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1.目的:

  为加强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XX服务中心全体员工,不包括经理级以上的领导。

  3.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4.过程与方法控制

  4.1 时间规定:

  4.1.1服务中心正常办公人员的打卡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延时工作可以按延时时间打卡),特殊部门的员工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4.1.2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在本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打卡为迟到,提前下班打卡为早退。

  4.1.3缺勤:指员工缺少合格考勤纪录1个小时以上的。

  4.1.3.1缺少合格考勤纪录是指:

  缺少考勤纪录;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合要求;

  按本章第4.2.9的规定被视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4.1.3.2员工打卡超过规定的时间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缺勤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缺勤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缺勤一日。

  4.1.4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旷工一日。

  4.2 打卡管理

  4.2.1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除经理级以上的领导外,上、下班须打卡。

  4.2.2凡要求打卡的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打卡处打卡。

  4.2.3员工因事早退、公事在外不能正常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的,须在合理时间内填写《请假考勤审批表》到服务中心经理处签字批准,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按旷工处理。

  4.2.4请事/病假不足半天的,到公司仍需打卡,以考勤卡上记录为请假时间的依据。

  4.2.5服务中心员工因外勤不能正常打卡,需在上班前(超过上班以后告知视为迟到)打电话告之上一级领导,并要说明时间、地点、事由,并及时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

  4.2.6《请假考勤审批表》一张单只能为一天,如果两天都未能按时打卡须填写两张单,依次类推,决不允许一张单签多日,否则视为无效单。

  4.2.7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超过七个工作日补办《请假考勤审批表》的,需经上两级领导签字批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未取得上两级领导中的一方或两方签字批准的;

  在每月26日前未提供合格的《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以虚假理由获得批准的;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符合本章规定的其它必备要件的。

  4.2.8如遇停电、或打卡机无法使用时,由各部门或人事行政部做好考勤记录。

  4.3 考勤违规行为处罚:

  4.3.1迟到处罚

  4.3.1.1员工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二次(含二次)的,不作处罚;

  4.3.1.2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两次以内(含两次)按下述规定处罚: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罚款20元;

  员工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罚款3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罚款50元。

  4.3.1.3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三到四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一倍;累计为五到六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二倍;迟到累计次数更多的,按本款规定类推。

  4.3.1.4早退的处罚参照迟到的规定处理。

  4.3.2缺勤与旷工的处罚

  4.3.2.1缺勤处罚:

  每缺勤半天,扣除日基本工资数额的罚金;

  每缺勤一日,扣除日基本工资额2倍的罚金。

  4.3.2.2旷工处罚:

  旷工在一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基准额的20%;

  旷工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50%;

  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公司可作过失性辞退处理,且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4.3.3代打卡处罚

  任何员工均不得要求他人代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次,对替人打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打卡者,各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4 员工病假、事假管理

  4.4.1审批

  员工病假、事假在三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书面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批;

  主管以上员工病假、事假由服务中心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4.4.2病假、事假申请经批准后送人事行政部备案方为有效。特殊情况经服务中心经理同意可事后补办程序。

  4.4.3病、事假薪酬

  请病假每天扣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1/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四天的(含4天)的扣发当月浮动工资,住院情况另行规定;

  请事假每天扣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的1/2,当月事假累计超过三天的(含3天)的扣发当月浮动工资,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四天(含4天),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以上日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个人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标准总额 /30天。

篇2: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行政、财务部门

  上午8:0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6:30分;

  2、生产一线部门严格按三班制上下班。

  二、签到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时必须签到并由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未签到、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如代他人签到,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特殊情况不能签到,须提前一天或事后及时向行政部提交《免签证明》。

  2、部门经理以上实行免签制度,部门经理的考勤由公司行政部协助总经理监督实施,一旦发现早退、迟到、脱岗现象将严惩不怠。

  三、迟到、早退、旷工

  1、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后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1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者,分别按每1分钟扣款2.00元;迟到20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给予100元/每天的罚款)。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批准者除外。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的,加倍处罚。扣款累计总额从当事人月薪中扣除。

  3、下班无正当原因(需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依据)提前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4、不上班、不签到又未请假者为旷工,旷工一天处于100元罚款。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请假制度

  1、事假(或休息)须填送请假(休假)报告单,一般员工:一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一天内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获准并安排好工作后,当事人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将请假条交行政部备案。事假将扣除当日全额薪金。

  2、病假须向公司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或病历证明。病假期间发给50%的基本薪金,病假超过一个月者,公司不再支付病假薪金(工伤除外)。

  3、参加社会活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4、因公外出者,当天签到后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头天已确定外出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的,需将《免签证明》报行政部。

  5、赴外地出差应向行政部备案,以便考勤,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其出差费用。

  五、加班及调休

  1、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原则上不安排加班;情况特殊需延长工作时间,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不按加班处理。

  2、员工加班后由其部门安排调休,也可充抵病假及事假。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休息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篇3:楼盘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楼盘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正常上班时间:9:00AM 下班时间:5:30PM.

  2、值班人员当天值班至8:00PM,每日二人。

  3、销售人员上下班(上班需在着工服后)必须本人打卡,严禁代打卡。对未在上班时着工服打卡,按迟到处理,委托、替代别人打卡处罚双方当事人50元/次。

  4、销售人员应相互提醒,以免忘记打卡,早晚任一次未打卡均按当日旷工处理。

  5、销售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销售人员如需临时换班、换休须提前报请副总监批准,副总监将当班安排表修改后并及时通知内勤。

  6、销售人员比正常或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一次(因公司班车原因除外)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每月三次迟到辞退处理。

  7、销售人员如遇休息日参加公司会议,应严格按开会时间到场,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8、病假:(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申请经副总监同意后休假一天。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9、事假:事假须向副总监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销售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10、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资额的50%,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11、旷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100元,累计3天开除处理。

  12、考勤卡是统计出勤的依据,除销售总监或内勤外,任何人不得更改,由内勤负责。

  13、员工当班过程中如需外出办事(因公),须向副总监请示,填写《人员外出登记表》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14、内勤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并负责更换下月考勤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