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制度

质量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制度

  一、医院信息科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管理,对病案、图书和各种统计数据,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为医院管理工作决策和计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室每天定点收集全院医疗工作数据资料,汇总日报表。每月把各种统计数据进行整理、编制统一数据表格,定期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并把各种数据报表与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三、图书馆要广泛收集国内外最新书刊资料信息,及时加工、整理、分类、编目上架。定期向医务人员介绍新书目录和馆藏期刊题录报导。

  四、病案室每天到住院处收集出院病历,并按标准把病历统一进行整理、装订,病案封面要按规定填写齐全,按国际疾病分类把病历进行ICD一9编码入档。

  五、病案质量控制室对有缺隐陷病案及时反馈科室,限期整改。按规定将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手术质量、病案质量,每月总结一次把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六、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全院各科室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汇总报表,报送财务科,由财务科与奖金挂钩。

篇2:工程质量信息反馈细则

  工程质量信息反馈细则

  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或再发生,有效地对人、机、料、法、环等要素的控制,更好的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达到持续改进,现对质量信息反馈作如下要求:

  一、信息的来源:

  1、顾客意见和服务报告;

  2、质量审核中的结果;

  3、统计技术中不合格数的采集。

  二、信息收集方法及要求

  1、建立质量科的信息反馈中心,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反馈收集负责人。

  2、由各主管部门发放质量信息反馈单。每月定期收集整理一次,报送信息反馈中心。

  3、质量反馈收集各部门应配合归纳分类收集完整的信息。

  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应根据单项工程归纳收集统计整理。

  5、重大、重要质量信息反馈在24小时内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

  6、质量信息应正确、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篇3:质量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制度

质量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制度

  一、医院信息科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管理,对病案、图书和各种统计数据,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为医院管理工作决策和计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室每天定点收集全院医疗工作数据资料,汇总日报表。每月把各种统计数据进行整理、编制统一数据表格,定期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并把各种数据报表与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三、图书馆要广泛收集国内外最新书刊资料信息,及时加工、整理、分类、编目上架。定期向医务人员介绍新书目录和馆藏期刊题录报导。

  四、病案室每天到住院处收集出院病历,并按标准把病历统一进行整理、装订,病案封面要按规定填写齐全,按国际疾病分类把病历进行ICD一9编码入档。

  五、病案质量控制室对有缺隐陷病案及时反馈科室,限期整改。按规定将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手术质量、病案质量,每月总结一次把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六、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全院各科室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汇总报表,报送财务科,由财务科与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