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公司按工作实际需要为部分员工提供宿舍,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管理,按指定床位入住。
二.禁止在宿舍内从事偷窃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要注意消防安全,未经同意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更改宿舍内一切设施。
四.宿舍区内不准追逐打闹及高声喧哗,晚上十一点以后不准从事骚扰他人的活动,外出人员在零晨一点前必须赶回宿舍。
五.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
六.爱护公物,按规定正确使用并保护好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公司将从重处罚。
七.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做好防盗工作。
八.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九.被褥、床单、蚊帐、衣服、鞋一律叠放整齐。
十.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酗酒。不得有不穿衣服或只穿内裤出入宿舍等不文明的行为。
十一.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更不能在宿舍留宿,需要接待客人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
十二.轮流值日,对卫生不合格者按奖罚制度执行处罚。
十三.同宿舍者应提倡团结、友爱、互助、谅解。
十四.凡违犯上述各项规定者,先口头警告,处罚人民币5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
人事部
篇2: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文明安全、宁静舒适的生活空间,保持集体宿舍整洁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管理要求
1、非公司员工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直系亲属或家属需短时间入住集体宿舍的,必须报物业公司办公室批准并统一安排入住。
3、员工不得将宿舍的部分空间或物品设施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入住权利。
4、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经批准后的探访者必须于晚上10时前离开。如造成住宿员工出现任何损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5、入宿员工每人需交按金100元,退宿时经物业公司办公室确认无损坏宿舍公用设施后退回。
二、个人财物保管及公共设施管理
1、住宿员工对宿舍现有的设备应按规定使用及维护,禁止将公共财物占为已有。若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按实际维修费用予以摊分,并进行相应处罚。
2、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财物、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
3、外出时注意关门窗,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公司不承担遗失之责任。
三、宿舍内务及卫生管理
1、起床后个人被褥应叠放整齐。
2、废品、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不得随地乱丢。
3、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衣物、鞋必须叠放整齐。
4、洗晒衣物需指定位置晾晒。
5、各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住宿员工轮流清洁、整理
6、禁止使用或存放违禁物品。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得乱扔烟蒂、烟灰。
四、作息时间及宿舍秩序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2、注意控制电视、音响的音量,以免妨碍他人休息,集体宿舍公用电视的使用时间为早上10:00—晚上11:30。
3、除值中、晚班员工外,夜间最迟应于12点前返回宿舍。
4、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私人集会、舞会、聚众喝酒、赌博、打麻将及其他不良行为或违法乱纪行为。
五、水、电、煤气使用规定
1、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煮食或私自接驳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用电器。
2、杜绝水电浪费,做到人离灯熄、电风扇不能长时间使用,以免酿成火警(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特别要引起注意),注意关好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3、按照安全原则使用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
六、实施监督职责
住宿人员应监督宿舍的清洁,设施的修缮,水、电、煤气等维修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七、员工退宿规定
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等)时,应交还所领用物品及锁匙,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之日起二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八、处罚规定
1、员工如违反以上规定,XX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根据违规情况分别给予扣罚50—100元。
2、不服从后勤的监督和管理,经查为实者,扣罚50—100元。
3、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每人每次扣罚50—100元。
4、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扣罚50—100元。
5、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的,责令修复正常后,另扣罚50—200元。
6、禁止员工于宿舍内煮食,一经发现扣罚100元,并没收炉具。若再犯者扣罚150元,并没收炉具。第三次发现扣罚200元,并解雇处理。
7、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异性者,扣罚200元,并解雇处理。
编制人: 核准人/审批:
维护人: 生效日期:
抄报:总公司行政部 1份
下发:XX物业管理公司各管理项目各部门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