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控制程序(2)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 职责

  3.1 人事部

  a)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 各部门

  a)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管理者代表

  负责批准部门员工内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 总经理

  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 程序

  4.1 人员安排

  4.1.1 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 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本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1.3 人事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b)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工作二年以上;

  c)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d)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4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人事部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事部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4.2.4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a)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对于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b)电气焊工、计量员、电工、锅炉工、天车工、叉车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是新产品开发的主力军,应创造条件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由开发部负责人安排老师组织培训或外送培训。

  4.2.6 转岗人员培训(同4.2.2 b,c)

  4.2.7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2.8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每年第四季度人事部组织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c)人事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2.9 人事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3 培训计划及实施

  4.3.1 每年11月各部门上报人事部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人事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3.2 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及《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事部存档。

  4.3.3 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 相关文件

  5.1《各部门工作手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2《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6 质量记录

  6.1《培训记录表》。

  6.2《培训申请单》。

  6.3《年度培训计划》。

  6.4《员工培训档案》。

篇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 职责

  3.1 人事部

  a)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 各部门

  a)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管理者代表

  负责批准部门员工内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 总经理

  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 程序

  4.1 人员安排

  4.1.1 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 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本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1.3 人事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b)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工作二年以上;

  c)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d)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4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人事部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事部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4.2.4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a)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对于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b)电气焊工、计量员、电工、锅炉工、天车工、叉车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是新产品开发的主力军,应创造条件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由开发部负责人安排老师组织培训或外送培训。

  4.2.6 转岗人员培训(同4.2.2 b,c)

  4.2.7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2.8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每年第四季度人事部组织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c)人事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2.9 人事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3 培训计划及实施

  4.3.1 每年11月各部门上报人事部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人事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3.2 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及《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事部存档。

  4.3.3 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 相关文件

  5.1《各部门工作手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2《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6 质量记录

  6.1《培训记录表》。

  6.2《培训申请单》。

  6.3《年度培训计划》。

  6.4《员工培训档案》。

篇3:地产质量体系: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地产质量体系: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聘用、考核、评价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均应达到本职岗位的要求,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用、考核、管理、培训等工作;

  3.2其它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和内部培训工作。

  4.工作程序

  4.1员工的聘用、考核和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引进和招聘,按照所招聘岗位的素质技能要求,对引进和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现有员工每年一次进行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执行Q/TZH-WI-042《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Q/TZH-WI-043《聘用职工管理办法》。

  4.2公司各级人员基本素质技能要求

  公司对各级人员的岗位基本技能和素质要求进行了规定,见Q/TZH-WI-031《岗位资格要求》,并定期对公司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公司管理层和中层干部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考评,确保在岗人员满足本岗位的素质技能要求。

  4.3教育和培训

  公司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对职工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培训:

  a)内部培训;

  b)外委培训;

  c)组织到其它成功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开发项目进行参观学习;

  d)组织或参加学术论坛、经验交流会等;

  e)鼓励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专业开展自学,并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

  4.3.1 培训计划的编制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开发运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底编制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4.3.2 培训的实施

  a)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组织进行本部门或分管专业范围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教师的聘任、教材准备等工作。

  b)培训结束后,由培训部门对整个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包括"职工培训出勤考勤表"和"培训总结"。

  c)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的培训资料,进行存档保存。

  4.3.3 公司职工培训工作主要包括:

  1)岗前培训

  a)岗前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分配的大中专生、技校生、复转军人和新录用(招聘)的人员。

  b)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房地产开发的基本知识、工程管理概况、安全质量管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

  c)通过岗前培训,要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认识和安全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岗位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增强对公司的荣誉感。

  d)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记录保管有关的培训资料。

  2)专业技术培训

  结合各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公司开发经营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或业务范围,进行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和管理水平,满足公司各项业务运作的要求。

  3)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公司的各级人员掌握运用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的顺利开展。

  4)安全培训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学习和掌握安规知识和现场施工等安全管理规定,执行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中的"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5)外委培训

  公司的外委培训主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执业资格的取证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任职资格培训等。具体实施规定,执行Q/TZH-WI-036《职工外委培训实施办法》。

  4.3.4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管理知识、专业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对在考试、考核取得优秀成绩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4.3.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对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培训建议。

  4.3.6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保存和管理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和证书。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登记、保存和管理相关人员的上岗资质证书,确保国家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质量记录

  5.1 QR21-01 培训出勤考勤表

  5.2 QR21-02 培训总结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

  6.2 Q/TZH-WI-031《岗位资格要求》

  6.3 Q/TZH-WI-036《职工外委培训实施办法》

  6.4 Q/TZH-WI-042《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6.5 Q/TZH-WI-043《聘用职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