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促进招标工作出顺利健康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本公司报建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在20**㎡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特殊情况外,均须按本条件进行招标。

  三、公司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招标管理机构的组成

  (一)名称: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

  (二)招标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各部门经理组成。

  二、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的法规、制度以及合作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对本公司建设工程招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二)对须由市建委审批开工且须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负责以下各项具体工作:

  1、负责制定工程招标工作计划并报董事会;

  2、编制起草招标文件;

  3、办理有关招标手续;

  4、编制标底、确定招标方式;

  5、组织投标企业报名及考察投标企业;

  6、开标、评标、定标;

  7、报董事会批准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招标工作程序

  一、进行本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凡按规定应实行招标的本公司建设工程,由招标小组到市招标办进行招标登记。

  (二)由招标小组有关人员牵头落实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完成拆迁工作,实现"三通一平";

  2、落实建设工程所需外部市政、公用设施条件;

  3、组织有证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施工图预算或设计概算,并向有关部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

  (三)由公司招标小组牵头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报董事会审核。董事会通过并由董事长签署批准后,由招标小组报市招标办核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2、确定招标方式草案报董事会审查确定;

  3、有材料设备部确定甲供材料范围(包括特殊材料)与设备地供应方式以及材料价差处理方法;

  4、由经管部提出工程款提出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并报招标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核确定;

  5、由经管部编制现行《北京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合同》文本内容需修改和添加的条款;

  (四)由经管部负责编制标底文件后直接报公司招标小组正、副组长及董事会审核,董事长签署后由招标小组报市招标办核准。

  (五)招标小组持市建委有关部门签有"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招标申请书"及招标文件,向市招标办提出申请。

  (六)按市招标办批准的招标方式,由公司招标小组发出招标通知和向拟选择的投标企业发出投标资格预审通知书。

  (七)由招标小组审查投标企业资格并将审查结果报招标小组正、副组长及董事会审核后向市招标办提请审查投标企业的资格,方能确定投标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由财务部落实投标企业的注册合格情况及其他经济性指标;

  2、由经管部审查落实投标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3、由工程部审查落实施工企业承包同类工程的经历;

  4、由经管部与拟投标企业进行经济条件谈判,并报招标小组审核;

  5、投标企业必须书面承诺我方提出的有关条件后方能正式参加投标。

  (八)由公司招标小组向经市招标办核准的投标企业发行核招标通知书。

  (九)由公司招标小组向投标企业分发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并由财务部收取押金。

  (十)由工程部组织投标企业踏勘现场。

  (十一)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企业介绍招标工程情况,解答有关问题。

  (十二)由公司招标小组负责接收、审核投标企业送交的投标书并编写审核报告。

  (十三)由公司招标小组主持召开开标会议。

  (十四)由公司招标小组进行评标、决标并将决标报告报请董事会审查确定,董事长签署后由招标小组报请市招标办审核。

  (十五)由公司招标小组向投标企业发出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十六)由公司经管部会同工程部、开发部、财务部负责与中标企业进行合同条款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机董事长审查。

  (十七)由公司招标小组按董事长签署批准底合同条款机授权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合同。

  (十八)由公司招标小组会同中标企业持合同正是文本,向市招标办缴纳招标管理费。

  二、招标工作各阶段工作期限

  按由董事会审查通过的招标工作计划严格执行。

  奖惩条例

  一、在招标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节约了招标费用和建设成本的个人和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由于在招标工作中玩忽职守、受贿行为给公司造成浪费和损失的,将追究个人或部门的行政责任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由于在招标工作中的重大失误或泄露标底,擅自启标篡改投标书内容,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将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2: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付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技部门的工作,协助厂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中有关技术问题,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并做出有关技术方面的鉴定和整改措施。

  8、负责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培训。

篇3:酒店工程部经理消防责任

  工程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负责制定酒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处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监督承修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

  5.积极当好领导参谋,逐步做到对酒店重要消防设施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工作。

  6.严格消防设施验收移交手续,做好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导酒店其他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酒店消防设施全员管理制度。

  8.经常检查工程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电视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

  9.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使用喷灯、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业,做到定人、定点、定防范措施并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0.在酒店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助指挥扑救、疏散工作,并保证内部通讯电话畅通。

  11.对酒店新建.改建.装修项目应将防火设计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12.监督在新建.改建.装修项目进行期间的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13.做好在酒店进行土建.安装.装饰项目等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单位与酒店签订《改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15.经常检查和教育本部门员工和施工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防火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