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十)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 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 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 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 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篇2: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

城市

地区

公司领导

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

工作人员

安装维修人员

一类

京、津、沪、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

住宿费

220

80

55

45

伙食补助

28

25

25

25

交通

据实

12

8

8

二类

一般地区(含重庆主城区)

住宿费

160

60

45

35

伙食补助

20

16

16

16

交通

据实

10

8

8

三类

重庆市内各区县

住宿费

80

40

20

12

伙食补助

15

10

10

10

交通

15

10

5

5

四类

乡、镇

住宿费

60

30

15

10

伙食补助

15

10

10

10

交通

5

5

4

4

  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座工具标5、准

级别

公司领导

中层干部

安装维修及其他工作人员

项目

飞机

经济舱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报销

水翼船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可报销

火车

硬卧

软座

轮船

三等舱

四等舱

四等舱

市内出租车

按实报销

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报销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

  ##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本部门

部门

随行人

其他部门

差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路线

出发时间

暂支旅费

出差事由

分管领导

直属上级

申请日期

报销记录

会计填写

报销日期

报销金额

备注

报账会计:

  注(1)本表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统计考核依据

  (2)除“随行人”外,其他栏目均只填写本部门人员出差情况

篇3: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 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 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 薪酬结构种类

  1) 年薪制加期权股;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 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 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 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 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 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 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 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 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 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 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 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 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 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 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 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

  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

  8-8通讯,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一、报销对象

  1、 非年薪制部门经理;

  2、 经理助理;

  3、 非年薪制主管。

  二、报销额度

  1、 部门经理:200.00元;

  2、 经理助理:150.00元;

  3、 主管:100.00元。

  三、报销办法

  1、 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大于报销额度的以报销额度为限,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小于报销额度的以实际发生的为限;

  2、 当月30日前报上月20日到当月20日费用,不可跨月报销;

  3、 实行年薪制的所有人员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相关规定

  1、 公司给予报销费用的手机每日晚10:00之前必须开机;截稿日通宵开机;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复机或不接电话。如经核实,一个月内有累计两次在要求时间内未开机或未复机情况,本月通讯费用不予报销。

  2、 交通费用报销对象及额度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