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及用后处理制度
一、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要求
(一)一次性物品使用必须三证齐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严把准入关。
(二)一次性物品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处,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
(三)使用前检查包装袋的完整性,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一次性无毒物品按有关规定处置
(一)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针头放入锐器盒内,注射器输流器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抽血注射器、血袋用1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后放入医用垃圾袋内(黄色)由专管人员回收处理。
(二)一次性引流袋、尿袋、胸腔引流袋、引流管、乳胶手套,窥具等塑料废弃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0分钟以上放入医用垃圾袋(黄色),由专管人员回收处理。
(三)病房内的医用废弃垃圾,包括棉纤、棉球、敷料、绷带、纱布等放入医用垃圾袋,由专管人员回收处理。
(四)特殊感染性物品和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破伤风、艾滋病等患者用过的废弃物,用2000-5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以上,放入医用垃圾袋内(黄色),由专管人员回收,按指定地点处理。
(五)生活垃圾,统一装入红色塑料袋内专人回收处理。
篇2:医院一次性物品使用及用后处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及用后处理制度
一、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要求
(一)一次性物品使用必须三证齐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严把准入关。
(二)一次性物品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处,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
(三)使用前检查包装袋的完整性,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一次性无毒物品按有关规定处置
(一)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针头放入锐器盒内,注射器输流器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抽血注射器、血袋用1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后放入医用垃圾袋内(黄色)由专管人员回收处理。
(二)一次性引流袋、尿袋、胸腔引流袋、引流管、乳胶手套,窥具等塑料废弃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0分钟以上放入医用垃圾袋(黄色),由专管人员回收处理。
(三)病房内的医用废弃垃圾,包括棉纤、棉球、敷料、绷带、纱布等放入医用垃圾袋,由专管人员回收处理。
(四)特殊感染性物品和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破伤风、艾滋病等患者用过的废弃物,用2000-5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以上,放入医用垃圾袋内(黄色),由专管人员回收,按指定地点处理。
(五)生活垃圾,统一装入红色塑料袋内专人回收处理。
篇3: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药品价格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类进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需依临床需要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签名。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