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篇2:房地产公司内部沟通管理办法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沟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各级员工内部沟通行为,营造一种融洽、畅通的沟通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形成和谐的沟通氛围,提升整个组织的经营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应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房产公司的内部沟通管理。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内部沟通管理办法,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内部沟通管理的责任部门,总体负责公司内部沟通渠道的开发、监管和维护工作;负责员工申诉、员工满意度调查分析等沟通渠道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企业文化部是公司的文化宣传、纪检监督、工会群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xx商情与内部网站、OA系统BBS论坛、员工合理化建议、公司主题论坛、职代会等沟通渠道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部具体负责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接待日、公司表彰大会、全员信息沟通会等沟通渠道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六条 经营发展部具体负责各经营周期经营分析会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例会和员工的工作面谈、绩效沟通等沟通渠道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沟通形式和渠道
第八条 沟通形式
公司内部沟通的形式分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正式沟通是指通过正式的组织程序和组织所规定的正式渠道进行的沟通,如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月/季度经营分析例会、高管开放日、主题论坛、部门月会等等,是沟通的主要形式;非正式沟通是指在上述正式沟通渠道以外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如公司高层到基层的随机走动、公司高层与员工在非正式场合的交流、公司组织的各类休闲运动类活动以及员工自发性的群体活动等等,是对正式沟通的有机补偿。
第九条 沟通渠道
公司内部的正式沟通渠道主要有:
(一)各类经营管理会议:如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信息披露会、年度工作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经营分析会、月工作例会等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制度》。
(二)全员信息沟通会:全员信息沟通会是公司高层领导和全体员工参加的全员沟通会议,会议主要由公司高层领导向员工解读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展望,并解答员工所关心的问题。全员信息沟通会原则上定于每年五一和十一前各举行一次,当公司有重大管理变革时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三)职代会:职代会是代表全体员工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和服务。员工就公司某些工作有意见和想法可以向职代会代表反映。有关职代会的相关内容具体见《xxxx实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四)总结表彰大会: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以大会的形式,总结年度工作并表彰业绩优秀的员工。
(五)主题论坛:公司每年举办一次主题论坛研讨会,员工可就此主题充分表达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再将讨论结果进行提炼总结后与员工充分分享成果。具体时间根据公司运营管理的需要而定。
(六)部门月会:各部门每月召开本部门全体员工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传达公司相关会议精神,总结本部门上月度的工作,研究讨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下期工作计划。
(七)工作面谈:当员工入职、转正、调薪、岗位变动、绩效反馈、离职时,直接上级需与员工面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畅谈个人想法和意见并达成共识。
(八)绩效沟通:绩效沟通涵盖绩效计划的编制、绩效计划的实施以及绩效计划的考评反馈整个过程。有关绩效计划的管理详见《xx房产绩效管理办法》。
(九)总经理接待日:使员工有机会与高管面对面沟通,让总经理直接倾听基层员工的想法和建议,直接解答员工的问题。"总经理接待日"每季度一次,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特殊情况由行政部临时通知.需要和总经理直接对话的员工事先和行政部预约。
(十)员工申诉: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时,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申述表见附表一)向员工关系管理人员进行申诉。人力资源部在正常工作日两天内给予答复。
(十一)员工合理化建议:员工通过书面方式正式向公司工会提出对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工会应认真对待每一条建议,要对每一条均有反馈,并对付诸实施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跟踪评价并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见《xxxx实业集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十二)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满意度调查是实现员工个人和公司团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法,是实现《xx宣言》的重要实践。有关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管理办法具体见《xx房产员工满意度调查管理办法》。
(十三)xx商情与内部网站:通过xx商情与内部网站(OA系统)宣传公司企业文化、公布公司经营动态、报道公司近期发生的大事,使公司广大员工及时了解工作或业务上的相关信息,为员工提供精神动力。
(十四)OA系统BBS论坛:公司在OA系统上开设BBS论坛,员工可以在BBS论坛上发布信息、议题,也可在BBS上匿名发表任何意见(攻击性、政治性言论除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建议,也可在BBS上对认为公司做得不够的地方进行善意批评。负责IT技术的管理人员应对员工身份进行绝对保密,对员工的负面言论,由企业文化部负责进行正面引导,公司承诺不对员工进行任何处分(攻击性、政治性言论除外)。
(十五)EMAIL给任何人:公司提供顺畅的电子邮件系统,当面对面的交流不适合时,员工可以给任何人发送邮件,以迅速反映问题或解决工作中的疑惑。电子邮件应简洁明了,并只发给真正需要联系的人员。
第五章 沟通管理
第十条 "全员无障碍沟通"
