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篇2:食品检测制度

食品检测制度(参考文本)

  一、食品检测工作由“食品检测室”负责。

  二、食品检测室进行食品快速检测适应本制度

  三、检测室每日都要进行一次抽查检测,每批次检测户数不少于XXX户XXX个样品(或按百分之几)。

  四、抽样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经营户或其他有关人员应在场,并填写抽样检测记录单,交由经营户或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五、对检测结果,应在检测结果出来的当日通知受测户,并在市场予以公示,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按照双方协议处理,并向市场监管机关汇报。

  六、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七、食品检测人员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八、鼓励市场经营户主动送检,对主动送检者,应主动接待、及时检测。

  九、对检验样品,保留时限为一至二天。

  XXXX市场(商场)

  XXXX年XX月XX日

篇3: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