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现场工作制度
1.销售员必须规定的时间上班,每天在考勤记录簿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销售员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超过半小时计为旷工。
3.销售员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二天以内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审批,超过三天(含三天)须报营销总监批准。请假超过半天,必须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每月底薪及补助根据考勤按实际出勤日数发放。
4.销售员实行轮休制,每周每人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根据现场工作实际安排;因工作原因占用休息时间,可以补休,计为累计假,累计假只在次月有效,累计假记录及补休安排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负责,因工作情况而定。
5.销售员须严格遵守《礼仪规范》,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工牌,着职业装(或公司统一制服),保持仪表形象的整洁。
6.销售员须保持售楼处整洁,随时保持接待台面、洽谈桌的整洁,下班后须将个人资料整理并放在资料柜中。销售员不得在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
7.实行每日晨会制度,例会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主持,布置每日工作,沟通各种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及时解决和协调前一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内勤人员做会议记录,并在周报上摘要汇报。
8.部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参考销售员要求及工作实务由专人负责安排,培训内容及缺勤记录在销售周报上汇报。
9.部门培训及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须向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请假,按事假一天记录在销售员考勤表上。无故不到视为旷工。
10.考勤表和请假单每月月底交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签字查核后交营销总监。
11.销售员负责客户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内勤人员负责各项销售资料的审核存档及报表制作。
12.现场总销控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负责。销控以客户下定金为依据,客户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未经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同意,不可预留房号。
13.销售过程中,不可随意向客户许诺。认购之前要将有关认购注意事项向客户详细讲解。
14.销售条件变更需由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书面批准,客户资料变更必须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在有关单据上签字认可(来自:),有关变更的原始资料和单据作为销售档案纳入销售资料严格管理。
15.销售员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16.销售员签错认购书或合同,造成经济损失且无法追回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17.同一单元重复销售,产生不良影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8.销售员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四个月不能完成基本考核任务,自动下岗或辞退。
19.销售员一年内三次考试不合格,给予除名。
20.销售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评,考评不合格自动下岗或辞退。
21.销售员违规处理由销售经理(现场专案经理)填写违规处理建议单,并在销售员会议上通报,对重大事件的处理需报经营销总监同意,并将处罚单随考勤表报公司财务组。
22.未经批准,销售员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之任何资料,公司一切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
篇2:地产销售现场卫生制度
地产销售现场卫生制度
为保证销售现场每天都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客户,同时也为大家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1、 销售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协助清洁员做清洁工作,如未按时值日则按迟到一次处理;
2、销售人员需早上、下午各两次协助清洁员维护整个售楼部的卫生,包括地面、模型、谈判桌、卫生间(轮流打扫)、总台、玻璃等;
3、除正常的清洁外,客户用的烟灰缸,纸杯等应由其接待人员负责及时清理,如接待人员正在接待其它客户则由暂未轮值的销售人员帮忙清理,否则给予10元处罚;
4、个人物品、公用物品应整齐的摆放在指定地点,保持现场物品的摆放井然有序,谈判桌桌面随时保持整齐、简单;
5、报纸取阅后应归放原位,销售员不得在接待前台看与销售无关的资料;
