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

  1.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从人员配置、人员经历、教育程度、培训、技能和能力的等方面考虑,确保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是有能力的。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质量体系涉及到的人员。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程序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人事调动,培训及档案管理工作。

  3.2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人员的配置及培训。

  4.措施和方法

  4.1确定需求

  4.1.1根据公司各个部门岗位要求和部门职责,从教育、培训、技能和工作经历四方面规定各岗位人员的要求,以确保满足要求的人员是能够胜任工作的,具体规定形成《各岗位能力要求》。在制定中注意以下几点:

  4.1.1.1管理人员应注重教育程度,管理职责越高,教育程度越高;同时需要本行业的经历,教育程度越高,所需的经历要求可相对低;管理职位越低,所需的专业经历越多。

  4.1.1.2开发部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培训,其专业工作经历受具体岗位而定。

  4.1.1.3生产中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要求工人应具备相应的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1.1.4对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要求其具备特殊工种上岗证,具体如下:

  1)特殊工种:电工、驾驶员、内审员均需持有资格证,行政部保存留档;

  2)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生产车间课长考核,合格后上报生产部、行政部,人事方可发公司资格证持证上岗,并须对其定期考核;

  3)检验人员必须有相关鞋类检验经验半年以上,经部门主管考核合格后,上报人事,发证上岗;部门定期举行考核,对所有的考核记录予以存档。

  4.1.2在招聘员工时,应按上述规定的《各岗位能力要求》进行招聘。当所招聘人员或现有岗位的人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进行培训,包括对外委托培训,或采取轮岗工作,以增加工作经历。

  4.2培训计划的制定

  4.2.1主动提出要求:每年年初行政部发出"培训需求调查表",通知各个部门按实际需要进行填写,需求应包括与质量相关的人员应理解并掌握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规定。

  4.2.3必须的基本内容

  4.2.3.1岗前培训:包括公司基本规章制度、人事制度、5S教育及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相关培训。

  4.2.3.2质量教育培训: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等相关培训。

  4.2.3.3在职培训:对上岗人员不能达到要求或需要进一步提高技能时进行的在职培训。

  4.2.3.4管理职能培训:对管理人员(含基层管理和中层管理干部)进行管理理念、方法、技巧方面的培训。

  4.2.3.5其他技能的培训:各个专业需要培训方面;

  4.2.3.6关键工序的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

  4.2.4制定计划:行政部对上述的需求进行汇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呈报总经理审批,核准后作为执行的依据。

  4.3培训计划的实施

  4.3.1行政部根据培训计划排定课程,每月初书面通知受训部门,对人员实施培训。

  4.3.2各个部门主管负责落实受训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并监督受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4.3.3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行政部应对其资格证的有效期进行监督、检查,期满前必须要求其重新培训并合格。

  4.3.4培训时,参加人员应签到。

  4.4培训方式

  4.4.1发放资料,员工自学

  4.4.2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

  4.4.3参加公司外单位举办的培训

  4.4.4参加国内、外观摩、考察、专题报告及成果发布会

  4.4.5聘请外部专家、讲师到公司进行现场培训或举办培训班。需对外委托培训或请专家到企业培训的情况,由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5培训效果评估

  4.5.1培训效果的评价:培训结束后,培训实施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如书面考试的方式;口头提问的方式;实地操作的方式;

  4.5.2考核方式的独特性:无论何种方式,都应与实施情况相适应,针对不同的岗位的要求不同而不同;评价内容应针对岗位要求,最好一岗一内容,包含该岗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4.5.3考核方式的有效性:考核合格的人员,应确保满足要求,并可进行正确工作的人员。

  4.5.4对考核的结果应进行记录,记录于"培训记录表"中呈报行政部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4.5.5当培训未达到预期目的时,行政部会同培训单位会整找出原因,并继续采取措施,以确保员工的质量。