公司倡导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全员无障碍沟通",倡议各级管理人员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沟通的方式主动与下属员工沟通,鼓励各级员工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沟通的方式与上级领导沟通。公司要求各级管理者关注下属员工的意见和情绪,公司承诺各级员工不会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而受到批评。
第十一条 沟通记录管理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与下属员工的正式沟通每季度至少一次,沟通记录表(见附表2)经沟通双方签字确认后随员工本人的季度考评表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 沟通保密管理
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的的个人沟通以及员工个人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的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等类别的沟通实行保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通过非正式渠道散布相关信息,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xx房产公司员工申诉表
附表二:xx房产公司员工沟通记录表
篇3:蔓科地产员工关系管理办法
蔓科地产员工关系管理办法
员工关系篇
第一章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管理
1.1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你的所在单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则由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或集团总部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1.2 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国家、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完备调离手续
2.1 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你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完备离职手续,包括: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同事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4)租住公司宿舍的应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办理退房手续;
(5)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8)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调离手续。
2.2 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3 未按公司规定完备调离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4 一线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2.5 在集团内部调动人员,应比照上述条款完备调离手续(户籍、档案关系等办理依与公司的约定执行)。
3.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人力资源部门同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4.纠纷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职工委员会、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诉,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1.十二条沟通渠道
1.1(上级经理)门户开放
公司倡议所有经理人员"门户开放",欢迎职员直接提出想法和疑问,同时也要求经理人员主动关注下属的想法和情绪。
1.2 吹风会
高层管理人员面向基层,关注一线,让职员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及动态,并现场解答职员关心的问题。
1.3 员工关系专员
公司设员工关系专员岗,接受和处理职员表达的想法、意见和建议,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并为职员的身份保密。
1.4 我与总经理有个约会
如职员需要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单独面谈,可以通过员工关系专员提出申请,员工关系专员保证在正常工作日36小时内给予答复。
1.5 职工委员会
职工委员会是代表全体职员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如果职员有意见和想法,可以向职委会委员反映。有关职委会的介绍请参阅《员工组织》。
1.6 工作面谈
新职员转正、职员调薪或岗位变动、进行工作评估、职业发展规划以及职员提出辞职等情形下,职员上司都将与职员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7 工作讨论和会议
公司提倡团队工作模式,团队必须拥有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共享的价值观。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倡导管理者在制定目标的时候通过工作讨论和会议倾听团队的意见,共同分享愿景。
1.8 E-MAIL给任何人
当面对面的交流不适合时,职员可以给任何人发送邮件,以迅速反映问题或解决工作中的疑惑。电子邮件应简洁明了,并只发给真正需要联系的人员。
1.9 网上论坛
如职员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或希望能与其他同事进行观点交流分享,均可通过内部网论坛直接发表。
1.10 职员申诉通道
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需要检举揭发其他职员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行为,可以通过申诉通道进行投诉和检举揭发(参阅2.申诉程序)。
1.11 员工满意度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不记名意见调查向职员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了解职员对工作环境的整体满意程度,职员可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1.12 公司的信息发布渠道
公司有网站、周刊、业务简报、公告板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渠道,职员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业界动态、公司业务发展动态和重要事件、通知。
2.申诉程序
2.1 原则上,职员的各层管理人员直至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工委员会甚至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
