假,须出具医院疾病病休证明单。

  ①一般门诊须在当天按上述流程办理病假手续;

  ②急症病者须在当天口头请假,事后凭医院出具的急症病假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3)、请婚假、产假,须持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总经理审批后休假,并享受有关政策待遇。请探亲假须按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经经理办公会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5)、女工哺乳期一年,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喂奶时间(不扣工资),由女工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公司合理安排。

  (6)、职工因直系亲属亡故请丧假,经总经理批准给假三天。

  (7)、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

  1.3、带薪休假制度

  1)、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凡满足带薪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可本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凡本公司员工连续工龄满5年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假期分别为:(1)工龄满2年不足5年的休假3天。(2)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休假5天。(2)工龄满10年不足15年的休假7天。(3)工龄满15年不足20年的休假10天。(4)工龄满20年以上的休假14天。年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2)、员工年休假,应以不影响公司、本部门日常工作为前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1.4、加班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和八小时以外加班(指超过晚上12时),必须由公司经理通知才能执行(因个人原因要求加班的除外)。但是,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发加班工资外,还应补还休息时间。同时,公司经理安排的加班工作,员工不得借故推诿,否则以旷工处理。

  2)、加班时间的统计由办公室负责并存档备查。

  3)、凡公司和科室组织安排的会议和活动,接到通知的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经请假缺席作旷工处理。

  4)、经批准的事假、病假,原则上应扣效益工资。但是,如果有加班或者不休年休假,则可抵扣事假、病假的时间。

  5)、因公出差,须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内返回;逾期不回的,视作旷工处理,并拒报食宿补助。

  1.5、对违反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虽经多次教育而无效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1.6、职工应自觉爱护城印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的财产私用、私分及私自处理变卖。对私用、私分及私自处理变卖者,一经查实,除责令其退回财物并给予罚款处理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务合同。对情节严重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7、以上规定为员工守则,每一位员工必须自觉严格执行。

  1.8、本规定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2010年1月实行。

篇2:规划设计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是维护北京城印城市规划与建筑计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和职称平定、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城印公司要求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给予高视度重。为确保城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城印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若干规定如下:

  1.1、关于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的规定

  (1)、城印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工作日上午九时上班,下班六时下班,中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一时三十分为午休时间。

  (2)、城印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办公室负责员工考勤和汇总;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工归口办公室管理),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每月底汇总后向总经理回报并在办公室存档备查。

  (3)、职工应自觉遵守上述工作时间,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对迟到和早退的职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且全月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四小时的,作旷工半天处理。

  (4)、工作时间外出公务,应写外出登记表。对无故外出办私事或借公外出办私事,一经核实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对承办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上班时间禁止大声喧哗或在电脑上打游戏。

  1.2、关于请假的规定

  (1)、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同意后有效。

  ①请假时间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②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同意;

  (2)、员工因病请病假,须出具医院疾病病休证明单。

  ①一般门诊须在当天按上述流程办理病假手续;

  ②急症病者须在当天口头请假,事后凭医院出具的急症病假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3)、请婚假、产假,须持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总经理审批后休假,并享受有关政策待遇。请探亲假须按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经经理办公会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5)、女工哺乳期一年,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喂奶时间(不扣工资),由女工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公司合理安排。

  (6)、职工因直系亲属亡故请丧假,经总经理批准给假三天。

  (7)、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

  1.3、带薪休假制度

  1)、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凡满足带薪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可本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凡本公司员工连续工龄满5年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假期分别为:(1)工龄满2年不足5年的休假3天。(2)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休假5天。(2)工龄满10年不足15年的休假7天。(3)工龄满15年不足20年的休假10天。(4)工龄满20年以上的休假14天。年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2)、员工年休假,应以不影响公司、本部门日常工作为前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1.4、加班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和八小时以外加班(指超过晚上12时),必须由公司经理通知才能执行(因个人原因要求加班的除外)。但是,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发加班工资外,还应补还休息时间。同时,公司经理安排的加班工作,员工不得借故推诿,否则以旷工处理。

  2)、加班时间的统计由办公室负责并存档备查。

  3)、凡公司和科室组织安排的会议和活动,接到通知的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经请假缺席作旷工处理。

  4)、经批准的事假、病假,原则上应扣效益工资。但是,如果有加班或者不休年休假,则可抵扣事假、病假的时间。

  5)、因公出差,须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内返回;逾期不回的,视作旷工处理,并拒报食宿补助。

  1.5、对违反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虽经多次教育而无效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1.6、职工应自觉爱护城印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的财产私用、私分及私自处理变卖。对私用、私分及私自处理变卖者,一经查实,除责令其退回财物并给予罚款处理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务合同。对情节严重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7、以上规定为员工守则,每一位员工必须自觉严格执行。

  1.8、本规定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2010年1月实行。

篇3:中学财务室工作纪律规定

中学财务室工作纪律规定

  为使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账目清楚,并随时向学校领导提供资金运行的准确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所有经费必须建立相应的账目,会计每月结算时,必须对所有账目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发观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二、学校预算内经费、国拨的基建经费、自筹基建经费、预算外经费,以及政策性规定学生有关的经费要求分类列入专户管理。

  三、学校的所有经费存入银行时,必须经校长同意后存入指定的银行,不得擅自存入其它银行。

  四、会计发出的收据发票,出纳人员或其它人员每用完一本,必须主动交会计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领取另一本。

  五、出纳人员私人的现金严禁与学校的经费混用,财务人员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公款给他人。

  六、每收支以后有剩余较多的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存入银行;剩余有少量的观金,出纳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妥善保存。晚上或节假日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或存折。

  七、在办理报销发票手续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必须对其所报销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财经审批制度、手续不全的发票,出纳人员应拒绝报销。总务主任对当月的所有发票应进行严格的复查,如有问题,必须及时向校长汇报。

  八、财务人员必须对所管理的账本、发票或有关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便放在显目的地方。

  九、财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不准随便带其他外来人员进入财务室。

  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准将学校的经费运行情况泄露给他人。

  十一、相关人员在造工资发放清册或发放补助清册等过程中,对有关政策、金额持不准时,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不得自行处理。

  十二、财务人员在登账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按时交月报表。

  十三、没有特殊情况,每月的14--16日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每月20日左右按时交纳水电费,每月28日左右按时交纳电话费。

  十四、财务人员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必须对学生一学期中的一切费用结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