6、所有人员都有维护售楼部卫生的义务。
篇3:房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为便于现场管理、更好的实现销售而制定的,系在公司员工手册等各项目基本制度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种补充管理制度。如遇冲突以公司员工手册为准。
一、日常行为规范
a)所有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配发整套工服,佩带佩带胸卡,男同事系领带,穿深色皮鞋,女同事要化淡妆。男同事头发长度不得超过耳朵,不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发。销售人员上班时间必须配戴(来自:)胸卡。不穿制服或不戴胸卡,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元。
b)保持办公区域的干净整齐,接待厅内各台面、椅面、地面严禁堆放杂物。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放在公司规定的地方。每天接访组负责清理客户用过的纸杯、烟灰缸,接电组负责清理前台台面。
c)销售部员工主动清理自己接待的客户所用过的水杯及烟灰缸,并将座椅摆放整齐。
d)前台不许睡觉,坐姿端正。前台睡觉一经发现罚款20元,坐姿不端正经劝说无效罚款20元。
e)迟到早退,一经发现罚款50元。上班其间外出,要跟销售主管请假,并填写外出登记。如在销售主管不知情的情况下,查出不在岗,罚款50元。
f)销售代表请假要前一天向销售主管递交请假单,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跟销售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第一天后要及时补交请假条,否则按旷工计。病假上班后要补交病假条及病历书。
g)销售人员休息日要打开手机,违者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h)销售大厅任何人不得大声喧哗,销售部员工不得在销售大厅阅读任何与专业工作无关的报纸书刊。一经发现罚款20元。
i)严禁在接听客户电话或接待过程中吃各类食物、员工严禁在销售大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20元。
j)打出电话不得占用销售热线,严禁打咨询收费电话。一经发现罚款20元。
k)钥匙每天由固定值班人员保管,销售代表带客户看房领用钥匙要作登记。下班后值班人员把前台台面收拾整齐干净,椅子归位,并把当天所借钥匙归还物业部。
l)中介公司带来客户,中介费需预先约定,代理公司要亲自带客户到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做登记,要详细写明中介公司的名字及客户名字,并由销售经理签字确认,经理不在现场由主管签字并及时告知经理。不许销售代表把自己接的客户转为代理公司,否则未结佣金停发。
二、销售现场客户接待原则
现场售楼处,销售代表每天按照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户分为两组,每日认真准确填写来电来访记录,销售代表每天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自己妥善保管。
1.接听电话
a.销售代表每天轮流负责接听电话,将客户情况登记在《来电登记表》上,尽量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需求面积,信息获知途径等。
b.接听电话人员如遇原有老客户来访,则接听电话工作暂停,电话接听工作有其他负责电话接听的人员完成,事后当次即时补一次接待机会。
c.接听电话人员要耐心的、有针对性的回答客户问题,尽量约定客户现场看房,并设法留下客户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
2.接待来访
a.第一次到现场来访的客户,由现场的销售代表按序轮流接待,接待后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
b.因时间的差异,或老客户来访造成当天负责接待的销售代表在接待新客户论空时,在当次即时补充一次接待机会。
c.轮休销售代表的客户来访,则该客户由销售主管负责接待,销售主管轮休或有其他工作时,由该组最后一位排序者代为接待。
d.如销售代表甲完成客户甲的成交工作,日后该客户再向销售代表甲推荐客户乙,且客户甲陪同乙客户到达销售现场或客户(来自:)乙自己来销售现场并指明有销售代表甲负责接待,则客户乙仍有销售代表甲负责接待,若客户乙单独到达销售现场,且 未明确指明有销售代表甲接待,而由销售代表乙接待的,则客户乙作为销售代表乙的新客户由销售代表一负责接待。
e.对现场来访的客户负责接待的销售代表应首先询问"您在此之前是否打过电话?及您以前是否来过?"如客户表示联系过,接待人员要问清楚与之联系过的销售代表,如客户记不清,请客户从名片中辨认,如客户还认不出,该客户轮为正常排序。作好客户的确认的工作明确新客户后方可接待,以免撞单。
f.早9:00之前晚4:00之后,到访的客户由值班人员接待,不记入轮接排序。如值班人员不在,由最早到者接待。
g.销售代表在原项目的客户来现场,如未指定该销售代表接待(并且该销售代表到本项目后,未曾与该客户联系过。)该客户算为新客户轮为排序。
三、有效客户确认原则
明确表示市调、找人、做推销、联系业务,不算有效客户,其他情况均算有效客户,按正常轮序。
四、关于撞单
客户第一接待确认制,如之前来电、以来电接待人为准,如果客户不记得接电同事转到接访组接待。如果客户第二次过来,接待过的业务员不在,负责接访的同事可以接待,但是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原来接待过客户的业务员,如果当日成交则佣金一人一半。如果客户不记得接待过的业务员,该业务员也没有认出客户,则当日接访组接待,如成交第一接待无业绩、无佣金,当日接访者有佣金、业绩。如果该业务员在成交前认出此客户,该客户当日成交,佣金一人一半。如已购房客户,在与A业务员首次成交后,再购买第二套单元时没有找A业务员,而是与其它业务人员联系或成交,则A业务员没有任何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