  4.6人力资源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按《质量记录程序》管理。

  5.相关文件

  《各岗位能力要求》

  《质量记录程序》

  6.记录 保存地点 保存时间

  6.1培训需求调查表 行政部 1年

  6.2年度培训计划 行政部 1年

  6.3培训记录表 行政部 长期

篇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 职责

  3.1 人事部

  a)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 各部门

  a)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 管理者代表

  负责批准部门员工内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 总经理

  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 程序

  4.1 人员安排

  4.1.1 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 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本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1.3 人事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b)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工作二年以上;

  c)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d)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4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人事部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a)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事部组织进行;

  b)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c)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4.2.4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a)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对于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b)电气焊工、计量员、电工、锅炉工、天车工、叉车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是新产品开发的主力军,应创造条件使他们的知识不断更新,由开发部负责人安排老师组织培训或外送培训。

  4.2.6 转岗人员培训(同4.2.2 b,c)

  4.2.7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2.8 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每年第四季度人事部组织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及员工代表,召开年度培训工作会议,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c)人事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2.9 人事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3 培训计划及实施

  4.3.1 每年11月各部门上报人事部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人事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3.2 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及《培训记录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事部存档。

  4.3.3 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 相关文件

  5.1《各部门工作手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2《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6 质量记录

  6.1《培训记录表》。

  6.2《培训申请单》。

  6.3《年度培训计划》。

  6.4《员工培训档案》。

篇3:地产质量体系: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地产质量体系: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聘用、考核、评价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均应达到本职岗位的要求,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用、考核、管理、培训等工作;

  3.2其它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和内部培训工作。

  4.工作程序

  4.1员工的聘用、考核和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引进和招聘,按照所招聘岗位的素质技能要求,对引进和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现有员工每年一次进行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执行Q/TZH-WI-042《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Q/TZH-WI-043《聘用职工管理办法》。

  4.2公司各级人员基本素质技能要求

  公司对各级人员的岗位基本技能和素质要求进行了规定,见Q/TZH-WI-031《岗位资格要求》,并定期对公司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公司管理层和中层干部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考评,确保在岗人员满足本岗位的素质技能要求。

  4.3教育和培训

  公司采取以下方式和措施,对职工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培训:

  a)内部培训;

  b)外委培训;

  c)组织到其它成功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开发项目进行参观学习;

  d)组织或参加学术论坛、经验交流会等;

  e)鼓励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专业开展自学,并采取相应的奖励措施。

  4.3.1 培训计划的编制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开发运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底编制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4.3.2 培训的实施

  a)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组织进行本部门或分管专业范围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教师的聘任、教材准备等工作。

  b)培训结束后,由培训部门对整个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包括"职工培训出勤考勤表"和"培训总结"。

  c)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的培训资料,进行存档保存。

  4.3.3 公司职工培训工作主要包括:

  1)岗前培训

  a)岗前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分配的大中专生、技校生、复转军人和新录用(招聘)的人员。

  b)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房地产开发的基本知识、工程管理概况、安全质量管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

  c)通过岗前培训,要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认识和安全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岗位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增强对公司的荣誉感。

  d)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记录保管有关的培训资料。

  2)专业技术培训

  结合各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公司开发经营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或业务范围,进行有关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和管理水平,满足公司各项业务运作的要求。

  3)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公司的各级人员掌握运用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的顺利开展。

  4)安全培训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学习和掌握安规知识和现场施工等安全管理规定,执行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中的"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5)外委培训

  公司的外委培训主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执业资格的取证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任职资格培训等。具体实施规定,执行Q/TZH-WI-036《职工外委培训实施办法》。

  4.3.4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管理知识、专业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对在考试、考核取得优秀成绩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4.3.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对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培训建议。

  4.3.6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保存和管理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和证书。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登记、保存和管理相关人员的上岗资质证书,确保国家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质量记录

  5.1 QR21-01 培训出勤考勤表

  5.2 QR21-02 培训总结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17《安全管理系统文件汇编》

  6.2 Q/TZH-WI-031《岗位资格要求》

  6.3 Q/TZH-WI-036《职工外委培训实施办法》

  6.4 Q/TZH-WI-042《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6.5 Q/TZH-WI-043《聘用职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