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

某地产置业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债权债务管理,规范往来对账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制度实施范围:XXXX(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

一、公司内部个人借支管理

  财务部严格执行"前不清后不借"的个人借支原则。公司每月至少与借支人员对账一次,月末催收欠款。每季末结账前出具催款通知单,书面通知借支人员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差异要及时查找原因、未入账的要及时入账。

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管理

  每月取得银行对账单以后,由出纳以外专人逐笔核对银行账户,并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无未达账项也要编制余额调节表,在余额调节表中对差异金额要逐笔调整aishibei.com,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每月余额调节表由核对人员及财务经理签章并和银行对账单一并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三、外单位债权债务核对管理

  1.对未决算的在建工程,每次付款时由工程部门提前2天提出申请,财务部检查工程扣款是否已扣除、履约保证金是否已足额交纳,双方对以前挂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核对不符,要查找不符原因,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后再付款,如核对无误按公司付款流程进行付款,对预付款项要求由收款单位出具收据并签章,对公司各项扣款要给施工单位开具收据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领取并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2.进行工程结算时,要求在支付95%的结算款之前必须与供应商核对整个工程的付款及票据开具情况(仅一次付款的除外),检查扣款等收据是否全部开具并确认领取,供应商在规定格式的对账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支付结算款。双方核对无误后我公司成本会计出具XXXX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单,当年度不再核对;

  3.对已决算未到质保金支付期的工程项目,质保期内仍有业务发生的,在业务发生时要核对以前挂账余额,业务发生当年末要向对方发书面询证函确认挂账余额,有不符情况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经对方签章的询证函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对质保期内没有业务发生的单位可不再发函确认;

  4.对质保期已到应支付质保金的,在付款前要双方核对,再次确认核对质保金挂账余额,并要求收款单位出具收据并签章。

  5.对其他往来挂账,有业务发生的、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每3个月双方要进行核对确认,有不符情况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余额在10万元以上的,每年末发书面询证函确认,对挂账1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要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催款清理。

四、内部往来的核对

  1.内部资金往来发生时,及时通知对方,转款单位留存资金调拨单,收款单位及时开具收据,异地公司之间的收据传递要保证及时、安全,确保资金往来双方挂账金额一致;

  2.内部工程往来发生时,及时通知对方,按要求复印相关发票、填写费用分割单,异地公司之间的票据传递要保证及时、安全,确保工程往来双方挂账金额一致;

  3.内部员工保险金往来发生时,财务部及时与挂账对方核对,并主动与行政人事部沟通,核对数据,确保保险金往来双方挂账金额一致。每季末核对后,下月15日以前将挂账保险金转款清理;

  4.内部其他往来发生时,及时相互通知、核对,相关收据、票据及时传递,确保其他往来双方挂账金额一致。

  5.每月末结账前各单位之间进行往来款项的核对,并出具双方确认的内部往来对账单,如有不符要查找原因及时调整账务,如确实由于业务原因不能入账的情况要在对账单中注明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及金额,每月2日将经双方确认后的内部往来对账单电子版报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初总账会计将12月末内部往来对账单打印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五、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对各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实时监督检查,对上报的内部往来对账单及时与账面核对,对各公司个人借支催收情况及时监督落实,对施工单位往来及时检查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的扣除、缴纳情况,往来核对情况等。

  六、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对各公司对不上的往来及时监督查找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意见。对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及时上报审计法务部,经审计法务部的认定,转入司法程序催收,由审计法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法定手续清账。

  七、审计法务部对各分子公司包括XXXX中国本部债权债务挂账余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履行审计职责,并出具书面的审计报告或整改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八、本制度未涉及事项均按国家相关制度及XXXX中国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对账制度实施细则。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置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某地产置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公司账面资产的数量、金额、分布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往来账、样板间、出租资产、库存材料、、待售产品、在建工程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按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下发的制度执行。如有不一致,以财务制度为准。

  第四条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监盘,盘点表、盘点报告在财务存档。

第一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维护管理,提高固定资本的使用寿命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和外派机构。

第二节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公司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1)办公类:办公桌(椅)、电脑桌(椅)、会议桌(椅)、板台(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保险柜、书柜、空调、微机(含软件)、打印机、复印机、报架、白板、台灯、饮水机、验钞(票)机等。

  (2)通讯类:手机、电话机、对讲机等

  (3)其他类:车辆、刻录机、摄像机、照相机、投影机、采访机、音响、VCD、微波炉、消毒柜、冰柜、冰箱、煤气罐(灶)、营销部样板间物品、床(含床上用品)、电风扇等。

  第四条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责任人,负责进行保管和维护。

  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五条集团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须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表》,由部门总经理签字交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审批后,交集团副CEO批准。分子公司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须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表》,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所有固定资产原则上须由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特殊固定资产(如计算机软件等),经批准后也可以由申请人自行购置。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除可以进行招标的以外,其它固定资产购置必须进行比价采购(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质比价),由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审批,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5000元(含5000元)以内而且没有超出总体预算的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提出,报集团财务中心审批;超出5000元的固定资产购买而且超出总体预算的,需要经分子公司总经理提出,集团CEO批准。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到位,由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后,由申请购置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须将固定资产移交其他部门使用和保管时,必须由调出、调入部门双方的总经理共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并由双方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交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备案。严禁各部门之间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固定资产。

  第十条盘点和检查

  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会同财务中心,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每半年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一次盘点。

  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应每月对特殊固定资产(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各部门必须由专门人员对特殊办公用品及时进行保养、维护,若人为损坏,则由其保管人与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需报修时,须向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说明其损坏原因,并填写《固定资产报修单》,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将根据情况确定维修方案,应由使用部门负责的,使用部门自行负责修理;若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二条报损(废)处理

  报损(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废)单》,注明报损(废)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处理;若属重要固定资产,须报集团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方可报损(废);若人为损坏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责任人现金赔偿或原物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节其它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制定,自公布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

  X年X月X

篇3:置业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国际置业中国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XX(中国)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子公司是指XXXX(中国)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关联公司是指XXXX(中国)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XXXX(中国)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授权制度规定合理配备合格会计人员,任命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设财务部。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能是全面负责集团和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指标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负责集团整体资金投资安排与调剂;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修订、完善;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与集团财务分析;指导、检查、监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对外财务资料的审核报送;外部审计的支持、配合;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并确保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拟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分子公司经营结果及财务数据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主要负责其本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与资金调度;对外投资决策的支持;公司融资渠道建设;营运资金管理与整体资金的预测、年度财务预算管理与控制;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拟定并贯彻执行;财务分析与会计核算的审核、监督;贯彻落实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财务部行政管控;外部关系管理。

  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框架内制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中心的监督。

  第八条各公司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科学的内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主要有:

  (一)会计核算制度

  (二)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三)预算管理办法

  (四)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五)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六)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七)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八)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务管理中心每半年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一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调整,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拟定,经CFO审核、CEO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各公司须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上报。

  第十三条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报表应以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准则进行转换。

  第十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半年应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进行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各分子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财务预决算会议,对需结转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提前的规划计算;各公司每季度应对大额的资产、负债和往来挂账的费用进行清查、清收,确保财务预算的可靠性和会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X(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X年X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