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省、市经贸委转发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国有工业企业物资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深化学邯钢活动,规范企业购销行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物资采购(包括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文体用品、福利品等)工作,必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二、各子(分)公司应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各子(分)公司在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中要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部门、各级管理者及相关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对主要物资及金额较大的采购事项,应通过专门会议或其他形式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透明,价格公开,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相互制约,监督到位。
四、各子(分)公司在物资采购与销售过程中严格实行比价购销。建立健全购销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和加强决策部门管理手段,广泛收集和掌握物资的质量、价格及市场行情等信息变化,对主要物资的采购一般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按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对大宗原料、燃料、辅助料及其它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凡具备招标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采购。
五、各子(分)公司应成立以总经理(厂长)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和企管、财务、审计、供应销售、质检生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监控领导小组。负责购销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制定购销价格、物资类别、金额大小实行分类管理。
1、实行物资定点采购,确定经产品质量认证和BG/TI90000-IS09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合格定点单位,主要生产用物资原则上一律从定点单位采购,因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单位采购的,应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2、凡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物资都必须签订经济合同,重大合同签订要由主管副总、供应、企管、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受到审计、财务等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六、各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自觉接受集团公司计划企管处对各类物资采购的价格监督,每月末应定期将本公司当月实际发生的价值5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价格情况列表上报。集团公司计划企管处应严格履行职责按月对上报情况进行对比、审核、监督、市场调查等,凡发现有高于市场价的现象,应责令本公司物价监控组长(总经理或厂长)追究原因及当事人责任,并责令限期纠改。
七、对于采购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各子(分)公司应在事前向集团公司计划企管处申报,并将供货产地、厂家、质量认证、型号规格、询价情况(二个以上厂家)、联系电话、供货方法、付款方式、联系人姓名等重要项目列清呈报,以便接受审核,并经集团公司计划企管处批复后,采购部门方能在核定价格内进行招标采购,未经审核进行采购而造成损失的,一经发现,除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八、各子(分)公司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和验证制度,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完善必要的质量、计量检测程序,不具备检测条件,可以委托检验或要求供货单位出具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采购物资未经检验或验证不能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除外),质检或验证人员应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对其检验,验证结果承担责任。
九、各子(分)公司应对采购管理全过程建立责任制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各子(分)公司的经营者及其他管理人员也应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支持物资采购部门和质检、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各子(分)公司经营者或主管物资采购的副经理(副厂长)的近亲(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原则上不得在本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担任负责人。各子(分)公司职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十、各子(分)公司应对以下人员予以奖励:
1、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采购人员;
2、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着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
3、举报违反本制度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4、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解聘、除名等处分;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各子(分)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和完善采购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子(分)公司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集团公司有关业务管理处室要加强对各子(分)公司、分公司采购管理的监督指导,对降低采购成本效果显着的,应当及时建议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人给予表彰或提出奖励意见,对采购管理混乱,资金流失严重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
十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2:住宅小区物资采购管理规程
物资采购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保证大厦设备维修保养,日常办公事务及保洁工作的物资需要,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工服劳保用品及工程所需的配件材料和印制表格标牌等.
3.职责
3.1 采购员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
3.2 财务部派专人负责需采购物资的复审工作.
4.程序
4.1根据各部门月请购所需常规或急购物资填列的请购单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与相关的业务单位联系,落实物资和价格后,反馈采供部主管初审后,报大厦财务部复审,再呈大厦总经理批示后及时组织物品的购入,物资到位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用.
4.2对急购物品,要按使用部门要求的时间及时采购.(特殊情况先购后批),确保大厦设备的正常运转.
4.3 对一些规格、型号强的特殊配件和购买,可请示工程部经理,委派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外出购买,以便确认规格、型号、鉴别质量.
4.4 严格按照《合格分供方名册》选择采购渠道,不得擅自变更.
4.5 对一些单一品种物资的选择,也要本着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签订供物意向,以保证长期稳定的关系.
4.6对常规物品尽可能参照周期使用需求量,做到计划购买,防止库存积压.
4.7对一些大宗物资要索取“三包”手续,签订三包条款以保证包修退换的执行,必要时留10%尾款.
4.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二人操作,从询价到落实,从质量到价格均由二人共同负责.
4.9采购员要负责对物资使用随时回访,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质量是否合格、优良,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分供方联系退换,对确不守信誉、质量无保证的渠道,不再合作.
4.10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便于质量低劣物品的退换,对采购的物品尽可能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来制约.
4.11库管员要对物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物品的退换起监督作用.
4.12采购员要及时报帐,核销物品采买的手续,不许拖拉压票影响财务部结帐.
4.13对采购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分配的采买任务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提高工作效率,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借外出购物办私事,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14 采购员要刻苦钻研有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各种物资的使用性能、使用部位、规格型号等,分析掌握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业务熟练.
4.15 采购员要认真填报《物资结算统计表》.
4.16 树立敬业爱岗精神,遵守财经纪律,对所购进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认真负责.
4.17 杜绝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对营私舞弊、收受回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悉赔,并处于二倍罚款,同时申报人事部立即开除.
5.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篇3: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 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E、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4、材料采购合同
(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质量科检查监督。
(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质量科负责签订,经理办检查监督。
(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时供货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科,由质量科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承包方从名册中除名,此部门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5、材料的验证
(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质量科应组织质检员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质量科)需对分承包(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质量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施工单位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分承包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具体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过程和产品测量和监视程序》。
(5)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
(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