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职责和权限

  质量体系:职责和权限

  1.目的

  对组织内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予以规定和沟通,以促进有效的质量管理。

  2.范围

  适用于组织内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的规定。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

  a)全面领导公司的日常工作,向公司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c)主持管理评审;

  d)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必要的资源配备。

  e)……

  3.2 生产副总经理……

  3.3 总工程师……

  3.4 营销副总经理……

  3.5 管理者代表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b)领导组织的内部审核,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d)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3.6 开发部经理……

  3.7 质管部经理……

  3.8 营销部经理……

  3.9 生产部经理……

  3.10 供应部经理……

  3.11 行政部经理……

  3.12 财务部经理……

  3.13 办公室主任……

  3.14 各车间主任……

  4 内部沟通

  4.1 组织应确保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间,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及完成情况,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沟通,达到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实现全员参与的效果。

  4.2 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种信息沟通,可采用小组简报、各种会议、布告栏、内部刊物及各种媒体等,具体执行《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5 相关文件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篇2:物业管理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体系审核报告(一)

  编 制:

  批 准:

  编 号:NS9801

  日 期:19**年8月19日

  审核报告

  一、审核目的:

  验收公司的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有否符合公司质量体系和ISO9002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确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二、审核范围:

  公司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所涉及的所有部门,包括管理层、物管部、财务室、工程部、保安部等部门。

  三、审核依据

  1.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2.ISO9002标准

  3.法律法规

  4.合同

  四、审核日期

  1998年8月18日一天

  五、审核组成员

  组长:XX(第二组)

  组员:XX(第一组) XX(第二组)

  审 核 综 述

  1998年8月18日,以xx为组长、xx为组员的审核组分两组对深圳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经过一天对公司质量体系的5个部门的审核的情况,共发现13项不合格(内容详见不合格报告)。根据审核组对现场审核的情况,给出下列审核综述:

  1.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质量体系的建立;

  2.公司已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3.公司的质量记录的填写不规范。

  以上问题在不合格报告中将有详细的描述,公司可望在近期内予纠正。

  审核组认为公司的质量体系基本符合GB/T19002-ISO9002标准要求,且运作良好。

  附:不合格报告

  保安部:

  1.程序文件QP-4.1中规定,车辆进入车场应详细登记车况,根据RF-BA-08《停车场管理制度》,发现《车辆出入登记表》中8月13日11:31分车号为2292的车辆有损坏,未说明损坏情况,只写有损坏,易造成争执。违反ISO9002标准之4.7条款要求。

  2.在现场审核中,A-23F客户反映8月17日特区报丢失。违反ISO9002标准之4.7条款要求。

  3.程序文件QP-4.6中规定,假日、星期天的全天及晚上七时,访客必须登记,发现7月27日访客登记表有乱画现象。违反ISO9002标准之4.16条款要求。

  4.程序文件QP-4.7中规定,消防演习实施计划表应列入培训中,现场发现《消防演习实施计划表》并没有表入年度培训计划中。违反ISO9002标准之4.18条款要求。

  ISO9000办:

  1.根据QP-8.4《管理评审》中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由总经理制定管理评审,发现并没有做管理评审。违反ISO9002标准之4.1条款要求。

  2.根据QP-8.2规定每年做一次内部质量审核,发现暂时还没有做一次内部质量审核工作。违反ISO9002标准之4.17条款要求。

  物管部:

  1.查看程序文件QP-4.4中,发现8月10日发布的《热带风暴公告》的原件没有保存在《公开文件发放登记表》中。违反ISO9002标准之4.5条款要求。

  2.程序文件QP-4.2要求有偿服务收费标准需要公开,现场审核中发现在《公开文件发放登记表》中没有登记。违反ISO9002标准之4.5条款要求。

  工程部:

  1.程序文件QP-4.9《设备管理》中规定,设备运行及交接班记录要整理保存,而检查实际运行中发现7月20日至今运行及交接班记录表未整理。违反ISO9002标准之4.16条款要求。

  2.QP-4.9《设备管理》中规定各专业班组长和专业工程师根据《国企大厦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班长每日检查,专业工程师每周检查),而在检查中没有班长每日检查和专业工程师每周检查记录。违反ISO9002标准之4.9条款要求。

