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篇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篇3: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办公室是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普法办公室要围绕年度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

  三、普法办公室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各部门、各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干预和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