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小区叙述
国家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对于住宅小区智能化的基本概念是这样叙述的:"住宅小区智能化是利用4C(计算机、通讯与网络、自控、IC卡)技术,通过有效的传输网络,将多元信息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与安防、住宅智能化系统集成,为住宅小区的服务与管理提供高技术的智能化手段,以期实现快捷高效的超值服务与管理,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根据对数字社区和家庭自动化技术的长期跟踪开发与市场调研,结合目前家庭应用的实际情况,有关人士提出了一个的智能家居系统的基本概念,即通过综合采用先进的计算机、通信和控制技术,建立一个由家庭安全防护系统、网络服务系统和家庭自动化系统组成的家庭综合服务与管理集成系统,从而实现全面的安全防护、便利的通讯网络以及舒适的居住环境的家庭住宅。
在智能家居系统规划中,智能家居系统遵循的总体规划原则应该是"以人为本",也可以说是以管理和服务为本,这是贯穿整个系统规划的中心思想。智能家居的集成设计绝不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设备展开,这样会变成"以设备为本",但人不是设备的奴隶,设备是为人服务的。智能家居的智能化设计应该始终站在使用者的角度进行设计,智能家居的实际使用者和服务对象可分成以下3类:
·住户
--智能家居中的"上帝",最终服务对象,他们的服务费用支出是智能家居服务者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也是智能家居系统的直接用户;
·社区管理人员
--以社区的物业管理者为主,包括保安管理人员和信息服务管理人员,是智能家居的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他们的素质高低和对智能家居系统的熟悉掌握程度直接影响智能家居系统的实际使用效果;
·社会资源部门
--包括社区周边商户、社区网络提供运营商、公安消防和医疗部门以及其他与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可以通过数字城市网络与智能家居系统相连的部门。该类用户可能牵涉到所有与住户生活相关的部门,在未来数字城市中,他们对智能家居的贡献更大程度上依靠整个社会环境的建设,包括相关的管理服务体系和发达完善的社会网络。
值得强调的是,在智能家居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实际规划设计中必须紧扣这三类用户的实际需求去展开规划和设计,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总体规划原则。
篇2: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
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的3个层次
目前,建设部正组织实施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根据建设部的规定,上述示范工程分三个层次,并制定了相应 的技术含量要求。
普及型住宅小区,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时应实现六项要求:住宅小区设立计算机自动化管理中心;水、电、热等自动计量、 收费;住宅小区封闭,实行安全防范系统自动化监控管理;住宅的火灾、有害气体泄漏等实行自动报警;住宅设置紧急呼叫系统;对 住宅小区的关键设备、设施实行集中管理,对其运行状态实施远程监控。
先进型住宅小区,除实现普及型的全部功能要求外,还应实行住宅小区与城市区域联网,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住宅通过网络终端 实现医疗、文娱、商业等公共服务和费用自动结算(或具备实施条件);住户通过家庭电脑实现阅读电子书籍和出版物等。
领先型住宅小区,除实现先进型的全部功能要求外,还应实现住宅小区在开发建设中应用I-CIMS技术,实施住宅小区开发全生命 周期的现代信息集成系统,达到提高质量、有效管理、改善环境的目标。
据悉,建设部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建成一批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通过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示范工程的实施, 摸索出一套适应各地建设、各具特色的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的设计、集成、施工等方面的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住宅智能化将分等级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住宅市场消费主体的变化,目前"智能化"已经成为发展商开发建设住宅小区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和卖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智能化建设,日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和勘察设计司制定了《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将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导则》要求一星级示范小区应具有安全防范子系统,包括出入口管理及周界防越报警、闭路电视监控、对讲与防盗门控、住户报警、 巡更管理;信息管理子系统,它包括对安全防范系统实行监控、远程抄收与管理和IC卡、车辆出人与停车管理,供迦设备、公共照明、电梯、供 水等主要设备监控管理、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信息网络子系统,它包括为实现上述功能科学合理布线、每户不少于 两对电话线和两个有线电视插座、建立有线电视网等。二星级示范小区除应具备一星级的全部子功能外,同时在安全防范子系统和信息管理子系 统的建设方面,其功能及技术水平应有较大提升;信息传输通道应采用高速宽带数据网作为主干网;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应配置局域网,并可供住 户联网使用。三星级示范小区应具备二星级的全部功能。其中信息传输通道应采用宽带光纤用户接人网作为主干网,实现交互式数字视听业务。 三星级住宅小区智能化建设系统在有可能有条件下,应实施现代集成建造系统(HI-CIMS)技术,并把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纳入整个住宅小区 建设中,作为HI-CIMS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时,HI-CIMS要考虑物业公司对其智能化系统管理。
《导则》还规定一星级示范工程不得低于示范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合格水平;二星级示范工程不得低于示范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良好 水平;三星级示范工程不得低于示范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优秀水平。示范工程综合验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 程综合成果验收量化标准体系"的规定。其中一星级验收成果不得低于"指标体系"的合格标准;二星级验收成果不得低于"指标体系"的良好 标准;三星级验收成果不得低于"指标体系"的优秀标准。住宅小区智能化示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其中一星级示范 工程性能认定等级不得低于商品住宅性能认定A级;二星级示范工程性能认定等级不得低于商品住宅性能认定AA级;三星级示范工程性能认定等级 不得低于商品住宅性能认定AAA级。
中国住宅产业会员网成立
为了推动我国住宅产业化工作的开展,扩大住宅产业信息工作的覆盖面,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办、中国房地产报社协办 的"中国住宅产业会员网"即将成立。会员网的宗旨是推动中国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为全国的住宅建设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权威、及时、 准确的行业信息服务。会员网以国家住宅示范小区开发商、设计单位和住宅推荐产品生产企业为基础会员,并逐步吸收其他企业和单位参加。 配合住宅中心的各项职能,依托互联网及报刊媒体,会员网将开展多方面的活动,以加强住宅行业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会员网目前试行免费入网, 欢迎住宅产业相关企业和单位报名参加。同时,欢迎业内各界人士对会员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期更好地开展住宅产业的信息工作。
篇3:小区智能化设计
小区智能化的设计
一般住宅小区智能系统应该具备安全防卫、物业服务与管理、信息网络,以及家庭智能化四个方面的基本功能要求。
⑴安全防卫
①小区出入口管理与周界防卫;
②电子巡更;
③闭路电视监控;
④对讲(可视)与门禁控制;
⑤住户报警与紧急求救;
⑥防盗报警;
⑦防灾报警(防火、防燃气泄漏、防溢水等)。
⑵物业服务与管理
①物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包括收费结算);
②远程抄收与管理(水、电、气、暖计量与收费);
③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④公用设备监控与管理(供水、供电、供暖、电梯、园林浇洒、垃圾储运、排污等);
⑤区域与公共照明;
⑥电子公告与广告栏;
⑦背景音乐与广播。
⑶信息网络与布线
①模拟计量数据传送;
②开关控制量传递;
③程控数字交换(电话、传真通讯);
④视频(公共电视、有线电视、VCD点播);
⑤综合服务信息数据网(Internet、电子商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网上娱乐等)。
⑷家庭智能化
①家庭办公;
②室内人工环境调控(室内温度、湿度调节,室内外空气对流调节、室内空气净化等);
③家电智能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