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产清查制度

  医院财产清查制度4

  1、定期对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物资、材料、药品进行清查。

  2、财产清查小组必须有会计参加。

  3、根据各科室的需要,中小型器械由设备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4、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5、财产物资的维修由设备和后勤人员根据分工负责。

  6、购入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专人管理,材料的领发必须符合有关手续。

  7、大型的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8、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材料的溢亏必须报告主要领导。物资的溢亏要查明原因。对物资管理人按其责任给予奖励或惩罚。

  9、大型设备、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

篇2:酒店财产清查制度

  酒店财产清查制度(九)

  为了加强酒店财产管理,确保酒店财产安全、完整,结合酒店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资清查、盘点由运营部负责。

  2、属销售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资(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

  3、属管理用的财产物资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

  4、财产物资发生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贬值等必须逐项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资产及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规定报批后,送酒店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篇3: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三)

  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根据会计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必须每年对材料、抵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一次。

  二、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登记好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帐簿并结好余额,以便核对,整理好财产物资,分门别类。

  三、由办公室人员牵头,财务人员、物料保管人员参加,对财产物资逐笔登记,并与帐面进行核对。如发现财产盈亏,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报告,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四、对盘亏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造成的盘亏,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处理,属人为管理因素,由责任人赔偿,属自然损耗的,完善报批手续。

  五、固定资产必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闲置、报废的管理,登记工作。

  六、由办公室牵头,会计、使用部门参加,每年全面清点一次,并对报废、未使用的进行处理。在清查中将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表",并注明原因,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