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考核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条例》。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以集团(公司)广播号声为准。上班号声完到岗,下班号声响完后离岗,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二条:部门经理为考勤责任人,负责部门内员工每天劳动出勤考核记录。公司检查劳动纪律考勤记录时,查到记录不全、不实;一次扣罚50元。
第三条:员工的休假及享受待遇
1、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职业(病)疗养、工伤假、丧假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其工资计发按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发放。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停工医疗期间(按人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工资的计发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川府发[1988]17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计算发放。
⑴停工医疗期六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75%;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85%;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95%;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工资计算为100%.
⑵停工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十年,工资计算比例为60%;连续工龄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工资计算比例为65%;连续工龄二十年以上的,工资计算比例为70%.
第四条:员工凡有下列之一,均属违反劳动纪律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2、擅自离岗、串岗、找人顶岗、干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场地打牌赌搏、吵嘴打架、无理取闹、干扰正常经营管理的工作秩序。
4、违反公司安全、保密、质量等规章制度,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
5、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第五条:违纪员工将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一次扣罚20元,迟到或早退5 - 30分钟的,一次扣罚50元,经营管理人员一年累计迟到、早退二次解除聘任合同。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旷工,一次扣罚100元。经营管理人员旷工一次、除扣罚100元外,解除聘任合同。
3、公司内岗位工作调整,超过三天时间未报到者,按旷工处罚。
4、部门经理对员工有半天假的批准权限,半天以上经公司经理审批。部门未经公司经理批准,自行安排上下班,一次扣罚部门当月人平10元绩效工资,同时扣罚部门经理100元。
5、凡上班擅自脱岗、串岗、值班睡觉、一律按旷工处罚。
6、各种休假、必须履行先部门经理签批,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凡公司查实迟到、早退和旷工员工所补的各种休假证明,一律无效,按规定处罚。
7、员工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三天(次)给予警告,七天(次)给予记过;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理。
8、触犯刑律的员工,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劳动纪律考核,部门每月25日前报员工劳动纪律出勤月报表。
第七条:劳动纪律的考核列为月度部门绩效工资奖惩考核依据,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做得差的批评,扣减绩效工资。
第八条:本《条例》以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如有与相关法规不相符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2:人事部工作纪律制度
工作纪律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纪律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jú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jú长批准。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工作纪律制度。
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间;
(2)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查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并由参加抽查人员填写<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抽查表>。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每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按劳动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每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篇二:工作纪律制度]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大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大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大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大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大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品存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大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篇三:机关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bàn zhèng、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机关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职工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时间外出者,应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告知牌写明去向,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凡参加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学习请假的,应有学校出具的学习通知单。
5、全局(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上报科室负责人知晓,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档备查;科长因事请假或出差,半天以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副jú长请假或出差,向jú长报告批准;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事假。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以国家规定为准,书面请假并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6、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承诺践诺工作制度。对于前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在充分了解其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对办理事项作出办结时限的承诺。视具体事务,承诺在规定工作日之内办结回复,并将承诺书现场交由办事群众本人手中。
二、工作纪律督查要求
1、办公室负责督查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中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般情况下,每月督查二次。
2、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首要责任人,在检查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问责。
3、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对具体办事人员开展帮助教育谈话。
4、每次纪律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印发,作为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个人评优等挂钩。
[篇五: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篇3:规划设计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是维护北京城印城市规划与建筑计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和职称平定、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城印公司要求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给予高视度重。为确保城印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城印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若干规定如下:
1.1、关于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的规定
(1)、城印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工作日上午九时上班,下班六时下班,中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一时三十分为午休时间。
(2)、城印公司实行考勤签到制。办公室负责员工考勤和汇总;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工归口办公室管理),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早退、擅离职守进行考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每月底汇总后向总经理回报并在办公室存档备查。
(3)、职工应自觉遵守上述工作时间,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对迟到和早退的职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且全月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四小时的,作旷工半天处理。
(4)、工作时间外出公务,应写外出登记表。对无故外出办私事或借公外出办私事,一经核实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对承办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上班时间禁止大声喧哗或在电脑上打游戏。
1.2、关于请假的规定
(1)、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同意后有效。
①请假时间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②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核同意;
(2)、员工因病请病假,须出具医院疾病病休证明单。
①一般门诊须在当天按上述流程办理病假手续;
②急症病者须在当天口头请假,事后凭医院出具的急症病假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3)、请婚假、产假,须持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总经理审批后休假,并享受有关政策待遇。请探亲假须按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经经理办公会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5)、女工哺乳期一年,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喂奶时间(不扣工资),由女工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公司合理安排。
(6)、职工因直系亲属亡故请丧假,经总经理批准给假三天。
(7)、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
1.3、带薪休假制度
1)、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凡满足带薪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可本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凡本公司员工连续工龄满5年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假期分别为:(1)工龄满2年不足5年的休假3天。(2)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休假5天。(2)工龄满10年不足15年的休假7天。(3)工龄满15年不足20年的休假10天。(4)工龄满20年以上的休假14天。年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2)、员工年休假,应以不影响公司、本部门日常工作为前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1.4、加班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和八小时以外加班(指超过晚上12时),必须由公司经理通知才能执行(因个人原因要求加班的除外)。但是,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发加班工资外,还应补还休息时间。同时,公司经理安排的加班工作,员工不得借故推诿,否则以旷工处理。
2)、加班时间的统计由办公室负责并存档备查。
3)、凡公司和科室组织安排的会议和活动,接到通知的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经请假缺席作旷工处理。
4)、经批准的事假、病假,原则上应扣效益工资。但是,如果有加班或者不休年休假,则可抵扣事假、病假的时间。
5)、因公出差,须在公司安排的时间内返回;逾期不回的,视作旷工处理,并拒报食宿补助。
1.5、对违反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虽经多次教育而无效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1.6、职工应自觉爱护城印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的财产私用、私分及私自处理变卖。对私用、私分及私自处理变卖者,一经查实,除责令其退回财物并给予罚款处理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务合同。对情节严重者,报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7、以上规定为员工守则,每一位员工必须自觉严格执行。
1.8、本规定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2010年1月实行。