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对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控制,为业主和客户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作业控制。
第3条 职责
(1)部门经理
①负责确定绿化项目与标准。
生长发育时②对绿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工作整改。
(2)绿化主管
①制定绿化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办法。
②进行人员分配以及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③根据作业频率,负责日检工作,并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做好有关记录,认真做好绿化养护日记,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报告。
④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现象。
⑤负责进行绿化班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
(3)绿化班人员
①负责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草、治虫防病、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②对破坏绿化者,要及时劝阻、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③及时处理枯枝落叶,清理现场。
④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工具和肥料、药品等。
第二章 绿化工作人员管理细则
第4条 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5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6条 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第7条 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第8条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9条 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受业主或客户的钱物。
第10条 不准擅自拿用企业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三章 绿化工作管理细则
第11条 绿化服务的责任范围
绿化人员的绿化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草坪的种植和养护。
(2)树木的种植和养护。
(3)室内外盆花的养护。
(4)节日摆花。
第12条 花卉盆景养护管理
(1)施肥
根据花卉植物在不同期的特殊要求,追施化学肥料,并保证场内不散发异味。
(2)换盆
根据花苗的大小和生长速度快慢选择相应的花盆、套缸,在环境管理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执行。
(3)浇水
①根据植物的特点,每日或隔日浇水。
②浇水原则。水温与室温要接近,浇水一定要浇透,盆土应经常保持湿润,不要过干、过湿,也不要时干、时湿。
(4)采摘阳光
根据花卉耐阴喜阳程度和生长情况习性,经常将一些喜阳花卉移到阳光处。
第13条 草坪植物的管理
(1)浇水
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午、中午、晚上)和浇水量。
(2)施肥
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
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
规范。
(4)修枝整形
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于观赏为目的,依据植物品种及生长情况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但此一项目通常在冬季进行。
(5)除虫
根据病虫害发生的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
(6)防止损坏
加强宣传教育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的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7)定期洗尘
由于草坪紧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第14条 草地保养管理
(1)小区内园艺师要每月修整草坪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入秋后禁止剪割。
(2)春、夏季的草地每周剪两次,长度一般控制在20毫米,隔周除草一次,施水、肥一次,隔周施绿宝一次。
(3)割草前应检查机具是否正常,刀具是否锋利,滚桶剪每半月磨合一次,每季度将拆底刀打磨一次,圆盘剪每次剪草前须磨刀三把,每剪15分钟换刀一把。
(4)草地修剪应采用横、竖、转方法交替割草,防止转弯部位局部草地受损过大。
(5)避免汽油机在草地上漏油,造成块状死草,注意起动、停止时避免机身倾斜,防止草地起饼状黄叶,注意不要剪断电机拖线,避免发生事故。
(6)工作完毕后,要清扫草地,并做好清洗机具等的保养工作。
第四章 绿化监督检查管理
第15条 由物业管理部经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保安主管、绿化主管等对辖区进行巡查,确保辖区绿化达标。
第16条 监督绿化人员是否按规定对辖区内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
第17条 如发现辖区植被出现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维护。
第18条 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业主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章 绿化设备管理
第19条 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第20条 领用设备时必须填写《绿化设备领用登记表》。
第21条 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要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如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第22条 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第23条 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第24条 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25条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6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2: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篇3:酒店奖惩制度
酒店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