2.2 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1)公司鼓励职员逐级反映情况,或者直接向部门负责人或所在公司总经理申诉;
(2)当职员认为不方便通过申诉渠道(1)申诉时,也可通过职委会申诉;
(3)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但当职员坚持认为有必要时,仍可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2.3 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诉书必须具名,否则不予受理。
2.4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职员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公司总经理及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员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继续向更高一级经理或部门申诉。
3.特别提示
由职工委员会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法务部成员组成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员在劳动纠纷方面的申诉。
第三章 员工组织
1.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委会")
1.1 职委会是代表全体职员的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其工作宗旨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体生活、促进企业顺利运行"。职委会的委员分布在集团各所属单位,由职员投票选举产生。
1.2 集团职委会由主席一名,执行委员七名组成,均为兼职;设专员和秘书各一名,负责日常工作。专员办公室设在集团总部。
1.3 集团所属单位组建的职委会作为集团职委会的分会。
1.4 职委会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
(1)参与----参与公司有关职工利益的制度或政策的制订;
(2)沟通----在公司内部、管理层与员工之间、集团总部与一线公司间,发挥沟通管道的作用,使一些行政渠道不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的信息,通过职委会的沟通得到传达;
(3)监督----职委会作为广大员工的代表,有权对违反国家和公司规定而侵害职员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察、批评,并监督改正。
1.5 集团职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职员申诉,维护职员利益;
(2)收集职员意见,向公司管理层反映;
(3)开展经常性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员业余生活;
(4)管理"万科职员共济会";
(5)管理"万科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6)管理"万科职员公积金"。
2.万科职员共济会
2.1 由集团职委会在集团范围内发起成立,其宗旨是"居安思危、同舟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对遭遇重大困难的共济会会员提供经济援助。
2.2 共济会自愿入会,有意加入共济会的员工,转正后可向所在单位的职委会委员(或职员代表)索取申请书,填写后交本单位委员,统一报送集团职委会,集团职委会统一制作会员卡、收取入会费和会费。
2.3 员工入会后即具有获得共济会援助的资格(入会满6个月后罹患重大疾病时才可申请重大疾病援助)。共济会根据会员申请援助的实际情况和共济会章程规定,向符合相关条件的会员提供援助。
3.万科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3.1 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能买卖股票。为增加员工的投资渠道,帮助员工更好地做好家庭理财,于1994年底成立万科员工证券投资互助会。
3.2 互助会由万科职员自愿加入,是以深沪交易所上市证券和债券发行市场作为投资对象的自发性职员内部投资互助组织。
4.特别提示
有关职委会、共济会、互助会章程等更详细信息请查询万网景上的"职委会"主页。
第四章 员工健康与安全
1.员工健康与安全
1.1 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为你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1.2 工作期间请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阻止他人违章作业。
1.3 你需要学习必要的急救知识,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4 你有权拒绝接受上司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但应及时向更上一级管理者反映。
1.5 如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你有权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但请在停止工作或安全撤离后立即向直接上司汇报。
1.6 公司不主张你以牺牲个人健康为代价承担超出你个人能力之外的工作,如果你感觉力不从心,请及时与你的上司沟通,共同商讨解决之策。
2.灾害天气安全措施
2.1 出现台风警报时,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将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职员在上班时间之前接到当地媒体发布的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请及时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本单位办公室联系,::也可以直接拨打所在单位公布的抗灾应急热线电话,在获得批准后,可以不用上班。如在下午1时前黑色暴雨信号取消、红色台风信号取消或降为黄色台风信号,请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2)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接到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时,应停留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险。正在从事外勤工作的职员,应立即前往安全地带。
(3)在灾害气象条件下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员,在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保管公司财产的职员,在接到预警信号时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但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
(4)在正常办公时间之前(或时间内)显示黑色暴雨信号、红色台风信号或黑色台风信号时,公司抗灾应急指挥小组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挥位置,及时下达有关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处置。
2.2 各地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参照制定应对台风、暴雨、地震、高温、暴风雪等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