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医院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处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处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2、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3、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4、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5、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篇2:医院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医院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1、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处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处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2、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3、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4、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据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5、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处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篇3:医院门诊药房退药规定

医院门诊药房退药规定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对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特殊情况除外。除医方责任外需退药时,只限注射剂、未开封原包装的口服药。

  2.患者退药时需由开方医师在发票上写明退药理由,由收款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由药房负责人签字后到收款处退药。

  3.退药时药房人员需按规定审查:所退药品包装、效期、批号与发出药品是否一致,相符时给予退药。

  4.药房人员需在退药登记本上记录单据号、退药医师、退药理由、退药人签名退药后将单据交与患者退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