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龙中学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柏龙中学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幼教师职业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关于闵行区教育局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礼金的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礼品礼金,是指各类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健身娱乐卡券、餐饮卡券、交通票卡证等各种形式的消费性代金卡券。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非编人员。

  第三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在外地收到的,自回所在单位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上交;逾期未交的,视同收受。

  第四条学校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礼品礼金的收交、登记、保管和处理。设立专柜,进行集中保管,对礼品礼金上交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附:管理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金

  副组长:杨杰

  成员:于烨

  监督员:马金琪

  第五条对上交的礼品礼金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上交的礼金经管理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党支部转交学校财务处;

  (二)上交的一般日用品、食品等易变质礼品,经管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可以用于扶贫帮困、慰问、捐赠等活动。

  (三)消费卡(券)因有效期等原因不宜拍卖或者兑现的,经管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可以购买实物用于扶贫帮困、慰问、捐赠等活动。

  (四)适宜学校收藏、陈列的纪念品、工艺品等,经管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移交档案室;

  (五)其他贵重及难以处理的礼金礼品,经管理工作小组提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策后上交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违反所述条款的,应当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党支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篇2:柏龙中学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柏龙中学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幼教师职业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关于闵行区教育局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礼金的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礼品礼金,是指各类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健身娱乐卡券、餐饮卡券、交通票卡证等各种形式的消费性代金卡券。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非编人员。

  第三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在外地收到的,自回所在单位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上交;逾期未交的,视同收受。

  第四条学校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礼品礼金的收交、登记、保管和处理。设立专柜,进行集中保管,对礼品礼金上交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附:管理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金

  副组长:杨杰

  成员:于烨

  监督员:马金琪

  第五条对上交的礼品礼金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上交的礼金经管理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党支部转交学校财务处;

  (二)上交的一般日用品、食品等易变质礼品,经管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可以用于扶贫帮困、慰问、捐赠等活动。

  (三)消费卡(券)因有效期等原因不宜拍卖或者兑现的,经管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可以购买实物用于扶贫帮困、慰问、捐赠等活动。

  (四)适宜学校收藏、陈列的纪念品、工艺品等,经管理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移交档案室;

  (五)其他贵重及难以处理的礼金礼品,经管理工作小组提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策后上交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违反所述条款的,应当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党支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