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等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是不同时期的证明材料和依据,档案、资料的管理责任重、要求高,保密性严格。
一、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查阅、借阅制度,资料外借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文字签批同意之后,方可借阅。并负责按期催收归档。
二、重要地形图、地籍图原件一律不得外借,只有公司领导签批后经相关的管理人员一道在复印的公司限位复印。
三、每月将不定期的各科的各种资料、协议、合同及重要文件分门别类按月装订归档。
四、每月将个人档案清理一次,凡属人员调整,先进事迹材料证书一并复印归档,作个人档案材料保管,个人档案材料和公司重要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传,每个档案柜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丢失。
五、档案室做到防火、防盗、防虫蛀、防潮湿,发现异常情况进行整改,整改不了的,反应给相关人员共同整改。
篇2:规划设计公司档案、合同资料管理规定
档案、合同资料管理规定
4.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各项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4.2签订合同须遵循的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
4.3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和注意的事项:
(1)合同类型、合同标的种类和合同范围;
(2)合同双方的法定名称;
(3)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要求;
(4)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和其它责任。
4.4合同的管理程序及办法
(1)公司合同(协议)的签订、变更和终止,以及合同纠纷的调解和起诉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有关部门(项目组)应予大力协助。
(2)公司法人或法人指定的委托人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各有关业务部门(项目)应及时予以配合,积极进行业务参谋和审定。
(3)公司法人指定的委托人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协议,须经法人代表审定签字后方可盖章生效,未经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任何员工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一律无效,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凡正式签定的合同,办公室要及时将复印件转交财务室,以便财务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实行资金监控。财务室在办理资金支付时,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提前支付或超越合同所规定的金额范围。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财务部门违反合同规定付款。对未正式签订合同的经营项目,财务室有权拒绝预付或借支。
(5)经济合同履行完毕时,有关部门(项目)要及时对照合同检查有无遗漏问题。如发现对方未按合同履行全部条款或有其它问题,应及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并提出补救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办公室要加强合同的日常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无遗失。年终要整理汇编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