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 职责
3.1 人事部
a)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 各部门
a)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管理者代表
负责批准部门员工内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 总经理
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 程序
4.1 人员安排
4.1.1 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 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本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1.3 人事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b)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工作二年以上;
c)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d)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4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人事部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事部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4.2.4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a)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对于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b)电气焊工、计量员、电工、锅炉工、天车工、叉车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是新产品开发的主力军,应创造条件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由开发部负责人安排老师组织培训或外送培训。
4.2.6 转岗人员培训(同4.2.2 b,c)
4.2.7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2.8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每年第四季度人事部组织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c)人事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2.9 人事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3 培训计划及实施
4.3.1 每年11月各部门上报人事部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人事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3.2 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及《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事部存档。
4.3.3 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 相关文件
5.1《各部门工作手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2《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6 质量记录
6.1《培训记录表》。
6.2《培训申请单》。
6.3《年度培训计划》。
6.4《员工培训档案》。
篇2: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1.目的
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3.职责
3.1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编写相应的管理评审报告。
3.3质管部负责评审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4.程序
4.1管理评审计划
4.1.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
4.1.2质管部于每次管理评审前一个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评审时间;
b)评审目的;
c)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
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
e)评审依据;
f)评审内容。
4.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公司组织机构、产品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e)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f)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4.2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审核结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产品质量审核等的结果;
b)顾客的反馈,包括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顾客沟通的结果等;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过程、产品测量和监控的结果;
d)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
g)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4.3评审准备
4.3.1预定评审前十天,质管部以书面形式向管理者代表汇报现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提交本次评审计划,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3.2质管部负责根据评审输入的要求,组织评审资料的收集,准备必要的文件,评审资料由管理者代表确认。
4.3.3质管部向参加评审的人员发放《管理评审通知单》,及本次评审计划和有关资料。
4.4管理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b)总经理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4.5管理评审输出
4.5.1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对现有产品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产品、过程审核等与评审内容相关的要求;
c)资源需求等。
4.5.2会议结束后,由质管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交总经理批准,并发至相应部门并监控执行。本次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以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4.6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质管部根据《改进控制程序》的规定,对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7如果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8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的质量记录应由质管部按《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保管,包括管理评审计划、评审前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评审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5.相关文件
5.1《内部审核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5.3《文件控制程序》。
5.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管理评审计划》。
6.2《管理评审通知单》。
6.3《管理评审报告》。
6.4《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篇3: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到充分理解的过程做出规定,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2 范围
适用于对顾客要求识别、对产品要求的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
3 职责
3.1 营销部负责识别顾客的需求与期望,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需求进行评审,并负责与顾客沟通。
3.2 质管部负责评审对新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
3.3 开发部负责评审新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
3.4 生产部负责评审产品的生产能力及交货期。
3.5 供应部负责评审所需物料采购的能力。
3.6 总经理负责审批特殊合同的产品要求评审表。
4 程序
4.1 顾客需求的识别
营销部负责识别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根据顾客规定的订货要求,如合同草案、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订单等填写在《产品要求评审表》中:
a)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涉及可用性、交付、支持服务(如运输、保修、培训等)、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产品要求。这是一类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公司为满足顾客要求应作出承诺;
c)顾客没有规定,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2 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4.2.1 在投标、接受合同或定单之前,营销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标书、合同的产品要求实施评审。
4.2.2 评审
4.2.2.1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投标、合同签定之前进行,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要求时(如口头定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如投标或报价单)已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2.2.2 合的分类
a)常规合同:对公司定型产品所定的合同。
b)特殊合同: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如新产品开发或有定型产品改进要求的合同。
4.2.2.3 营销部负责将《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4.2.2.4 评审流程图
4.2.2.5 对于有现货的常规合同,由营销部销售员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填写在出库单上并签名,经仓库管理员确认无误并签名即完成产品要求的评审。
4.2.2.6 对于无现货的常规合同,生产部、采购部分别对生产能力、交货日期及物料采购能力进行评审,由相应负责人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并签名确认;然后营销部综合各部门意见,并对合同条款的适用性、完整性、明确性等进行评审,并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的相关栏目,营销部经理签名确认即完成评审。
4.2.2.7 对于特殊合同,除生产部、采购部、营销部进行评审外,开发部经理应评审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包括对顾客潜在要求及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评审)质管部对确 保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并在《产品要求评审表》中签名确认。《产品要求评审表》报总经理批准。
4.2.2.8 对于口头定单(如电话定货),营销部销售员负责将相关内容填入《定单确认表》中,经双方确认(可用传真件、电话记录等方式确认),并执行4.2.2.5~4.2.2.7相应条款的规定。
4.2.2.9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中有关内容提出问题或修改建议时,由营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
4.2.2.10 营销部负责保存《产品要求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及评审结果的实现等跟踪措施的记录。
4.3 合同的签定和实施
4.3.1 对产品要求评审后,由营销部经理代表公司与顾客签定合同;对老顾客的口头定单,双方对《定单确认表》的内容确认后,即视同签定合同。对于新顾客则必须签定正式合同。
4.3.2 合同签定后,营销部负责将相关的文件,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发到相关部门,作为设计开发、生产、采购、检验和出货等的依据。
4.3.3 营销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4.4 产品要求的变更
当产品要求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相应的文件(如合同、定单确认表等)应得到修改,应把变更的要求与顾客协商一致,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对更改的内容还需再评审。
4.5 营销部负责与顾客的沟通
4.5.1 在产品售出前及销售过程中,营销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广告宣传、产品服务月、顾客定货会等)向顾客介绍产品,回答顾客的咨询,并予以记录。
4.5.2 根据需要将合同的执行情况随合同的进展反馈给顾客,包括产品要求方面的更改,要与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顾客协调一致。
4.5.3 产品售出后,要搜集顾客的反馈信息,妥善处理顾客投诉,以取得顾客的持续满意,执行《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的有关规定。
5 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产品要求评审表》。
6.2 《定单确认表》。
6.3 《标书》。
6.4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