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物资采购控制管理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外协物资的采购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所用的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其它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请购部门提出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审核,并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
3.2总经办负责采购物资的谈判、签约、实施、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和控制。
3.3管理处协助对供方的评定。
3.4总经理负责采购文件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根据所采购物资对物业管理活动及加工的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将所采购的物资分为三类:即A类,关键物资;B类,重要物资;C类,一般物资。因此,根据供方的重要程度,对供方进行管理。
4.2供方的评价和控制(执行GEPM/QR07-01-20**)
4.2.1A类物资供方的评价采用以下条款之一进行。
4.2.1.1供方须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列入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并对其历史业绩和市场信誉进行评价。市政公用部门的专营(专供)物资在签署"供用协议"后视为评价合格。
4.2.1.2对长期合作的供方由总经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对其产品在本公司的历史使用情况及验证实绩进行评价。
4.1.2.3应适当评价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技术支持能力。
4.2.2B类物资供方的评价
4.2.2.1产品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产品实行三包。
4.2.2.2各部门通过对其产品的检验结果,统计近期3个月的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情况进行评价。
4.2.3C类物资采用同类产品比较。供方统计近期的产品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进行评价。
4.2.4供方评审后,由总经办填写《供方评审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由总经办经理填写结论,将其编入《合格供方一览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定为合格供方,作为本公司的采购点,同时通知到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
对本公司贯标之前签署的目前仍属有效的购货合同,由总经办负责对供货方进行一次补充评审,符合要求并经批准的,可列为合格供方。合同期满后,需重新进行新一轮的评审。
4.2.5对供方的控制
4.2.5.1总经办负责建立供方质量档案,包括供方调查评价表,质量历史实绩,生产能力,交货能力和信誉记录。
4.2.5.2由管理者代表会同财务部及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每年一次(不超过12个月)对供方进行重新审核,并填写《公司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现场)调查表》、《供方历次信誉记录表》。
4.3本公司委外发包文件包括维保合同、委外服务合同及附件、图纸等。
4.3.1委外发包文件必须注明委外项目名称、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数量等内容。特殊情况要附实物、图样、规范、等级和有关标准等。
4.3.2委外发包文件由各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
4.3.4委外发包文件应由接受服务的职能部门登记、保管、存档。
4.4采购信息及文件
本公司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申请单、实物样品及图纸等。
4.4.1采购计划应注明所采购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内容,规范、类别、等级和有关标准等内容,特殊情况的要附实物、图样、标识、类别、等级和有关标准等项目。适当时应包括:产品采购批准的要求;对产品的验收要求;适当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其它要求等。
4.4.2对临时性不能在合格供方所采购的物资或某种按采购文件规定无法购到的以及可用代用品的物资,必须由申购部门填写《应急(代用)材料采购审批单》,注明应急代用品的名称和技术质量规定等,经申购部门经理签字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各申购部门采购(一次有效)。紧急C类物资允许申购部门直接采购,补办手续。每月底将本月本部门应急(代用)采购的物资清单交总经办分析适当调整计划并存档。
4.4.3采购申请应由申报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职能部门对采购要求是否适宜和充分进行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4.4.4采购文件应由财务部登记、保管、存档。
4.5采购程序
4.5.1计划性采购
4.5.1.1仓管员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做出下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4.5.1.2各部门主管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需说明)。
4.5.1.3各部门(处)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后,于每月的25日前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经理审核后汇总填写《采购计划审批单》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4.5.1.4总经办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在规定的供方内采购)
4.5.1.5零星采购
4.5.2.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和计划外的物资时,先填写《月物资采购计划清单》寿命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如有特殊需求需说明)
4.5.2.2《月物资采购计划清单》由各部门主管确认后按4.5.1.3和4.5.1.4的规定进行采购。
4.5.2.3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管理处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对其它供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后购买。
4.6采购物资的验证见物资的验证、入库、保管、领用管理规程。
5.质量记录表格
QR/SH-01-25供方评审记录表
QR/SH-01-26合格供方一览表
QR/SH-01-27应急(代用)材料采购审批单
QR/SH-01-28采购计划审批单
篇2:住宅小区物资采购管理规程
物资采购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保证大厦设备维修保养,日常办公事务及保洁工作的物资需要,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范围
各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工服劳保用品及工程所需的配件材料和印制表格标牌等.
3.职责
3.1 采购员负责对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
3.2 财务部派专人负责需采购物资的复审工作.
4.程序
4.1根据各部门月请购所需常规或急购物资填列的请购单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与相关的业务单位联系,落实物资和价格后,反馈采供部主管初审后,报大厦财务部复审,再呈大厦总经理批示后及时组织物品的购入,物资到位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用.
4.2对急购物品,要按使用部门要求的时间及时采购.(特殊情况先购后批),确保大厦设备的正常运转.
4.3 对一些规格、型号强的特殊配件和购买,可请示工程部经理,委派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外出购买,以便确认规格、型号、鉴别质量.
4.4 严格按照《合格分供方名册》选择采购渠道,不得擅自变更.
4.5 对一些单一品种物资的选择,也要本着质量好、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签订供物意向,以保证长期稳定的关系.
4.6对常规物品尽可能参照周期使用需求量,做到计划购买,防止库存积压.
4.7对一些大宗物资要索取“三包”手续,签订三包条款以保证包修退换的执行,必要时留10%尾款.
4.8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二人操作,从询价到落实,从质量到价格均由二人共同负责.
4.9采购员要负责对物资使用随时回访,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质量是否合格、优良,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分供方联系退换,对确不守信誉、质量无保证的渠道,不再合作.
4.10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便于质量低劣物品的退换,对采购的物品尽可能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来制约.
4.11库管员要对物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物品的退换起监督作用.
4.12采购员要及时报帐,核销物品采买的手续,不许拖拉压票影响财务部结帐.
4.13对采购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所分配的采买任务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提高工作效率,当日的工作当日完成,不拖拉,不借外出购物办私事,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14 采购员要刻苦钻研有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各种物资的使用性能、使用部位、规格型号等,分析掌握市场行情,做到心中有数、业务熟练.
4.15 采购员要认真填报《物资结算统计表》.
4.16 树立敬业爱岗精神,遵守财经纪律,对所购进物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认真负责.
4.17 杜绝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对营私舞弊、收受回扣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悉赔,并处于二倍罚款,同时申报人事部立即开除.
5.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篇3: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 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E、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迅速地验收物资,做到合理保管,妥善养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4、材料采购合同
(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质量科检查监督。
(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质量科负责签订,经理办检查监督。
(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时供货的分承包方,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科,由质量科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承包方从名册中除名,此部门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5、材料的验证
(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质量科应组织质检员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但不能作为进货验收时的依据。
(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质量科)需对分承包(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验证,也不能减轻本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质量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施工单位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分承包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具体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及《过程和产品测量和监视程序》。
(5)需作复试检验的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试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
(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