  3.程序文件QP-4.10维修安装服务支持文件和质量记录6.2《国企大厦室内维修委托单》(QR-4.10-01),而在检查中未按编号整理维修委托单。违反ISO9002标准之4.9条款要求。

  4.QP-4.9《设备管理》支持性文件和记录6.19-6.25代码为WI-4.9-01、WI-4.9-02、WI-4.9-03、WI-4.9-04、WI-4.9-05、WI-4.9-06、WI-4.9-07而实际运行中的记录和文件不符。违反ISO9002标准之4.16条款要求。

  管理层:

  1.根据QP-8.4中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由经理制定管理评审,发现并没有做管理评审。违反ISO9002标准之4.10条款要求。

篇3:物业管理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二)

  编 制:

  批 准:

  编 号:NS9802

  日 期:19**年9月25日

  审 核 报 告

  一、审核目的:

  验收公司的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有否符合公司质量体系和ISO9002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确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二、审核范围:

  公司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所涉及的所有部门,包括管理层、物管部、财务室、工程部、保安部、ISO9002工作小组等部门。

  三、审核依据

  1.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2.ISO9002标准

  3.法律法规

  4.合同

  四、审核日期

  1998年9月24日一天

  五、审核组成员

  组长:XX

  组员:XX

  审 核 综 述

  1998年8月18日,以XX为组长,XX为组员的审核组分两组对深圳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经过一天对公司质量体系的6个部门的审核的情况,共发现6项不合格(内容详见不合格报告)。根据审核组对现场审核的情况,给出下列审核综述:

  1.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质量体系的建立;

  2.公司已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3.公司的质量记录的填写不规范。

  以上问题在不合格报告中将有详细的描述,公司可望在近期内予纠正。

  审核组认为公司的质量体系基本符合GB/T19002-ISO9002标准要求,且运作良好。

  附:不合格报告

  保安部:

  1.程序文件QP-4.6物业保安服务中规定:每班的巡逻员及主管对大厦消防、治安、照明及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填写有关记录,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填写在《保安员巡楼表》中。次日报保安部经理审查后,转工程部维修组处理。九月二十四日审核小组在保安部检查时发现,保安巡楼记录中,每天都有照明灯损坏的记录,但没有看到问题的处理。违反ISO9002标准之4.14要素。

  2.程序文件QP-4.3报刊信件收发管理中规定:收发员对投递员送来的邮政快件、汇款单、挂号信、电报、包裹等特殊邮件需登记在《邮件收发登记表》中。九月二十四日审核小组在保安部检查时发现,九月一日B栋21C特快专递退回用红笔记录在邮件收发登记表中;九月十九日,王文华9728号特快专递退回也用红笔记录,且邮件收发登记表上有用红笔和园珠笔打“√”、“×”现象。违反ISO9002标准之4.16条款要求。

  ISO9000办:

  1.程序文件QP-5.2质量记录的管理中规定:“来自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由相关部门整理、归档”;“ ISO9000工作小组建立并保存公司质量记录清单”。九月二十四日审核小组在ISO9000工作小组检查时发现,质量记录清单中并没有分承包方提供的记录。违反ISO9002标准之4.16条款要求。

  物管部:

  1.程序文件QP-4.5装修管理规定中规定工程部、保安部负责客户装修的检查、监督和记录;质量记录清单中要求该部分记录在工程完工后保存在物管部。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审核小组在物管部检查时,发现工程部、保安部的装修检查没有在物管部存档。违反ISO9002标准之4.16条款要求。

  工程部:

  1.程序文件QP-6.3库房管理中规定:“仓管员凭部门经理或专业工程师批准的《出库单》发料,并在帐本中发出栏记帐。”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审核小组在工程部仓库检查时发现24W节能灯帐卡余额为15只,而实物只有9只,实物与帐卡不符。违反ISO9002标准之4.15条款要求。

  财务部:

  1.根据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应定期向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收支情况。九月二十四日审核小组在财务室检查时发现未向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收支情况。违反ISO9002标准之4.9条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