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财产治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1、医院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八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类;
(2)珍贵仪器设备;
(3)一般专用设备类;
(4)家俱类;
(5)被服装具类;
(6)交通工具类;
(7)图书类;
(8)其他设备类。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不能随意确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计划。
(1)新建、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的调拨价入张。购入和调入所发生的运杂费,不计入资产原值,可直接列支有关科目。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工料费,计算入帐。
(3)无偿调入和旧有固定资产,如无法查明原值,可估价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经院领导批准后,均可帐面原值销帐。
二、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1、医院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科目。本科目下设八个一般明细科目。
2、本科目属资金占用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本科目借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加、盘盈,贷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盘盈、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固定资产购入应及时验收入库、分类、编号、登记入帐。交付使用,应建立使用分布卡片。
4、固定资产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经常深入实际了解和把握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完好状况及使用状况都有重要作用。
篇2: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篇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一、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
服务。
二、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三、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四、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五、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六、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七、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八、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十、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十四、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十五、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